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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急難慰助
申請條件:本校學生在學期間發生下列情事之一者,得:
一、申請急難慰問金:
(一)不幸亡故者。
(二)家遭重大變故者。
(三)重傷或重病就醫者。
二、申請急難救助金者:
(一)遭遇意外傷害、罹患重大疾病或死亡,且家境清寒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生活陷入困境,無力繼續就讀者。
(三)因變故且家境清寒,無力繳交學雜費,經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奉校長核可者。
(四)其他偶發事故,急需救助者。
※本校學生急難救助
(一)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急難慰助金實施辦法
(二)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急難慰助金申請表
(三)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或遭逢變故訪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