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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南新村臨時學生宿舍替代方案113學年第2次申請公告
本校「化南新村臨時學生宿舍」目前有2戶釋出,租期共6個月,相關房型資訊如下,有需求的同學請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相關房型資訊如下:
房屋地址 | 台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65號&73號(2戶) |
房型 | 四房型 (8人) |
月租金(每戶) | 20,000元 |
押租保證金(每戶) | 20,000元 |
承租起訖 | 114年2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共計6個月(114學年住宿將另行辦理申請作業)。 |
申請期間 | 113年12月5日起至113年12月23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
申請資格 |
第一順位:8-10人組隊,皆為「非限制區」之大學部舊生。 第二順位:8-10人組隊,其中4人以上為「非限制區」之大學部舊生。 第三順位:4人以上組隊,皆為本校在學學生。 |
租金繳交 | 採一次性繳納,須於指定期限內完成繳付。 |
- 同學自行組隊,填寫附件「化南宿舍申請書」後繳交至行政大樓3樓住宿輔導組辦公室。
- 承租人共同負擔租用期間之押租保證金、房屋租金、水電費及各項費用(請自行協調租金及各項費用之分攤方式,並由代表人負責收取及繳納結清)。
- 申請隊伍超過2組時,擇期舉辦抽籤及選填戶號,逾期無人申請,即改為先到先得制。
- 可來信或來電預約時間現場參觀。申請到化南宿舍的同學,須放棄校內宿舍候補或住宿資格。
- 化南新村臨時學生宿舍詳細資訊請參考以下網址:https://osa.nccu.edu.tw/tw/住宿輔導組/莊敬外舍拆建替代方案/化南新村臨時學生宿舍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洽住宿組承辦老師劉月雲, Email:lynette@nccu.edu.tw 或校內分機:63030,謝謝。
住宿輔導組
【113學年第2學期希望種子培育計畫—住宿輔導組自主實踐學習補助】申請公告
一、本補助申請依據「國立政治大學希望種子培育計畫補助實施要點」辦理。
二、申請對象:
符合「113學年度第2學期希望種子資格認證」 且 參與住宿輔導組之 「宿舍生活服務團員」 或 「新生書院專案執行小組(含Tutor或組員)」,會確實執行113學年第2學期專案內容者。
◎113學年度第2學期希望種子資格認證,資格認證詳情請洽承辦人:學務處希望種子計劃辦公室(學務長室)曾小姐,分機63020。
◎各專案執行內容請洽宿舍輔導員及新生書院導師。
三、申請時間:
114年1月13日起至2月20日止,請至線上填寫申請表,連結如(https://forms.gle/K9uieevtFJPDhWN48);將依照同學填答狀況及希望種子身分資訊審查排序,提供16人每人每月4,000元學習補助金(每學期最高補助4.5個月)。
◎若第一階段名額未滿,後續將另行公告申請辦法;如有申請及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學務處住宿組陳先生(分機:75664)。
四、通過申請後,同學需持續執行專案並請每個月繳交「自主實踐學習觀察反思紀錄表」,方可獲得補助。若達兩個月未繳交,將取消補助資格,將此資格提供給候補同學。
五、同一位同學,不論參與住宿輔導組的專案數量,當學期該項目下僅能獲得一次補助;因經費有限,經查證有重複申請或不實偽造之情事,除追繳獎補助金額外,將依本校學規處置。
項目 | 申請資格與補助 | 申請備齊文件 |
114年度核定預算總金額 (113-2/114-1學期) |
承辦人 |
自主實踐學習補助 | 參與住宿輔導組生活服務團員或新生書院專案執行小組(含Tutor或組員),並有實際執行專案內容者,得申請補助。補助將依申請順序與同學狀況審查,共16名,每人每月4,000元,每學期最高補助4.5個月。 | 請至申請表填寫資訊,住宿組將核實同學申請資格。 | 576,000元 |
陳先生 分機75664 |
住宿輔導組
113學年第2學期現住生不續住之離宿手續公告(12/13截止)
114年農曆春節 (114/1/28~114/1/31) 期間,不受理入住宿舍及離宿檢查,請同學多加留意。
一、學士班學生(交換生依國合處規定時間辦理)
1.113學年第2學期不續住者(含第二學期出國交換或畢業之同學):
A.申請期限:113年12月13日(五)前,填寫「退宿申請表-學期前」(附件一)繳交至住宿組,以利移除第2學期註冊單上之宿費。
B.離宿日:113學年第1學期最晚離宿日為114年2月3日(一),遷出當日請填寫「離宿暨退還保證金申請表」(附件二),由舍區蓋章後於上班時間交至住宿組辦理退還住宿保證金手續。
C.逾期離宿:未於114年2月3日(一)前遷出宿舍者,須依相關之退(補)宿費標準收費(附件三)。114年農曆春節 (114/1/28~114/1/31) 期間,不受理入住宿舍及離宿檢查。
※未於期限內繳交附件一、附件二者,視同續住,衍生之費用請依規定繳納。
2.113學年第2學期續住者:寒假住宿已併入上下學年期計算,不另行收費,可於原宿舍續住至第2學期結束,暑假開始日止。
3.除夕前二日到初三春節留宿同學將視宿舍狀況配合集中住宿移寢,春節留宿相關規定將於12月中下旬公告。
二、碩博士班(交換生依國合處規定時間辦理)
1.住宿年限已滿或113學年第2學期不續住者(含第二學期出國交換或畢業之同學):
A.申請期限:113年12月13日(五)前,填寫「退宿申請表-學期前」(附件一)繳交至住宿組,以利移除第2學期註冊單上之宿費。
B.離宿日:113學年第1學期最晚離宿日為114年2月3日(一)。遷出當日請填寫「離宿暨退還保證金申請表」(附件二),由舍區蓋章後於上班時間交至住宿組辦理退還住宿保證金手續。
C.逾期離宿:未於114年2月3日(一)前遷出宿舍者,須依相關之退(補)宿費標準收費(附件三)。114年農曆春節 (114/1/28~114/1/31) 期間,不受理入住宿舍及離宿檢查。
2.住宿年限未滿,且113學年第2學期續住者:寒假住宿已併入上下學年期計算,不另行收費,可於原宿舍續住。
三、113學年第2學期候補入住之新住宿生可於114年2月4日(二)起開始遷入宿舍。
住宿輔導組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113學年第2學期學生宿舍顧問甄選(勞動型兼任助理)
一、甄選資格:
(一)本校在學學生,有服務熱忱、主動積極;具學生宿舍生活經驗者為佳。
(二)若已於校內其他單位擔任兼任助理者,請勿報名。
二、工作內容:
(一)於學生宿舍服務臺值班,提供宿舍相關服務(如鑰匙借用、領用包裹、學生問題協助反映、掌握或簡易問題排除、垃圾車播音、緊急事件廣播等)。
(二)學生宿舍住宿生問題處理。
(三)學生宿舍緊急事件反映與現場處理。
三、工作時間:
輪班制,每人每月平均值班50-60小時,依實際值班需求增減;若有特殊情形,經同意亦可增減排班時數(例假日、國定假日與寒暑假需配合舍區狀況輪流與其他舍顧值班)。
四、工作地點:
由本組指派擔任宿舍顧問之宿舍,入住指定宿舍區舍顧寢室,惟須自行負擔相關住宿費用。舍顧任用後(含實習期間)若離職則者,將喪失舍顧權益(含保障床位及候補資格)。
五、工作待遇:
依法定基本時薪敘薪(190元/小時),具勞健保(投保人每月需負擔勞健保自付額)。
六、甄選名額:
本次配合舍區擴大現有編制,預計甄選一般生7位,將視實際甄選情況調整正取與備取人數。如錄取者,需配合指派特定宿舍區服務,並依舍區規定完成實習;備取者將依舍顧異動,另行通知遞補缺額。
七、甄選方式:
(一)意者請填妥甄選報名表(檔案格式請使用PDF),於113年12月17日(二)前,請 e-mail 至 dh2001j@nccu.edu.tw,主旨請註明「應徵學生宿舍顧問」,逾期歉難受理。
(二)面試時間擬訂於113年12月23日(一),當日面試時段將另以簡訊或校內電子郵件通知,請應試人員先行預留相關日程(本組保有調整應試時段之權利)。
(三)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本組吳玲昀小姐,分機67226。
(四)同學如未通過履歷審核,則不另外通知及退還甄選報名表。
八、甄選結果:
甄選結果預計於面試後一週內公告,實際報到及錄用日(預計為114年2月10日)依作業通知為主,正取者請於報到當日攜帶在學證明、身分證(境外生請攜帶工作證及居留證)至行政大樓3樓學務處住宿輔導組辦理進用程序。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敬啟
113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8次候補通知
目前住宿狀況已進入穩定,僅零星退宿,故為加速遞補速度,自本次候補後,宿舍床位候補作業將改採電子郵件及簡訊通知同學直接進行候補入住手續。
候補序號查詢路徑: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 愛政大→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 → 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碩博士班住宿申請 → 碩博士班申請結果查詢。
本次可遞補之同學,已發送EMAIL通知至學號信箱,並設定為中籤者,若登入上列系統查詢,將僅會顯示個人資料(無候補序號)。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碩班男生:自強十舍AC棟(雙人房)共8床。
碩班女生:自強十舍BD棟(雙人房)。
博士班同學如有遞補宿舍需求,請直接聯繫住宿組。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111-118號。
碩班女生:序號81-95號。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10月14日(一)9時至15時止。
3.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13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10月14日(一)15時後,可從以下路徑查詢:政大首頁→iNCCU→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四、宿費繳納及入住時間:
1. 同學於系統選填床位後,可至行政大樓三樓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後至行政大樓五樓出納組繳費完畢後,即可入住宿舍。
2. 依據本校 [ 補繳宿費標準表 ] ,本梯次遞補宿舍者,繳交全學期四分之三宿費。
五、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13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六、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及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七、消防演練:
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活動(補訓),詳細流程請參閱住宿組公告。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