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中鼎教育基金會辦理「2025第五屆永續生活實驗室獎」
活動說明
中鼎教育基金會自108年開始特別辦理永續生活實驗室獎,期盼探討與解決校園、在地、社會、國家或是全球面臨的永續難題,透過辦理旨揭活動,鼓勵師生將相關知能投入永續發展方案之設計、推廣與實驗中。
參賽資格
國內大專院校具學籍之大學部或碩博班學生。
參賽辦法
採線上報名(線上報名表單),請自行組隊,再以隊伍為單位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
聯絡人
中鼎教育基金會 楊副理,電話:(02)2769-8599,分機102;電子郵件:teresa@ctcief.org。
公告「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報名期程
一、旨揭決賽報名開放時間自113年11月20日9時起至12月25日17時止,請自行至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music/)「決賽報名」項下報名。
二、為給予各縣市轉送作業時間,團體項目高中職以下各類組以及個人項目書面報名表之截止時間,由各縣市依實際需要另行規定,再統一由各縣市審核報名資格並於113年12月25日前(郵遞者以郵戳為憑)將書面報名表併同清冊寄(送)達本館,俾利彙提「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委員會」辦理,爰請注意縣市端收件截止時間。
三、依據本比賽要點陸、一、(二)1.(1)、(2)、(3)規定,「得逕行參加決賽(團體項目)」之大專校院(限大專組)、大陸臺商子弟學校、其他海外臺灣學校及特殊學校之團體,其書面報名表免經縣市蓋章,由學校蓋印(大專校院得由系、所、處、院蓋章戳)後,免備文於113年12月25日前(郵遞者以郵戳為憑)逕寄(送)至「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表演藝術教育組」,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報名」。
四、另,凡取得決賽代表權,卻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含網路報名及書面報名表送達),視同棄權。請各參賽者、參賽學校及各縣市政府務必掌握報名期程,逾期歉難受理決賽報名。決賽報名注意事項一併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實施要點辦理。
五、若有相關報名問題,請逕洽承辦人員,電話(02)2311-0574,團體項目分機118、126;個人項目分機113、126。
課外組11/13
「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報名一案,請相關人員依限報名。
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業於113年11月7日於五項藝術比賽網站(下稱比賽網站)(https://www.tpcityart.tp.edu.tw/)公告「具當然代表權者(各項各區第1名)名單」及「各學層各組各類別遞補順序名單」。
二、請前揭公告學校務必通知參賽者及相關人員依限辦理下列事項:
(一)「具當然代表權者」:請於113年11月14日(星期四)23時59分前至比賽網站點選「全國賽資格」填報全國賽「參賽意願」(勾選「參加」或「放棄」)。
1.填報同意「參加」者:應於113年11月20日(星期三)9時至113年11月22日(星期五)23時59分前依全國決賽之報名規定完成報名登記並列印資料,經學校核章後,於113年12月2日(星期一)前親送或郵寄至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國民小學。
2.填報「放棄」者:團體項目及個人項目應於113年11月14日(星期四)23時59分前將簽名及核章之「臺北市113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取得本市本代表資格參加全國決賽自願放棄全國決賽參賽權聲明書」上傳比賽網站。
(二)遞補順序名單之團體及個人
1.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將於113年11月21日(星期四)假比賽網站公告各學層各組各類別遞補名額。
2.請遞補正取者於113年11月29日(星期五)17時前依報名全國決賽之規定完成報名登記並列印資料,經學校核章後,於113年12月2日(星期一)前親送或郵寄至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國民小學。
3.如欲放棄者,應於 113年11月26日(星期二) 16時前將簽名及核章之「聲明書」上傳本市比賽網站。
三、各參賽學校及參賽者務必依限完成全國決賽網路報名及書面報名作業如下
(一)網路報名
1.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系統網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系統,https://web.arte.gov.tw/music/music/musiclist.asp
2.填報時間:自113年11月20日9時起至上開規定時間止。
3.「決賽報名」逐一輸入資料 (輸入不完整者無法報名),並列印書面報名表1份。
4.正式列印前請仔細檢查各欄位是否輸入完整,正式列印後系統即不再受理參賽者進入修正,請善用「測試列印」功能。
(二)書面報名
1.書面報名表應送交就讀學校蓋印(大專校院得由系、所、院蓋章戳),證明參賽者在學身分。
2.請各校統一彙整所屬學生報名表件,於113年12月2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免備文親送或郵寄至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國民小學審核報名資格,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表」,逾時不予受理。
四、凡取得決賽臺北市代表權,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含網路及書面報送程序),視同棄權,請各參賽者及參賽學校務必掌握報名期程,逾期不受理決賽報名。
五、決賽報名注意事項業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music/),請參賽者務必自行上網詳閱。
六、報名相關細節,請逕洽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國民小學, 聯絡電話:27414065分機152;郵寄地址:105039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2號。
七、檢附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及報名流程說明各1份。
課外ˊ組11/12
114年度藝文中心學生社團辦公室開放申請(11/28止)
申請資格
1.正式成立社團,成立時間達一年(含)以上者(自治性社團除外)。
2.113年度社團評鑑獲丙等及未參與之申請社團,不得分配辦公室之使用。(依「國立政治大學學生社團評鑑暨觀摩實施要點」辦理)
使用期間
114年01月04日起,至114年12月底(日期以本組公告為準)。
作業期程
1.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28(四)23:59為止
2.社辦評分:11/20(三)至11/29(五)(113年度社團評鑑平時成績之一)
3.分配公告:12/27(五)
4.搬遷整理:12/28(六)至114/01/05(日)
5.社辦複查:114/01/06(一)
申請方式
即日起至11/28前上網填寫表單 >>
https://forms.gle/tRz64ixiyYVRQkkT7 (請用Google Chrome開啟)
<注意事項,請務必詳閱>
1.社辦使用以一年為期,新年度預計使用社團皆須重新提出申請。逾期則視同放棄,恕不開放第二次申請。
2.請務必詳閱「學生團體使用本校內室用場地管理要點」及「藝文中心活動場地管理辦法」。
3.社辦評分(佔社團評鑑平時成績5分)重點將著重在環境整潔、符合使用用途及是否遵守場地使用規定等。
4.113年度使用社團,114年欲放棄者,須於搬遷整理期限內將物品全數清除,未於期限內完成者,複查成績分數將扣減114年社團評鑑平時成績(社辦評分項)5分。搬遷複查由課外組確認如有違反公告通知或校內場地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者,可停止本次社團辦公室分配使用。。
5.社團辦公室將以113年度社團評鑑成績(依等第、總分排序)、社團平時參與校內重大活動及會議狀況及新年使用需求等為分配依據。
※請注意!!社團辦公室空間有限,申請非必定分配辦公室,如資格不符合者將自動取消不另行告知。
※每社僅限線上填單申請1次,重複申請以第1次填單資料為準。
承辦人
課外活動組 許小姐
校內分機 62235
信箱 yatsuen@nccu.edu.tw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13年「青年志工行動競賽表揚計畫(青志獎)」(12/20止)
一、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13年10月29日臺教授青字第1130000366號函辦理。
二、活動目的:
(一)遴選推動青年志工服務績優之青年志工及青年志工運用單位,做為青年參與志願服務之標竿。
(二)展現青年志工服務多元創意服務內涵,擴散青年志工分享與學習效果。
(三)透過表揚,支持、鼓勵青年志工持續參與服務及推展青年志願服務團體永續發展,並號召更多青年加入志工服務行列。
三、活動主辦單位: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四、青年志工服務績優團隊競賽規定:
(一)表揚對象及資格:
1. 團隊成員為15至35歲之青年,且每隊人數6人以上。
2. 申請年度於國內從事社區、教育、環境、健康、文化、科技6大面向之志願服務活動,且同一服務計畫未獲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其他活動競賽獎勵金者。
(二)競賽類別:大專校院及社會青年組 :18歲以上之大專校院學生以及社會青年團隊。※如為混合型團隊,請以團隊成員多數作為判別所屬組別。
(三)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收件日前將申請應備文件上傳至計畫報名系統,逾期不予受理,必要時應依主辦單位要求提供書面資料。
(四)作業期程(※作業期程依下列日期為原則,實際日期將另行公告或通知):
1. 報名截止收件日期:每年12月20日前。※今(112)年度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2年12月20日中午12時止。
2. 決選入圍名單公布:次年1月至2月間。
3. 決選日期:次年2月至3月間。
※本計畫如有修正或變更,即時公告在青發署官網(https://www.yda.gov.tw/)。
※計畫問題請聯繫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黃小姐,02-7736-51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