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課外指導組」,民國69年3月更名「課外活動組」,主要業務為輔導學生社團、推動服務學習與志願服務,定期舉辦志願服務基礎訓練與特殊訓練,鼓勵同學將所學與服務結合,以終身志工為職志。另以經費補助方式,鼓勵學生參與國際活動如競賽、研習、志工等,提升學生國際移動之能力。本組主要業務包括:新生訓練校慶活動畢業典禮、各類課外活動、場地器材管理、樂活館自治管理社團與義工團體視聽服務團文化盃競賽廖風德先生公共服務獎學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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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來函有關修正「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促進青年國際參與及交流獎補助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12年7月28日生效

說明: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12年7月28日臺教青署學字第1122306430B號函辦理。

檢附修正規定、修正對照表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