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重要!!!獎助學金申請須知(申請前請先閱讀)
各位同學好
獎學金申請資訊將公告於本組最新消息,同時也可登錄iNCCU快速查詢目前尚於申請期限內的獎學金哦!
快速查詢路徑:
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入口>學生資訊系統>財務服務>獎助學金查詢
本校獎學金申請之重要注意事項如下,若各項獎學金辦法有其自有規定則依其規定:
第一、獎學金申請書(表)
請詳閱各項獎學金辦法後,自行列印使用。
第二、獎學金應準備資料說明
1、成績單正本:請至教務處註冊組成績單投幣機申請。
2、操行成績證明書或獎懲紀錄證明書:自106學年起,本校操行成績已不列於成績單,同學申請操行成績(或獎懲紀錄)證明書可由以下路徑自行列印(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入口>學生資訊系統>操行成績暨獎懲紀錄證明)。系統列印之證明書已有生僑組浮水印,若有獎學金仍要求核章,請列印證明書後至學務處生僑組辦理。
3、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財產歸戶清單:
(1)若獎學金要求須提供財產證明,請至各地稅捐機關申請父、母及學生本人之全戶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動產證明)及財產歸戶清單(不動產證明),不論是否持有政府核發(中)低收、特殊境遇等證明(家戶中其他人無須申請,惟若學生之監護人為祖父母,則須申請祖父母之清單資料)。
(2)若獎學金無特別要求,但家中並無政府核發之(中)低收、特殊境遇等清寒證明,亦可提供上開清單資料代替,以證明家中經濟。
4、學雜費減免或弱勢學生助學金證明:若獎學金要求檢附,請至學務處生僑組辦理。
5、無力負擔學費證明:可用辦理就學貸款證明取代(至學務處生僑組辦理)。
6、其他清寒證明:例如村、里長或系所主任、導師清寒證明(最好佐以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戶清單證明)。
7、學校關防:
(1)逕自申請者,請帶齊獎學金申請資料至學務處生僑組找承辦人領取本校用印申請表,再至行政大樓5樓文書組用印。
(2)學校推薦者,請直接繳件,由學校統一用印。
8、未享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證明:
(1)逕自申請者,請帶齊獎學金申請資料至學務處生僑組找承辦人蓋章。
(2)學校推薦者,請直接繳件,由學校統一蓋章。
9、新生注意事項:
(1)提供給新生的獎學金,將會在公告上載明"新生"字樣,可用搜尋即可找到。
(2)若要求新生檢附成績單,大一上學期需檢附高中成績單、碩一上學期需檢附大學成績單。
10、推薦函:推薦函須有老師親筆簽名並加註簽屬日期,若老師因出國不在學校,可請老師將推薦函親筆簽名後掃描成電子檔,同學再列印繳交即可。
11、其他注意事項:
(1)出國交換學生須檢附交換學校之原始成績單,並依據本校國合處制定之「交換學生於締約學校修讀課程學分與成績轉換參考表」,換算成平均分數後提出申請;若交換學校並未列於上述轉換參考表,則依據原始成績單上之成績,換算成平均分數後提出申請。
(2)延畢生須於申請書敘明延畢原因後再提出申請。
(3)提前入學學生因無目前所就讀學系、所(學程)之前一學期成績單,不具備申請資格。
(4)因學分修畢而無前一學期(年)學業成績之碩博班學生,仍具備各項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資格。
第三、忠告!忠告!
1、養成定時查看獎學金資訊之習慣:學務處生僑組>最新消息、學生資訊系統>財務服務>獎助學金查詢、教務處、國合處等均有不同獎學金資訊。
2、多多申請、不要怕麻煩:校內、外獎學金眾多,尤其集中在開學前後,且所需資料大致相同,清寒學生一定要多多申請,提高獲獎機率。
3、重複申請的限制:依本校獎學金審查委員會決議,同一學年度,凡已獲獎學金(含由學校篩選推薦)累計金額達新台幣1萬元者,均以不再重複推薦為原則。此規定是為了讓多數學生受惠而非僅限於少數人。
- 申請不等於推薦獲獎,因此可同時申請多個獎學金,一旦確定獲獎其中一項,才有可能會影響其他項的排序。
- 重複推薦僅限性質相同之清寒獎學金,學雜費減免、弱勢助學金及生活助學金等措施,因性質不同,均不列入計算。
- 某些校外逕自申請獎學金,因不會主動告知學校獲獎情形,因此也不會列在重複推薦範圍,學生可把握踴躍申請。
4、各縣市地方政府通常都有提供獎助學金,但是未必會發公文給學校,若你發現學校沒有公告,可主動聯繫獎學金承辦人,以免錯失良機。
5、校內獎學金不會列計所得稅,清寒同學不必擔心影響政府福利資格。
第四、切勿違反校規
申請各種獎學金均須提交操行成績證明書或獎懲紀錄證明書,部份獎學金(例如:薪傳學生助學金、羅家倫先生紀念獎學金)可續領至正常修業年限,提醒若違反校規將喪失續領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