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宿舍申請

 
一、辦理時間:每年三月至五月間。
 
二、注意事項:
1. 申請同學需於學期住宿申請截止日前上網提出申請。 
2. 其他保障住宿生依相關公告須知,上網申請、或向住宿組提出申請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3. 戶籍地在限制抽籤地區同學及違規記點滿十點者不得提出申請。 
4. 如有跨性別住宿需求者,請於申請期限內親洽住宿組辦理(分機63252)。
 
註:戶籍在下列地區者為限制區
〈一〉新北市中和區、永和區、新店區、板橋區、深坑區、石碇區、三重區、蘆洲區。 
〈二〉台北市各行政區。
 
►作業流程
核計當年度可分配床位
(視宿舍整修狀況,每年略有變動)。
學生直接上網申請住宿;
其他保障住宿生依相關公告須知,上網申請、或向住宿組提出申請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截止後,由電腦亂數抽籤確定正取與候補同學,並公告網路查詢抽籤結果。
同學依公告時間,分一般寢室、安靜寢室。
依升大四→升大三→升大二順序,採「選填床位、定時撮合」依規定時程進入系統,組隊填選志願床位。
學生可於規定時間內向住宿組提出申請辦理寢室床位異動及退宿、候補等手續。
*因個人身心問題、與室友相處、或其他住宿問題等…特殊狀況,若無法找到他人互換寢室,
個人欲申請換寢時,請至住宿組辦理寢室異動程序。
學生於規定時間內繳交學雜費及住宿費。
依住宿組公告之進住時間搬遷至核配之寢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