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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學生宿舍滿意度問卷調查
為深入了解住宿生對宿舍各項服務之滿意度,特進行109學年學生宿舍滿意度問卷調查,請同學踴躍上網填答。
問卷結束後將隨機抽出30名填答者贈予100元禮券,得獎名單將於110年5月5日公告於住宿組網頁。
活動方式:請同學進入學校信箱點選連結,完成全部問卷填答。
填答對象:本校109學年度住宿學生
填答時間:110年4月12日至4月20日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國立政治大學110學年學士班宿舍申請須知
一、申請資格:
(一) 一般條件:110學年本校在學之學士班二至四年級學生(含修讀雙主修延長第一年修業者及曾出國交換一年之延畢生)。
(二)限制條件:戶籍在下列地區同學不得提出申請(僅能於8月份線上申請候補,請往下見第六項)
1.新北市中和區、永和區、新店區、板橋區、深坑區、石碇區、三重區、蘆洲區。
2.台北巿各行政區。
二、戶籍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本人須至110年4月12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
(依據108年12月2日學生事務會議第 88 次會議修正通過舉家搬遷未滿2年,不得參與非限制區抽籤),
離島生需每年驗證戶籍謄本,並於申請截止日(4/12)前繳交至住宿輔導組查驗。
※繳交查驗之戶籍謄本,須為3個月內申請,且不得為”記事省略”方可進行查驗。
※109學年住宿生(不包括舉家搬遷及離島生)經戶籍謄本查驗狀態為”通過”者,無須再查驗戶籍謄本。
三、優先分配住宿對象:
(一)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7條之規定,身心障礙生、低收入戶、一、二年級之僑生與外籍生(不含華語班、交換生)、居住外離島地區者、
清寒或遇重大變故經審核通過者、戶籍設於非限制區滿2年之本國原住民生,均得於下學年度保障住宿一年,但須自行於申請期間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將未能保障。
(二)若為保障床位之身份,放棄床位後,若仍需床位,僅能申請候補。
四、申請期間:自110年4月6日(二)起至4月12日(一)止,逾期不予受理。(4月10日(週六)電算中心系統移機作業,當日暫停作業一天)
(請同學特別注意!為利日後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者必須先於本校出納組登記個人之「第一銀行」或「郵局」帳號,始得進入申請系統登記) 。
若有境外生因居留證等特殊狀況無法申請國內帳戶者,請至住宿組辦理紙本申請。申請宿舍同學務請留意學號之電子郵件信箱,俾利以電子郵件寄送「申請確認」通知。
五、申請方式(GOOGLE瀏覽器無法開啟或完整顯示,請用IE7.0以上版本或FIREFOX開啟):
(一)一般學生及第三項所提之優先分配住宿對象,皆須自行上網申請,路徑:iNCCU→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學士班宿舍申請。
完成申請後將會收到系統發送之確認信。
(二)居住限制區之身心障礙生或低收入戶,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申請截止日(4月12日)前親向住宿輔導組提出紙本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三)若有110學年第1學期前往國外交換,且第2學期需住宿之學生,亦請於上述時間內提出申請,若中籤後免選填床位,
可至住宿輔導組辦理保留住宿資格於第2學期回國時住宿。
(四)身障學生若需特殊寢室者:除須於4月6日(二)~12日(一)上網申請外,並應另外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予資源教室,以利安排床位。
六、分配方式:
(一)抽籤:由住宿生學生會會長或宿舍幹部進行電腦亂數抽籤作業,依序號先後順序核配正取名單。
(二)候補申請:
1.未抽中宿舍者,將依序號自動列為非限制區之候補,候補資格至候補完成前有效,
若8月27日前尚未補到床位且願意繼續等待候補之同學,請於8月27日(五)向住宿組登記續等。
2.一般延畢生(非修讀雙主修及未曾出國交換達一年)、限制區之學生,請於8月23日(一)~25日(三)上網登記候補,詳細申請方式將再另行公告。
七、名單公告:110年4月27日(二)上午9時,請同學自行上網查詢抽籤結果。路徑:iNCCU→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學生住宿申請結果查詢。
八、床位選填:中籤者將預訂於5月4日(二)~13日(四),以線上「填選床位、定時撮合」方式選填床位,詳細選填方式將再行公告。
(一)選填順序將依升大四→升大三→升大二,未於期間完成上網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床位資格。
(二)女生寢室設置於莊敬1舍、莊敬9舍、自強9舍、自強10舍B、D棟低樓層;男生寢室設置於莊敬2~3舍、自強6舍、自強九舍D區、自強10舍A、C棟低樓層。
住宿環境及寢室設備網頁路徑: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宿舍場地導覽與參訪申請-各宿舍照片。
(三)考量宿舍安全,宿舍平面圖不於網路上公告,若需參考平面位置圖請洽各舍區櫃台或住宿組翻閱。
(四)110學年第1學期宿舍入住日為110年9月1日(三)起。
九、申請住校學生必須詳閱並遵守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且為因應校務發展或特殊事故,住宿生應配合校方宿舍配置,於規定期限內搬遷。
自2014年起,農曆春節採集中住宿,期間需住宿之同學,須配合搬遷至住宿組規劃之住宿區。
十、為使床位有效利用、避免閒置,期讓有需求之同學能盡快候補,若同學於選填床位後想放棄床位,請盡快至住宿組辦理退宿手續。
有關學期宿舍費用網頁路徑: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宿舍申請與床位資訊-宿舍費用及床位尺寸資訊。
十一、有關學士班宿舍申請、選填床位,可參見附檔Q and A。
十二、學士班學年住宿不含暑假期間,同學如欲申請今年暑期住宿者,請於110年5月17日(一)至21日(五)另行於線上申請暑宿。
住宿輔導組
109學年第2學期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內容
1. 申請資格:
(1) 符合當期中低收入戶或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之學生,於校外住宿且符合申請租金補貼之條件(本校已提供符合低收入戶資格同學優先分配宿舍床位,故不提供其申請本補貼)。
(2) 已於校內住宿或入住學校所承租之住宿地點者,不得提出申請。
(3) 延長修業、已取得專科以上教育階段之學位再行修讀同級學位,同時修讀二以上同級學位者,除就讀學士後學系外,不得重複申請補貼。
(4) 已請領其他與本計畫性質相當之住宿補貼,或已在他校請領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者,不得重複申請。
已取得政府其他住宅補貼、入住社會住宅資格或承租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者,不得再申請本計畫校外住宿租金補貼。
(5) 學生不得向直系親屬承租住宅,該住宅所有權人亦不得為學生之直系親屬(含學生或配偶之父母、養父母或祖父母)。
2. 申請期間及地點:即日起至110年3月20日(五)17點前,繳交至學生事務處住宿組,逾期不予受理。
3. 補貼額度:
(1) 補貼學生於學校、分校、分部或實習地點(或相鄰)縣市校外租賃住宅之租金。
(2) 依學生租賃地所在縣市,每人每月補貼1,200元至1,800元租金,以「月」為單位,當月份居住天數未達1個月,以一個月計算;補貼期間,上學期為8月至隔年1月、下學期為2月至7月,每學期以補助6個月為原則,109-2學期畢業生僅核發110年2月至6月止,計5個月。
4. 學生主動提出申請,應繳文件(每學期自行提出):
(1) 申請書
(2) 租賃契約影本
(3) 租賃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
5. 補充說明:
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申請方式:
1. 至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線上申請,(網址-https://ep.land.nat.gov.tw/Home/SNEpaperKind)
2. 至各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請
3. 使用7-11、OK、萊爾富及全家四大超商多功能事務機,持自然人憑證即可申領第二類謄本。
4. 申請規費:每張20元。(超商申領謄本另須酌收手續費及列印費)
住宿組承辦人:吳玲昀小姐,信箱:dh2001j@nccu.edu.tw 電話02-29393091轉67226。
110學年度清寒學生申請宿舍相關事宜
110學年度清寒學生申請宿舍相關事宜
一、依據本校「清寒學生申請宿舍要點」(詳如附件一)。
二、受理對象:本校清寒或遭遇重大變故之在學學生。
三、申請期限:即日起至3月15日(一)17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請方式:填妥申請表(如附件二)並請導師及系主任簽註意見核章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申請期限前送至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曾偉哲老師;分機63251)。
五、通過審核之同學,住宿期限為110學年(自110年9月至111年6月);碩博士班學生以提供兩人房為原則,住宿期間納入研究生住宿期限內。
六、下列身份之同學為保障住宿,無須重覆提出申請:
1. 持有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教育部核發之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書之身心障礙學生。
2. 持有各縣市社會局核發之低收入戶卡之清寒學生。
住宿組
補充說明:
「國稅局開立之最新年度全國檔各類全家所得總歸戶清單」(含本人、直系血親) 檔案參考如下:
1.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2.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109學年度暑期營隊申請學生宿舍作業須知
一、因受疫情影響,請各營隊申請單位遵照辦理:
1、以下身分不得參加營隊活動:居家隔離、檢疫、自主健康管理者,或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嗅覺異常者(以上對象含工作/活動人員及學員),違者將立即取消住宿資格且不再受理該單位暑期營隊床位申請。
2、營期前若因政府機關發佈停止大型或群聚活動時,本組得強制停止各項營隊住宿事宜,並依規定辦理退費。
3、營隊入住後,若因流感等疫病有群聚感染現象,將依「暑期營隊申請學生宿舍作業須知」辦理退宿。
4、相關營隊防疫措施請詳見暑期營隊防疫措施附件。
二、本學年暑期營隊申請作業:
1、申請對象:本校行政單位及學生社團,非本校單位不予受理。
2、宿舍開放營隊住宿時間:110年7月10日(六)至8月20日(五)止。
3、線上申請時間:
(1)第一階段(行政單位):110年3月10日起至5月3日。
(2)第二階段(系學會、學生社團):110年3月16日起至5月3日。
4、開放營隊住宿區域為山上自強5-9舍,如遇修繕工程,須配合調整床位;欲申請自強十舍床位,請另行簽核辦理。
三、暑期營隊聯繫窗口:住宿組陳哲良先生(分機66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