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課外指導組」,民國69年3月更名「課外活動組」,主要業務為輔導學生社團、推動服務學習與志願服務,定期舉辦志願服務基礎訓練與特殊訓練,鼓勵同學將所學與服務結合,以終身志工為職志。另以經費補助方式,鼓勵學生參與國際活動如競賽、研習、志工等,提升學生國際移動之能力。本組主要業務包括:新生訓練校慶活動畢業典禮、各類課外活動、場地器材管理、樂活館自治管理社團與義工團體視聽服務團文化盃競賽廖風德先生公共服務獎學金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青年海外志工服務績優團隊交流分享會徵選活動」(9/28)

壹、活動目的:

一、配合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團,遴選傑出之青年海外志工服務團隊,履行世界公民責任,以做為青年參與海外志願服務之標竿。

二、展現多元創意服務內涵,達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擴散青年海外志工分享與學習效果。

貳、活動時程:

一、 報名收件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2年9月28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 入圍團隊名單公布:預計10月下旬。

三、 評選及得獎公布時間:預定於112年12月3日「青年海外志工服務績優團隊交流分享會」當天辦理評選並公布結果予以表揚。

參、參加條件

一、112年赴海外從事志願服務活動,服務日數達7日以上。

二、團隊成員中18歲至35歲之青年為3人(含)以上。

肆、徵選類別:分為「需求評估及對應方案」、「服務成效與評估」、「團隊籌建與傳承延續」3類別,每團隊至多報名2類別。

伍、報名資訊:

一、報名方式:填寫相關活動報名表件並列印後,併同相關文件,於報名截止日期內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國際及體驗學習組),信封註明「青年海外志工服務績優團隊徵選活動」(以郵戳日期為憑),應備文件如下:

(一) 封面(附件1)。

(二) 報名表(附件2)。

(三) 服務內容摘要表(附件3-1至3-3)。

(四) 團隊成員一覽表(附件4)。

(五) 影音紀錄(約3分鐘)。

(六) 團隊服務活動成果報告(含5-10張服務相片,並附上相關說明,照片格式為1280 X 720以上畫素,檔案大小需1MB以上為佳,請以紙本列印及提供照片電子檔)。

(七) 為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請參加團隊之團隊成員、聯絡人及隨團指導老師(或督導)均須簽署「團隊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附件5),授權青年署推動相關業務之使用。

(八) 為確保團隊參加資料未侵害他人著作權,請報名團隊隊長、隨團指導老師或督導其中1人簽署「參加資料切結書」1份(附件6)。

二、參加團隊所送之資料,應符合報名條件,其它不屬於本年資料不必提供,亦不列入計分。

三、應備文件一律使用本計畫附件之格式,不得自行變更格式,格式如下:直式橫書、字體14字元、行距固定行高21pt、頁碼置中、不得超過25頁(含附件),以雙面列印及左側裝訂成冊。

四、 除上述應備文件外,如有相關可呈現服務內容之佐證資料(如受服務對象之問卷題目及統計分析、訪問大綱及結果資料等)請一併於報名時提供。

五、參加資料不全、格式不符或逾期申請者不具參加資格,恕不受理。

陸、本案聯絡人: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林秀環

電話:02-77365526,電子信箱:hsiuhuan@mail.yda.gov.tw

 

未竟事宜請參附件簡章,或至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團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