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國立政治大學109學年度學士班新生宿舍申請須知
一、申請期間:
自109年8月10日(一)至8月21日(五)止,請自行上網申請,逾期不予受理。請同學特別注意!上網申請時,為符合本校出納作業規範,請於登錄系統填寫學生個人第一銀行或郵局帳戶,以利日後住宿保證金退款作業,凡完成帳戶登記者,始可申請宿舍
住宿申請皆以一學年(含寒假,不含暑假)為期。暑假住宿須另外上網申請,時間約在每年5月初。
請同學於學生個人資料庫iNCCU 愛政大https://i.nccu.edu.tw 中,設定「主要電子郵件」為學號信箱帳號並使用,以免漏失相關之重要宿舍通知。
二、申請資格:
(一)非限制區申請:
本校學士班一年級新生,戶籍設於非限制區滿2年之學生(含大一復學生及大二轉學生),若資格不符者將取消住宿,排於候補同學之後。
(二)限制區候補申請:
1.戶籍在下列地區者為限制區:
(1) 台北巿各行政區。
(2) 新北市中和、永和、新店、板橋、深坑、石碇、三重、蘆洲等行政區。
2.限制區候補順序:
(1)先排--外圍地區:北投區、士林區、內湖區、南港區、板橋區、三重區、蘆洲區之申請者,依電腦亂數抽籤後排序。
(2)後排--內圍地區:前列地區以外之限制區申請者,依電腦亂數抽籤後,接續於外圍地 區之後排序。
3.候補方式:109學年度第1學期學士班新生床位有空床釋出時,將依上述序號寄信至學號信箱通知同學遞補及繳費,候補資格至110年5月31日有效。
三、戶籍認定標準:
以戶籍謄本為憑,至109年8月21日申請截止日止,須設籍於非限制區兩年(含)以上。無其他例外條件。
四、優先分配住宿對象:
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7條之規定,領有衛福部或教育部證明之身心障礙學生、持有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核發低收入證明之清寒學生,請於上述申請時間內上網申請後檢附相關身份證明文件正本至住宿組辦理。
五、申請方式:
(一) 一般新生請至「新生服務網」/「資料維護」/「基本資料」第七項「其他資料」(含宿舍申請)填寫申請意願。電腦分配床位時以作息及興趣作為分發依據,請同學審慎填寫。申請宿舍同學務請留意學號之電子郵件信箱,俾利以電子郵件寄送「申請確認」通知。
(二)僑生新生請逕向「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提出申請,生僑組洽詢電話:(02)29393091轉分機63013。
(三)外籍生新生請向「國際合作事務處」提出申請,國合處洽詢電話:(02)29393091轉分機62058。
(四)身障生若有需特別之寢室安排,請逕洽住宿組(02)29393091轉分機62222。
六、申請結果公告(GOOGLE瀏覽器恐無法完整顯示,請用IE7.0以上版本或FIREFOX開啟):
109年8月28日(五)9:00後,請同學自行上網查詢申請結果。查詢網址:iNCCU→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學生住宿申請結果查詢;未中籤同學將全數列入候補名單。
七、宿費繳納:
若分配到宿舍,109學年第1學期宿費及住宿保證金將列入學雜費單內,繳費期限與學雜費繳費截止日相同,若分配到宿舍後欲退宿,請盡快至住宿組辦理紙本退宿手續,以免衍生相關行政費用。
八、集中入住日及當日繳交文件:
大一新住宿生可搬入宿舍之時間為109年9月4日(五)起,集中入住日為109年9月4日(五)及5日(六),若無法於集中入住日辦理入住之同學亦可於9月5日以後辦理,惟訪客(非住宿生本人)進出舍區時間為每日之9:00-22:00。
住宿生於入住宿舍時,向宿舍櫃台領取學生證及鑰匙,學生證為進入宿舍之門禁卡;入住時現場請繳交1.個人「戶籍謄本」,「記事」之欄位勿省略(可持身份證正本向住家附近、或向文山區之「戶政事務所」申請);2.紙本之家長同意書(住宿組網頁-表格下載)。
九、宿舍位置及設備:
男生預留山上校區自強5、6舍約計600床,女生預留山上校區自強7、8、9舍約計1200床,皆為4人房、公共衛浴。考量山上校區學生宿舍離校門稍遠,故請住宿同學儘量於晚上12時以前返回宿舍。本校學生宿舍備有床、書桌、書架、衣櫃、電扇、冷暖氣(需購買儲值卡使用)等硬體設備(請見住宿組網頁),其他個人日常用品(如棉被、床墊、盥洗用具等)請同學自備,相關床墊尺寸可見住宿組網頁,若攜帶不便可至學校福利社(山下資訊大樓旁或自強九舍地下室)購買。
十、宿舍其他重要規定:
(一) 「新住宿生消防演練」
活動日期:109年9月7日(一) 09:00-16:30 (詳細內容請見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
※因防火防災講習對住宿生之人身安全有其必要性,當日無法參加者,可持「消防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補訓,11月10日前須完成,並將表單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繳回,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疫情期間,配合防災科學教育館之規定,補訓改採線上方式進行)
(二) 「一般寢及早睡寢」
大一新生寢室分為一般寢及早睡寢,自6舍及自8、9舍為一般寢,自5、7舍為早睡寢,若申請人數與舍區早睡寢床位數量不符,分配時會以同寢作息相同作為依據,寢室內作息請與室友間彼此協調,申請住宿學生必須遵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與輔導辦法」等相關規定(可見住宿組網頁)。
十一、校外賃居資訊:
本校住宿組提供鄰近校區租屋資訊及房屋租賃契約書,歡迎多多利用。校外賃居洽詢專線:29387167; e-mail: 63252@nccu.edu.tw; 校外租賃資訊網請由「政大首頁」→「學務處」→「住宿輔導組」→「校外租賃資訊」或由「INCCU」→「校務系統WEB版」→「校外賃居查詢」。
住宿輔導組
109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2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52床,莊敬外舍雙人寢7床、自強九D雙人寢41床、自十舍雙人寢4床。
女:共35床,莊敬一舍四人寢1床、莊敬外舍雙人寢1床、莊敬外舍四人寢32床、莊敬九舍四人寢1床。
一、資格:候補男生序號82~133號,候補女生序號81~115號。
二、時間:7月7日(二)9:00~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請注意僅支援IE或是Firefox瀏覽器,不要使用Microsoft Edge(極似IE)、手機、平板、蘋果系列電腦或開啟多個視窗的方式選填床位)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若已選填到宿舍,109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
四、戶籍查驗:
(一)108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若今年已補繳戶籍資料者,無須再繳驗。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9年4月10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五、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本校將於9月7日(預估)在校內舉辦一場消防演練,未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活動時間:109年9月7日(一) 9:00-12:00或13:30-16:30
活動地點:藝文中心大禮堂(詳細分組場次時間將於8月公告在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七、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
國立政治大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衝擊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
一、 目的
為減輕學生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所造成之就學及生活衝擊,針對受疫情影響就學產生困難的學生提供校外住宿租金補貼,以減輕學生家庭及其本人的經濟負擔。
二 申請對象
學生於108學年第2學期在校外租賃,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始能提出申請:
1. 學生本人有非自願失業或工作(讀)薪資收入變少,致學生本人就學產生困難,且學生本人未請領其他政府機關相關紓困補助金。
2. 學生家庭成員有非自願失業或工作薪資收入變少,致學生本人就學產生困難之情事。
三、學生主動提出申請
應備妥因疫情影響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書、學生本人受疫情影響之自述說明、租賃契約影本、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 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109年7月31日止。
五、補助金額:
補貼學生於學校、分校、分部或實習地點(相鄰)縣市校外住宿之租金考量學生租賃所在縣市租金水準的不同,每人每月補貼 1,200 元至1,800 元租金,共補助三個月。
六、相關表件請參閱附件檔案
承辦人:吳玲昀老師;分機67226
108學年學生宿舍滿意度問卷得獎名單
108學年宿舍滿意度問卷得獎名單出爐!
恭喜30位幸運得獎的同學(得獎名單詳如附件),請得獎同學於6/15~6/20 09:00~17:00 (12:00~13:00午休時間不開放領取) 至行政大樓三樓住宿輔導組領取禮卷,
若未依規定時間領取將取消領獎資格。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02-2939-3091*67226或寄e-mail:dh2001j@nccu.du.tw。
學務處 住宿輔導組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