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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學生社團行政流程講習(活動參獎至9/27止-獲獎名單)
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社團行政流程講習
【領獎方式】
請獲獎同學於10/9(星期三)前攜帶學生證,至學務處課外組簽領小禮物哦!
*獲獎名單如附件
活動目的
社團行政流程講習以 (線上影片教學+線上測驗)辦理方式宣導各社進入113學年度經費補助、社團評鑑、活動宣傳、場地與器材借用及經費核銷作業等應注意重要事項。
參加資格
(一) 須參加對象以各社新任社長或副社長為主。
(二) 各社總務、重要幹部或有對社團行政有興趣社員 皆可參加。
活動時間
113年9月3日(二)上午8:00起至113年9月27日(五) 23:59止
(僅獎項活動結束,講習影片仍可繼續觀看及資料下載)
注意事項
(一)9/27(五)前完成線上測驗之社團且成績達60分(含)以上,將列為講習出席紀錄(社團平時成績),社團無人於時程內參與或成績59分(含)以下者則不列入記錄。
(二)獲獎規則:期限內完成測驗且成績達90分(含)以上者可獲精美小禮一份!! 獎品限量供應,請保握機會 (同社團只取1名,以鼓勵更多社團參與。同分且超出名額時,以系統登錄時間先提交者為優先)(請須遵守詳讀講習資訊後作答、投機作弊是不可取的行為)。
※社團行政講習出席狀況為社團評鑑指標之一,敬請留意派員參與線上課程(至少2人)。
【講習影片連結】 (PDF檔案在影片說明中下載)
- 一般社團行政 >> https://youtu.be/1mkPe7dGx4w
- 經費核銷 >> https://youtu.be/iVZyAbo5jvQ
☆線上測驗 >> https://forms.gle/S6FkjEugu5Vaz7Ug6
113-1學期學生社團成立、停社、復社等申請,受理至113/9/26
本學期評議委員會將於11月上旬召開,審議學生社團成立、學生社團懲處、社團重大爭議事項及其他有關學生社團權益事項。如有成立新社團、停社、復社、更名或其他重大事項者,請備妥文件於113年9月26日(四)16時前,送交課外活動組,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方式
本校學生團體依性質分為自治性、學術性、藝術性、聯誼性、服務性及體適能六大屬性。申請人應於截止日前預留足夠時間,並持應繳文件洽課外活動組屬性輔導人員進行晤談,以了解成立社團之基本義務。
二、社團成立應繳文件
1.申請表(請調整格式於一張A4內)
2.30人以上連署書
3.組織章程草案草擬(請設定12號字,單行間距)(請額外提供一份電子檔予屬性輔導老師)
4.其他可說明社團宗旨或活動規劃之文件(不得超過2頁)。
自治性學生團體請檢具申請表及經會員大會通過之組織章程於期限前送交課外組。
文件請以單面列印,依以上之順序排列,使用迴紋針固定,切勿裝訂。
三、申請復社應繳文件
1.申請表
2.社員名單
3.修訂後之社團章程
4.復社後之運作說明
四、申請停社應繳文件
1.申請表
2.會員大會通過停社之會議紀錄(含出席名單)
五、更名、變更屬性或其他重大事項申請應繳文件
1.申請表
2.社團完整章程
3.有會員大會相關決議之會議紀錄
六、其他注意事項
社團未經會議核定成立前,不得以社團名義進行活動。如需辦理活動招募社員,請先告知所屬輔導老師,並於社團名稱後加註(申請成立中)等字樣,以便區分。
經審核通過之學生社團應於公告後3週內召開成立大會,成立大會須由課外組社團輔導屬性老師與會,並於成立大會後2週內檢具組織章程、幹部及社員名冊、主要活動項目說明書等,向課外組辦理設立登記,始得開始活動。應備文件應於2週內補齊,逾期則登記不成立。
完成相關成立程序後,得開通社團編號借用場地,當學期無經費補助,成立滿一年之社團應參與社團評鑑,社團辦公室將依社團評鑑成績分發。
六大屬性輔導人員:
自治性團體-陳幼君 分機62239、
學術性社團(一)-何麗君 分機62238、
學術性社團(二)-許雅淳 分機62235、
藝術性社團-陳幼君 分機62239、
聯誼性社團-潘韻伃 分機62233、
服務性社團-林純邑 分機62232、
體適能社團-王羽華 分機62231。
承辦人:陳幼君
校內分機:62239
mail:fisch@nccu.edu.tw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評審人才資料庫,請惠予推薦相關藝文之專業人選
一、各大專校院或藝文團體若欲推薦,請彙整並檢視無誤後,於113年9月2日前逕函送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彙辦。
二、本案如有相關疑義,02-23110574分機236 王先生。
課外組8/27
有關臺北市113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計畫
一、報名規定
1.該比賽採先網路登錄,再列印報名資料,經學校核章後,將核章報名表及報名清冊上傳系統,逾時不予受理。(無須寄送紙本報名表至萬大國民小學)
2.網路登錄報名及列印報名表日期:自113年9月2日(星期一)9:00至9月13日(星期五)23:59:59止,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於台北市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登錄報名資料。
(若有教師需要報名,請於9月11日前提供報名資料)
3.上傳報名表及報名清冊至網站系統(無須寄送紙本)
A.請於報名系統開放期間上網列印「報名表及報名清冊」1式2份(檢核資料並核章),1份報名者自留,核章後資料掃描上傳報名系統。
B.為維護比賽之公平公正,請勿逾時報名或上傳資料不完整。
二、本學年度(113學年)遞補方式調整,詳見計畫
三、113年度指定曲目公告於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網站(http://web.arte.gov.tw/country/),請逕行下載查詢。本競賽相關訊息可至台北市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網址:https://www.tpcityart.tp.edu.tw/)查詢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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