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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國際學舍床位申請相關資訊
本校控留之台北國際學舍床位尚有空床,歡迎有校外租屋需求之同學申請,並於9月15日前點選下方連結填寫相關報名資料。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洽住宿組劉月雲, Email: lynette@nccu.edu.tw 或電話: 02-2930-3091#63030,謝謝。
臺北國際學舍租用資訊
1、住宿費用:
(1) 單人雅房:每學期(5個月)定價為25,000元,可提供19床(19間)。
(2) 雙人套房:每學期(5個月)定價為22,000元,可提供16床(8間)。
(3) 三人套房:每學期(5個月)定價為20,000元,可提供3床(1間)。
(4) 雙人雅房:每學期(5個月)定價為18,000元,可提供32床(16間)。
2、申請資格:具有110學年學籍之本校學生。
3、申請人數:依申請時間順序,至國際學舍各類房型可提供之床位上限止。
4、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0年9月15日止。
5、補貼方案:
(1) 針對雅房房型,若申請超過30人,台北國際學舍將提供租金每學期每床減少2,000元之優惠。
(2) 若同學符合本校110學年第1學期校外租屋補貼申請資格,敬請參閱 110學年第1學期校外租屋補貼申請作業 網頁進行申請。
臺北國際學舍概況簡介
1、 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新坡一街102號(距離本校約6公里)。
2、交通:
(1) 自行開車或騎車,車程約15~20分鐘。
(2) 搭乘大臺北公車「綠1」至捷運七張站轉乘「綠9」,車程約45分鐘。
(3) 每週一至週五上午7:10、7:40,台北國際學舍有專車開往政大。
3、學舍房型及公共設施:
(1) 房型 : 分別有「單人雅房」、「雙人套房」、「三人套房」及「雙人雅房」等四種房型。
(2) 公共設施請參考以下連結 http://www.ihouse.taipei/?ptype=info
110學年學生宿舍寢室擺放個人小冰箱申請公告
一、依據本校「國立政治大學學生宿舍寢室冰箱申請管理要點」(附件)。
二、申請時間:110年9月1日至10月30日。(因應九月底申請人數眾多,故延長至10月30日)
三、開放申請舍區:莊敬一二三舍、莊敬九舍、自強一二三舍與自強十舍。
四、收費標準:
上、下學期住宿期間共800元,暑期另外申請200元;下學期始提出申請者減半收費,通過申請者可擺放之期間為核准日起至110學年第2學期住宿結束日止。
五、申請流程:
1. 點選連結報名:https://bit.ly/3kKOpV1
2. 繳費時間:110年9月10日至10月30日止,繳費後不予退費。
3.「冰箱使用許可證」:110年10月15日至各舍區服務台領取。(9月30日以後申請同學,將另行通知領取時間)
六、注意事項:
1. 申請人必須將「冰箱使用許可證」貼在冰箱上,方可於寢室放置與使用冰箱,冰箱僅可放置於申請人寢室內,不得放置於宿舍公共區域。
2. 一間寢室僅能申請放置一台冰箱,未事先申請之冰箱視同違規電器;申請人更換寢室或冰箱時,須提出更換申請;如未提出更換申請,視同未申請。
3. 申請人須對冰箱之妥善及安全負責,為避免發生危險,請使用寢室內既有配置之插座或附有自動過載跳電功能之延長線插座,切勿將冰箱使用之延長線插座另接其他電器使用,以維護安全。
4. 若冰箱使用時因電量過載導致跳電,須配合修繕或值班人員上班時間修繕復電;若遇校內停電、維修或其他工程而無法使用冰箱或供電,學校不負賠償責任。
承辦人:吳玲昀老師;分機67226
學務處 住宿組
住宿輔導組徵求110年9月17日、18日新住宿生入住宿舍臨時工讀
【時間】110年9月17日(五)、9月18日(六) 每日各徵求13名
【時段】
9月17日(五)08:30~12:30、13:00~17:00
9月18日(六)08:30~12:30、13:00~17:00
一日最少須工讀4小時;如工讀全日者,中間依法休息30分鐘。如兩日皆可工讀者需分次報名。
【報名】請有工讀意願的同學自行上聯合報名系統報名,9/17(五)報名連結 https://bit.ly/3je34bD、 9/18(六)報名連結 https://bit.ly/3sPqXJZ 。
【地點】自強五至十舍,將依各舍區人力需求分配。
【薪資】時薪160元(投保人每日需負擔勞保自付額幾十塊)。
【內容】協助校內各宿舍區服務台執行新生入住宿舍相關服務。
【注意事項】
1. 以全時段皆可工讀優先錄取,額滿時將列候補,主辦單位具有調移正備取的權利;如兩日(含)以上皆可以的同學需分次報名。
2. 將於報名截止日後一日發送【新生入住臨時工讀-錄取通知】信件,若收到信件者為正式報名成功,請同學按信件通知步驟,於期限內填報並繳交工讀資料,逾期將取消資格。
【備註說明】
1. 因涉及人力分配,勞保加保作業時程,如無法確定當日行程,請勿報名!以免造成人力調度與勞保加保之困擾。(因於工讀前需繳交相關資料,並須本人到校親簽確認,故建議目前住宿在學校的同學報名尤佳)
2. 工讀時數按實際工作時數核發。全日工讀將供午餐。
3. 外國學生(含僑生)報名此活動需已具效期內之工作許可證,方得參與。
4. 如報名後有任何問題或資料需更改,請來信funcola@nccu.edu.tw。
住宿輔導組
110學年第1學期校外租金補貼申請作業
為因應莊敬外舍拆除後床位減少之影響,本校針對110學年度大學部舊生抽籤結果列在候補名單,未遞補上宿舍床位,而在校外租屋同學,推出校外租金補貼方案。
一、申請對象
須同時符合以下兩點條件之本校學生:
(一) 參與110年4月110學年度大學部舊生宿舍床位申請,並列入候補名單,且未遞補到本校宿舍床位者。
(二) 須於110年9月1日至111年1月31日期間均有校外租屋事實,且為租賃契約載明之承租人。
二、申請期間
111年1月1日至111年1月31日止,採事後補貼制。
三、申請方式
於申請期間內,至“住宿組「110學年第1學期校外租金補貼登記(連結已失效)」網頁”填寫申請資料,並上傳校外租屋契約影本,逾期不再受理。前述網頁將於申請時間開放
四、補貼期間
110學年第一學期(110年9月1日至111年1月31日)。
五、補貼金額
(一) 一學期補貼9,000元,若校外租屋之學期租金總額低於上開補貼金額,則依實際繳付之租金核給。
(二) 採事後補貼制,於彙整申請名單後,統一造冊撥付。
六、注意事項
有以下情事者,同學須繳回全額租金補貼,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一) 偽造、變造租屋契約者。
(二) 未依契約內容確實住宿者。
若有其他疑問,請見附件QA集 或 洽住宿組承辦人劉月雲( lynette@nccu.edu.tw;電話: 02-2939-3091#63030 / 0911-670-635)
110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2次候補公告(8/30更新)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碩班男生:自強一二三舍(單雙人房)、十舍AC棟(雙人房)共27床。
碩班女生:莊敬九舍(雙人房)共45床。
博班男生:自強三舍共10床。
博班女生:自強十舍共2床。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13~39號。
碩班女生:序號17~61號。
博班男生:序號5~14號。
博班女生:序號3~4號。(2號同學放棄)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9月2日(四)9時至16時止
3.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10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9月3日(五)後,可從以下路徑查詢:政大首頁→iNCCU→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四、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及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五、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10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六、宿費繳納及入住時間:
若已選填到宿舍,110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請於9月7日後上網列印新的註冊單;若同學已完成註冊單繳費,請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
舊生可於選填翌日遷入宿舍;新生可於9月10日遷入宿舍。
七、消防演練:
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活動,詳細流程請參閱住宿組公告。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