衛生保健組醫療門診於98年轉型,改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設立政大門診部,進一步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並擴大服務範圍,與社區居民共享醫療資源。100年2月衛生保健組與心理諮商中心合併為「身心健康中心」,成為全國大專院校第一所整合生理與心理服務之健康中心,提供師生全方位之「身」、「心」服務。 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心理諮商衛生保健資源教室導師輔導、及各類身心健康促進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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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流感群聚事件發生,請落實各項防治措施,並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以維護教職員工生健康!

一.依教育部113年1月4日臺教綜(五)字第1120129619號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2年12月27日疾管新字第1120400982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考量國內正值流感流行期,且寒假連假將屆,為有效預防並降低校園傳播風險,除旨揭手冊外,並請依教育部部111年9月15日臺教綜(五)字第1110089052號函之說明,依「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流感群聚防治指引」,辦理各項流感防疫工作,說明如下:

(一)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原則:請感染流感者佩戴口罩,指導其適當休息、補充水分及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並儘量與家長溝通,讓學生在家休養直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始返校上課。

(二)​強化教職員工生及家長衛教宣導

1.建立良好衛生習慣:養成勤洗手、注意手部與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等習慣,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之公共場所,如有呼吸道症狀時佩戴口罩;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

2.維持健康生活型態:適度運動、充分睡眠及均衡飲食。

3.注意危險徵兆,儘速就醫:宣導感染流感者如出現呼吸困難、急促、發紺(缺氧、嘴唇發紫或變藍)、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高燒持續72小時等危險徵兆,應儘速就醫。

4.鼓勵接種流感疫苗,並提醒師生於寒假期間如前往傳染病流行地區旅遊、學術交流,可評估需求或依「旅遊醫學門診」諮詢建議,採取接種疫苗等措施。

(三)提供適當設備與支持環境:提供所屬場館充足且適當之洗手設備與用品,保持教室清潔與通風,維持寬敞空間;另定期實施環境清潔消毒工作,並視需要增加辦理。

(四)落實疫情監測及通報:隨時關心與注意所屬學生健康與請假情況,如學生出現異常請假狀況,應聯繫家長了解原因;如出現疑似群聚感染事件,通報地方衛生單位及進行校安通報,並配合地方衛生單位執行疫情調查等。

三.​相關衛生教育宣導業已置於學務處最新消息並透過全校信轉知,倘有流感群聚事件發生 ,應儘速通報校安中心及身心健康中心,妥善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