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課外指導組」,民國69年3月更名「課外活動組」,主要業務為輔導學生社團、推動服務學習與志願服務,定期舉辦志願服務基礎訓練與特殊訓練,鼓勵同學將所學與服務結合,以終身志工為職志。另以經費補助方式,鼓勵學生參與國際活動如競賽、研習、志工等,提升學生國際移動之能力。本組主要業務包括:新生訓練校慶活動畢業典禮、各類課外活動、場地器材管理、樂活館自治管理社團與義工團體視聽服務團文化盃競賽廖風德先生公共服務獎學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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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來函有關112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活動訊息

一、依據112年8月11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市教特字第1123073594號函辦理。

二、報名日期
1.網路登記報名日期:112年9月4日(星期一)9時起至9月13日(星期三)24時止。(登記系統於9月13日(星期三)24時關閉,逾時不予受理。)
2.列印報名表及學校核章日期:112年9月4日(星期一)9 時起至9月14日(星期四)16時止。
3.掛號郵寄收件:由學校承辦人彙集資料,備妥學校核章之報名表件(詳閱實施計畫)於112年9月18日(星期一)前,寄至承辦學校(中正區東門國民小學),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三、本市112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承辦學校為中正區東門國民小學,實施計畫修正處略說如下,請務必轉知參賽者。
1.第4點第3項分組注意事項:A組成員資格新增參與實驗教育之參賽者。

2.第6點第1項參賽人數:團體組甲組上限調整為75人。
3.第11點第3項遞補資格:當分區第1名棄權或分區無參賽者,由承辦單位依照各組名額,於112年11月8日(星期三)公告不分區擇優排定遞補順序名單,成績相同者,於112年11月7日(星期二)公開抽籤遞補順序。正取如放棄,須於112年11月9日(星期四)前,函報本局同意並副知東門國小。
4.第15點其他注意事項:主辦單位提供讀取USB隨身碟之音響設備一套供參賽者運用,請參賽單位自備USB隨身碟且格式須為MP3檔案類型,音樂儲存於USB隨身碟中只可儲存一首表演用曲目。

四、本次競賽相關訊息請至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網址:https:// www.tpcityart.tp.edu.tw)查詢及下載( 學校帳號請洽校內文書組),並請將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網址連結公告於校網,善盡訊息公告周知之責任。
五、全國學生舞蹈比賽預告於113學年度實施個人組連續2年獲得全國決賽個人組同類型特優前三名,得逕行參加全國決賽(採計111與112兩學年度之決賽成績),請預先規劃考量參賽組別與舞碼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