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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學士班宿舍暑期住宿申請須知
一、申請時間
113年5月20日(一)起至5月24日(五)止。
二、申請方式(請使用chrome、firefox、Edge等瀏覽器,請勿使用手機、平板或是ios系統登錄網頁)
(一)各學系、中心暑期學分班進修學員:請向各學系、中心之主辦單位申請及繳費;主辦單位請於113年5月24日(五)前向住宿組提出住宿申請,預留床位。
(二)學士班在學學生:於申請時間內自行上網申請,申請路徑:iNCCU→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學士班宿舍申請,完成申請後將會收到系統發送之確認信。若申請人數大於住宿組所能提供之床位數,則須進行電腦亂數抽籤。如有跨性別住宿需求者,請於申請期限內親洽住宿組辦理。
(三)學士班交換學生:請於申請期限內向國合處申請。
三、暑期住宿期限
(一) 各學系、中心暑期之學分班依主辦單位規定之期限。
(二) 學士班112-2現住宿生:自113年6月22日(六)下午3時後至8月31日(六)中午12時止。
(三) 學士班112-2非現住宿生:自113年7月1日(一)下午1時後至8月31日(六)中午12時止。
四、暑期床位分配及選填方式
依下列順序分配:
(一) 各學系、中心暑期之學分班由住宿組統一核配床位。
(二) 學士班現住宿生或下學年核准住宿之學生。
(三) 其他有住宿需求之學士班學生及大四以上應屆畢業生(含延畢生)。
(四) 交換學生由住宿組統一核配床位。
其中(二)、(三)項之同學請於線上選填床位,選填時間:113年5月28日(二)至30日(四),詳細選填之方式將另行公告。
五、暑宿繳費期限及方式
113年6月11日(二)至6月17日(一)止,請至第一銀行網頁下載「暑宿費」之繳費單完成繳納;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暑假期間不住宿,並應於113年6月22日(六)下午3時前離宿清空。
第一銀行網址:https://eschool.firstbank.com.tw/member/index.aspx
六、暑宿收退費標準
(一) 各學系、中心暑期進修學員依112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費之二分之一計算,如欲退費,請於6月20日(四)至各承辦單位統一集中辦理,逾期恕不退費,不比照學士班學生退費標準。
(二) 學士班學生暑期住宿費用依暑期選填之該宿舍112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費之二分之一標準繳納,均須另繳住宿保證金新台幣1,000元。收費標準如以下網址:http://goo.gl/bPsbb0
*暑期住宿宿費無教育部補助*
(三) 學士班學生繳交暑宿費用後如不住宿者,請於6月20日(四)下午5時前檢附退宿申請表(學期前)及繳費收據,至住宿輔導組辦理全額退費,7/31(三)前完成離退宿程序,退費1/3宿費;逾期不予受理。
七、離宿檢查及搬遷
最晚請於113年8月31日(六)中午12時前搬離(113學年度核准住宿之住宿生當日下午可搬遷至新學年床位),並將暑期住宿之寢室打掃乾淨,請各宿舍區宿舍服務中心(台)檢查寢室。個人物品逾期未搬離者,視同廢棄物處理;所需之清潔費用,將由住宿保證金中扣抵,如有不足仍須補足者,另需負擔相關賠償金額。
八、住宿原則
(一) 基於節能考量,採集中住宿方式。暑宿床位區:女生為莊敬1舍2~3樓(1樓為延遷區)、莊敬9舍2&4樓、自強10舍D棟2.3樓(含單人21床、雙人房34床,2樓集中201-214寢);男生為莊敬2舍、莊敬3舍(2樓為延遷區)、自強10舍C棟2.3樓(含單人房8床、雙人房38床,2樓集中201-205寢),住宿組將依實際申請狀況稍做調整。
(二) 所有現住宿生有申請暑宿之同學,請於6月22日(六)下午3時後配合遷至所選填之寢室,若當天欲提早搬入,請取得該寢室原住宿之同學同意,始得搬遷入住。
九、注意事項
(一) 凡未申請暑宿及繳納暑宿費者,違規入住一經查獲,除須補繳住宿費外,並應立即遷離宿舍,同時將依學校相關獎懲辦法處理。
(二) 延遷申請將另於五月中公告,大四畢業暑宿生或延遷生辦畢業離校程序時,註冊組不會收回「學生證」,仍可刷「學生證」作為宿舍門禁使用至8月底或延遷日止。
(三) 因網路IP轉換,暑宿同學可於6月23日早上9時後重新註冊宿網。
(四) 學士班「暑期住宿」及「延後遷出」申請,請僅能擇一辦理。
住宿輔導組
113學年碩博士班宿舍續住生更換床位作業公告
一、申請對象:符合113學年續住之碩博士班現住宿生 (住宿年限未滿且戶籍位於非限制區)
各學期住宿期間均不含暑假,碩士班住宿期限為4學期,博士班為8學期,期滿者僅得申請住宿候補;就讀本校碩博士班第1年且未曾在國內取得大學以上學位之外籍生、僑及陸保障住宿生,第2年住宿須與一般生共同參與抽籤。
查詢住宿資料:政大首頁→iNCCU→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住宿生活。
二、換寢時間:113學年第1學期起,換寢成功者可於113年9月1日遷入新宿舍。(如為暑期住宿者,可於8月31日12時後遷入新宿舍)
三、線上申請時間:113年6月12日9點至16點止。
四、申請方式:線上系統登記,同學登入系統後,可選擇空床位更換,亦可與其他住宿生交換床位,更換床位一經確認,即換床成功。
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各類房型數量有限,先於系統選填成功者,先獲得床位。
五、注意事項:
1.床位更換申請,一經確認,將立即更新113學年第1學期住宿資料,原床位將開放予其他同學選填。故同學務必確定是否異動,或雙人房室友作息配合等相關事宜。
2.雙人房之住宿生請確認所住床位號是否與系統相符。如實際居住床位號與系統顯示不符者須更換住宿床號(即床號之末位數字)。
※如寢室床位未編號,則各寢室床位編號為進入寢室時,右邊是1 號床;左邊是2號床;或下舖是1號床,上舖是2號床。
3.申請確認後,可列印113學年第1學期寢室異動申請表,俟9月1日搬遷新寢室時,再送繳新宿舍區服務台,並依規定辦理換寢手續。
4.有暑宿的同學,可於113年8月31日暑宿結束日搬遷至新寢室。
住宿輔導組
112學年碩博士班現住宿生申請「延後遷出宿舍」公告
一、申請對象
112學年碩博士班現住宿生。
二、延遷時間與收費標準
自113年6月30日期末搬遷日起,最多可申請延至7月15日遷出宿舍;其住宿費用按日及舍區別計算,自強十舍單人房每人每日350元,自強十舍雙人房每人每日250元,自強一二三舍及莊敬九舍每人每日150元(收費對照表詳如附件)。
三、申請時間
請於113年5月22日(三)至5月23日(四)每日9時至16時至住宿組申請,並於5月24日前至出納組完成現金繳費,後將收據繳回住宿組,始完成程序。
日後如因故不延遷,已繳之延遷費用不得申請退費,請同學多加注意。
四、其他注意事項
請依所申請延遷之日期搬離,並於當日中午12點前請服務台檢查後,將「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交回住宿組,以退還保證金。例如:申請延遷至7月10日,則須於7月10日中午12時前遷出宿舍。
住宿輔導組
113學年碩博士班宿舍申請須知
一、申請資格:
(一) 本校113學年入學之新生或住宿期限未滿之未住宿舊生。
博士班已住八學期者、碩士班已住四學期者,僅得申請宿舍候補。
(二) 設籍於下列限制區之本校碩、博士班學生,僅得申請宿舍候補:
台北市全區及新北市中和、永和、新店、深坑、板橋、石碇、三重、蘆洲等行政區。
二、戶籍認定標準:
(一) 113學年新生或首次核准住宿者,入住時須繳驗申請時間3個月內之個人「戶籍謄本」予舍區輔導人員;至113年8月7日申請截止日前設籍非限制區未滿兩年以上者,將取消住宿資格。
(二) 可持身份證就近向各「戶政事務所」申請個人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資料。
三、申請時間及方式:請使用WINDOWS作業系統之電腦設備操作
(一) 113學年新生及住宿期限未滿之未住宿舊生:
113年8月5日(一)至8月7日(三),依路徑線上申請: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住宿服務→學生宿舍申請→113學年碩博士班住宿申請
(二)優先分配住宿對象:
1.身心障礙學生及持有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核發低收入卡之清寒學生:請於上述時間內完成線上申請,並檢附相關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洽住宿組辦理。
2.首年就讀,且未曾在國內取得大學以上學位之外籍生、僑陸生,請逕向下述單位申請:
(1) 僑生、陸生新生請逕向「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提出申請。
(2) 外籍生新生請向「國際合作事務處」提出申請。
(三)如有跨性別住宿需求者,請於申請期限內親洽住宿組辦理(分機63251)。
四、申請結果查詢及床位志願選填時間
(一) 申請結果公告:113年8月9日(五) 16時後,同學可自行上網查詢抽籤結果。
查詢網址: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住宿服務→學生住宿申請結果查詢;未中籤同學將列入候補名單。
(二) 床位志願選填:113年8月13日(二)及8月14日(三)每日9時至16時,每日分配一次。中籤者可上網填選舍區及房型志願,電腦系統將於每日16時至18時核配床位,並於18時寄送床位核配結果至學號信箱,同學亦可登入系統查詢。未於前述時間自行選填志願者,統一於8月15日(四)由電腦系統分配至所剩餘之床位。
(三) 床位房型舍區:碩士班以雙人房為主,博士班皆為單人房;此次分配區域男生為自強10舍A、C棟,女生為自強10舍B、D棟,若男生自強123舍與女生莊敬9舍有舊生床位釋出,將一併納入分配。
五、宿舍候補
(一) 候補對象:(候補序號接續8月9日公告之未中籤同學之後,並依下類型依序排列)
1.住宿期限未滿,且未於113年8月5日(一)至8月7日(三)申請宿舍者。
2.住宿期滿者。
3.設籍於限制區者。
(二) 候補申請:113年8月13日(二)至8月18日(日),請依下路徑線上申請:iNCCU愛政大 →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住宿服務 →學生宿舍申請 → 113學年碩博士班宿舍候補申請。
(三) 結果公告:8月19日(一)16時開放線上查詢候補序號抽籤結果;113學年空床出缺時,將依序通知遞補。
六、新住宿生入住時間及新住宿生消防演練:
(一) 自113年9月1日(日)起新住宿生可搬入所分配宿舍;113學年新住宿生消防演練時間為113年9月6日(五),屆時入住及消防演練活動時間及流程將公告於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
(二) 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當日無法參加者,可於規定期限內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繳回住宿輔導組。
七、宿舍規定:
(一) 核配床位後,如因休、退學或其他個人因素欲放棄宿舍者,須填寫退宿申請表至住宿組辦理。未辦理者將須負擔因床位保留而產生之費用,相關收費標準請見住宿組網頁「宿舍申請與床位資訊」→「退補宿費規定」。
(二) 入住宿舍須遵守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等相關之規定,詳可至住宿組網頁之「法規表單」→「宿舍法規」區查詢。
(三) 碩博士班住宿期限:
1.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滿2年)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2.戶籍為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四) 各學期住宿期間均不含暑假,暑期住宿須另外上網提出申請,未申請暑宿者,無論 次學期是否續住,暑期均須淨空寢室。
(五) 住宿期限尚未屆滿之現住生,得續住至次學期,如不續住者,請於各學期末提出次學期不續住之申請,未於申請期限內提出者,視同續住,將予以安排床位。
(六) 申請住校經核准後,應依本校規定日期辦理遷入及遷出手續,未經住宿輔導組許可,不得擅自提前遷入或延後遷出,違者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議處。
(七) 退宿者須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及「住宿保證金收取支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完成退離宿程序,始得申請下學期註冊繳費單換單、宿費或住宿保證金退費事宜。若未依規定辦理退離宿手續者,住宿保證金不予退還。國際交換學生請向國合處或相關系所辦理退還「住宿保證金」。
(八) 住宿學生患法定傳染性疾病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所稱之傳染病)、精神疾病急性發作期有自我傷害或攻擊他人之安全疑慮或其他重病(視聽覺及肢體障礙除外),短期內無法痊癒而有隔離必要或特殊治療者,不得申請住宿。但若確實有住宿需求者,應檢具公私立醫院診斷書,專案報請校長核可後,始得申請住校。若有隱瞞或作不實登載者,立即退宿,並送學生獎懲委員會議處;另如造成傷害者,依相關法令處理。
(九) 因應校務發展或宿舍整修,住宿生應配合校方宿舍配置,於規定期限內搬遷。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113學年碩博士班第1次候補申請公告
一、申請時間:自113年5月27日起至5月29日止。
二、申請資格:戶籍地位於非限制區之 本校112學年現住宿生碩博士班,113學年住宿期滿但仍有住宿需求者。
三、申請方式: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愛政大 →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113學年碩博士班第1次候補宿舍申請。
四、分配方式:
(一) 由電腦亂數抽籤決定候補名單順序,並依據宿管會第57次決議,碩士班男女前20序號者直接安排次學年床位。
(二) 其餘候補者排序於113學年碩博士班床位申請未中籤者之後。(預計遞補時間為112年10月後)
五、結果公告:
(一) 查詢時間:113年5月31日16時後。
(二) 查詢路徑: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 愛政大→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 → 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碩博士班住宿申請 → 113學年碩博士班第1次候補申請結果查詢。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