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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來函有關修正後「新北巿113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計畫」1份(9/9前)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8月20日新北教社字第1131645381號函辦理。
旨揭草案修訂內容重點摘錄如下:
統一說明文字:「市賽」及「初賽」統一修正為「初賽」;「決賽」及「全國決賽」統一修正為「全國決賽」。
參賽人員個人組及團體組連續2年獲得全國決賽資格者具逕行參加全國決賽資格者,如自願參加初賽則以表演賽形式參與,不列入計分及排名。
新增連續2年獲得全國決賽資格者之團體組及個人組報名初賽方式:
團體組新增「倘團體A及B組連續2年(111、112學年度)獲得全國決賽同類型同組別特優者,自願參加初賽將以表演賽形式參與,不列入計分及排名,請逕自於113年9月2日(星期一)至9月9日(星期一)前,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網址:https://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登錄報名資料」。
個人組新增「3.倘連續2年(111、112學年度;若有跨學段者,可併予採計)獲得全國決賽個人組同類型特優前三名,自願參加初賽將以表演賽形式參與,不列入計分及排名,請逕自於113年9月2日(星期一)至9月9日(星期一)前,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網址:https://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登錄報名資料」。
另原先計畫附件4連續2年獲得全國決賽資格者名單編號有誤,業於113年8月13日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部承辦單位)確認更新,為避免爾後教育部再次修正名單,已增加備註「本名單依教育部公告為主,如有修正將於承辦學校(清水高中)網站同步公告更新」。
本案計畫將視實際報名情形於賽前滾動調整各項細部規定,並依承辦學校(清水高中)網站實際公告為主,請轉知競賽員務必配合辦理。
【場地】113學年第1學期視聽設備講習自即日起開始報名至9/9中午截止
一、課程說明:
1. 本課程係為視聽服務團教學組主講,為協助本組輔導之社團同學使用視聽器材,並帶領學員了解雲岫廳、四維堂之視聽設備,及申請視服團服務注意事項,名額有限,請有需要的同學報名即可。
2. 課外組外借視聽器材包括DV、投影機、對講機等等,僅提供給參加過視聽器材講習者登記借用。
3. 9/19與9/20課程內容相同,擇一參加即可。曾參加過視聽器材講習獲得認證者,不須再報名,認證資格直至失去學籍為止。
4. 本課程為幫助社團同學使用視聽設備所開設,並沒有提供任何認證及證明。
5.申請視服團前請先閱讀 https://reurl.cc/dDRyV8
6.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9/9中午
注意:本課程器材講習部分僅30分鐘,請準時參加課程,遲到者及僅參加場地導覽者不予簽到資格,最後15分鐘為Q&A時間。
二、以下時間場次內容相同,擇一參加即可:
- 113年9月12日(週四)晚上19:10-21:00
地點:雲岫廳
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Yq8n0x
- 113年9月19日(週四)晚上19:10-21:00
地點:雲岫廳
三、講師:視聽服務團教學組
課外活動組 承辦人:張嵐妮
校內分機:62237
信箱:lanny@nccu.edu.tw
嘉義市政府「113學年度補助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學習活動計畫」,歡迎報名參加。
嘉義市政府為鼓勵高中職以上學生提升學習意願與品質,強化生涯輔導,特訂定旨揭計畫。
一、計畫方案補助對象:
(一)自主學習計畫:以設籍嘉義市並就讀大專院校之學生。
(二)翻翻同樂會:以就讀嘉義地區大專院校及嘉義市各公私立高中職之在籍學生。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0月15日。
三、其餘活動詳情請見附件。
113-1學期社團經費線上申請自9/2(一)起至9/13(五)截止
113-1學期社團經費線上申請至9/13(五)17:00截止截止
壹、申請期間:即日起至9/13(五)17:00截止,逾期視同放棄申請並不再受理,敬請協助與配合。
貳、申請網址:http://saposter.nccu.edu.tw/league/
*請使用Chrome開啟,連結位於課外組網頁左側Menu/課外組線上申請系統/學生社團補助線上申請
參、申請注意事項(請務必詳閱再填申請系統):
1、本次補助113年11月1日至114年03月31日期間辦理之活動,申請之活動日期應在前列區間內。
2、社團基本資料填寫之後即可先填第一筆活動之代碼及預算等資料,確認後繼續申請第二筆,並請依活動時間先後次序填寫。
3、活動代碼:【1】一般活動;【2】大型專案;【3】一般服務;【4】服務專案。活動代碼與活動內容不符者,不予補助,補助項目請參考補助原則。
【1】一般活動:免附「活動企劃書」。
【2】大型專案:
(1)應為公演、成果展、全國性或跨校性之活動,並須附活動企劃書,未附企劃書、企劃書內容不齊全、活動性質不符大型專案者,均不予補助。
(2)企劃書內容須含:活動名稱、時間、地點、有無收費(有收費者請註明收費名稱如:售票、報名費等)、預估參加人數(不含工作人員)、預算明細、活動流程等。
【3】一般服務、【4】服務專案:須附「學生團體服務方案經費申請表」(如公告附件),未上傳者不予補助(不須附企劃書)。
【5】社團刊物或比賽報名費:不須於本系統提出申請,另依本校學生團體活動經費補原則辦理。
4、透過本系統申請之內容查詢權限限定為社長及總務。
5、待「學生團體活動經費審核會議」決議及簽核確定補助金額後,將由所屬課外組輔導老師代為列印並發給社團計畫暨預算表。請社團於活動開始前一週提出活動計畫表並於活動結束一週內,依相關規定檢據核銷。
6、各屬性社團輔導老師校內分機:
學術性社團(一) #62238
學術性社團(二) #62235
藝術性社團 #62239
聯誼性社團 #62233
服務性社團 #62232
體適能社團 #62231
承辦人 潘小姐
校內分機 62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