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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住宿組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徵才公告(預估缺-外補)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徵才公告(預估缺-外補)
公告時間:113年7月15日至113年7月25日
一、人員區分 |
約用人員 |
三、職等職稱 |
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 |
二、用人單位 |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
四、名額 |
正取1名,候補2名 |
五、資格條件 |
1.學歷: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具有學士學位。 2.專業技能:具場地、宿舍管理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3.電腦操作及語文能力:具資訊能力(嫻熟EXCEL)及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能力檢定)證書尤佳。 4.人格特質:工作態度認真負責、主動積極、注重團隊合作精神、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高度服務熱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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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工作項 |
1.500~1000人宿舍之住宿生事務及宿舍業務協處(宿舍經費管控、法規宣導、各項活動、宿舍獎勵與違規等)。 2.宿舍各項學習活動及生活教育規劃實施。 3.負責住宿組財產及物品盤點。 4.辦理新住宿生消防演練。 5.住宿生進住前財產設備檢查業務。 6.協調處理宿舍重大緊急事件。 7.宿舍夜間及假日舍區安全輪值(含春節及國定假日)。 8.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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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時間 |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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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薪資 |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自三職等下限32,891元起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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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工作地點 |
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及所屬宿舍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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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應繳資料 |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項下下載2-2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敘明對本職缺工作項目之認知)。 2.資格要求之學歷證書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若為國外學歷,需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通過),及相關之經歷(如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勞工保險個人投保明細等)與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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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收件截止日 |
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25日17時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徐廷芝小姐(分機62228),或寄送E-mail至dorm@nccu.edu.tw,信封/主旨註明「應徵學務處住宿組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以資料/e-mail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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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甄選方式 |
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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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1.本案係為預估缺,須待人員離職後方可起聘,起聘日最早為人員離職生效日(預計113年8月21日出缺)。 2.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僱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3.經書面審閱後,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4.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5.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投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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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3年7月15日 |
學務處住宿組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徵才公告(預估缺-內補)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徵才公告(預估缺-內補)
公告時間:113年7月15日至113年7月25日
一、人員區分 |
約用人員 |
三、職等職稱 |
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 |
二、用人單位 |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
四、名額 |
正取1名,候補2名 |
五、資格條件 |
1.工作資歷:現任本校三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一年以上之二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二年以上之一職等約用人員具備與出缺職位相當之工作經歷,且服務成績優良並有證明文件。 2.專業技能:具場地、宿舍管理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3.電腦操作及語文能力:具資訊能力(嫻熟EXCEL)及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能力檢定)證書尤佳。 4.人格特質:工作態度認真負責、主動積極、注重團隊合作精神、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高度服務熱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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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工作項 |
1.500~1000人宿舍之住宿生事務及宿舍業務協處(宿舍經費管控、法規宣導、各項活動、宿舍獎勵與違規等)。 2.宿舍各項學習活動及生活教育規劃實施。 3.負責住宿組財產及物品盤點。 4.辦理新住宿生消防演練。 5.住宿生進住前財產設備檢查業務。 6.協調處理宿舍重大緊急事件。 7.宿舍夜間及假日舍區安全輪值(含春節及國定假日)。 8.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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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時間 |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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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薪資 |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 (依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第12條參加升遷經核定者,若其原敘薪資已在晉升職等區間,依規定調薪2%;若其薪資未達升遷職等薪資下限時,可逕自該職等薪資下限起薪,如其調幅低於2%,補足其差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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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工作地點 |
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及所屬宿舍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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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應繳資料 |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項下下載2-2約用人員履歷表;並敘明對本職缺工作項目之認知)。 2.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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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收件截止日 |
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25日17時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徐廷芝小姐(分機62228),或寄送E-mail至dorm@nccu.edu.tw,信封/主旨註明「應徵學務處住宿組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以資料/e-mail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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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甄選方式 |
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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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1.本案係為預估缺,須待人員離職後方可調任,起聘日最早為人員離職生效日(預計113年8月21日出缺)。 2.經書面審閱後,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3.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4.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投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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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3年7月15日 |
113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3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39床,莊敬二舍四人寢4床、莊敬三舍四人寢1床、自強六舍四人寢12床、自強九D雙人寢20床、自強十舍雙人房2床。
女:共30床,莊敬一舍四人寢2床、莊敬九舍四人寢26床、自強十舍雙人房2床。
一、資格:候補男生序號185~225號,候補女生序號176~205號。
二、時間:7月9日(二)9:00~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請注意本網頁可使用PC版本Chrome或是Firefox瀏覽器,請勿使用手機、平板、蘋果系列電腦或開啟多個視窗的方式選填床位)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若已選填到宿舍,113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
四、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請依郵件通知補辦。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五、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學期前」(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六、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
112學年住宿生獎學金通過名單
112學年住宿生獎學金審查會議已於113年6月27日召開完畢,並於113年7月4日簽准核定,通過名單請見附檔。
獎學金將於近日造冊,約4至6星期逕入獲獎同學之校內帳戶。
113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2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53床,莊敬二舍四人寢4床、自強六舍四人寢12床、自強九D雙人寢36床、自強十舍雙人房1床。
女:共46床,莊敬一舍四人寢2床、莊敬九舍四人寢39床、自強九舍四人寢3床、自強十舍單人房1床、雙人房1床。
一、資格:候補男生序號120~183號,候補女生序號126~175號。
二、時間:6月25日(二)9:00~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請注意本網頁可使用PC版本Chrome或是Firefox瀏覽器,請勿使用手機、平板、蘋果系列電腦或開啟多個視窗的方式選填床位)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若已選填到宿舍,113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
四、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請依郵件通知補辦。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五、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學期前」(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六、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