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109學年第1學期大一新生宿舍第5次候補公告
一、資格:大一新生線上候補男生序號51~67號。
大一新生紙本候補女生序號15號。
二、候補方式:由住宿組直接核配床位。室友資料可透過以下路徑查詢:iNCCU→學生全人發展與管理資訊系統→多元生活。
(大一男生住宿區塊為自強5~6舍,4人房,公共衛浴)
三、宿費繳納:本次候補到宿舍之同學,依退(補)宿費之規定,僅需繳納全學期3/4宿費;候補床位有兩種床型,一為新生區的交換生床位附有床墊,宿費金額為7,918元,一為一般床位,宿費金額為6,793元,以上金額皆不含保證金1000元。
候補同學即日起至住宿組(行政大樓3樓,中午12時-13時休息)領取「候補繳費單」,並持該單於10月15日(四)16:00前至出納組完成現金繳費,繳完費用後即可辦理入住。
若同學未於上述時間至住宿組辦理,視同放棄候補床位,若仍需床位請重新申請候補。
四、入住須知:
1.入住新生舍區時,請記得先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學生證」,攜帶「學生證」及「繳費收據」向自強服務中心報到,並繳交戶籍謄本及家長同意書。
(http://osa.nccu.edu.tw/tw/住宿輔導組/法規表單/表格下載)
2.本年度配合疫情狀況,消防演練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10月30日前完成,相關連結請見(http://osa.nccu.edu.tw/tw/住宿輔導組/最新消息)。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完成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住宿輔導組
109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7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碩班男生:自強一二三舍(雙人房)、十舍AC棟(雙人房)共12床。
碩班女生:莊敬九舍(雙人房)、自強十舍BD棟(雙人房)共25床。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151~162號。
碩班女生:序號151~175號。
博班:已遞補完畢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10月14日(三)9時至16時止
3. 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09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10月15日(四)後,可從以下路徑查詢:政大首頁→iNCCU→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四、宿費繳納及入住時間:
1. 選填完畢後10月14日(三)起,請至「住宿組辦公室(位於行政大樓三樓)」領取紙本繳費單,後至「出納組(位於行政大樓五樓)」繳費,即可入住宿舍。
2. 依據本校 [ 補繳宿費標準表 ] ,自9月24日起入住者,繳交全學期四分之三宿費。
五、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及提早入學之新生,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六、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9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七、消防演練:
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活動,詳細流程請參閱住宿組公告。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輔導組
109學年「英雄回歸:新生書院集點」活動
壹、 宗旨與目標
面對多變且未知的未來,新生書院鼓勵學生成為自己的英雄,藉由參與各式活動,定位自我、探索生涯,以及培養自主學習的能力。故新生書院特舉辦【英雄回歸】集點計畫,整合學校符合自主學習與自我探索的各項學習活動、課程認證集點,鼓勵新生學習。完成各項目即核發點數並登錄全人系統。
學年末累積達10 點以上(含10 點)之新生可於學年末舉辦之頒獎典禮與抽獎活動中抽獎;學年末累積達20 點以上者,即能在大會時獲頒新生書院認證證書並增加一次抽獎機會。
貳、 活動時間
活動認證有效期間:109 年9 月1 日至110 年5 月30 日
期末抽獎暨頒發證書大會:110 年6 月份。
參、 對象
全體大一新生(含轉學生)
肆、 集點認證項目
一、學習計畫
1.內容簡介:
為培養新生自主學習及廣泛接觸多元領域的能力。讓學生從「做中學」獲得各種能力與價值。學習計畫中,師生間為雙向交流、學習,在知識中共振成長,學生也藉由同儕影響力,擴展學習的深度與廣度。
本學期共有三類學習計畫,分別是由tutor 學長姐帶領的多元學習計畫、業界專業人士輔導的完成一項學習計畫,可得5點,不限計畫數量。
二、生涯導師活動 二、生涯導師活動
1. 內容簡介:
新生書院邀請多位傑出人士及退休教授擔任涯導師,透過每學期的互動機會向導師們請益、接觸學習典範,從其生命經驗中汲取智慧為探索人目標立定方向。
2. 執行方式
參與生涯導師聚一學期至少次,並於末繳交份反思心得 可2點,一學期 最高可得 4點。 報名後 無故缺席 者,一律不給予點數。
三、異饗食堂 、異饗食堂
1. 內容簡介:
「異饗食堂」是提供學生相互交流的平台。本年新書院於每週三 晚上 於自十餐 廳舉辦活動, 藉由 多元 主題增進新生視野,不同背景與系所的 交流 討論, 增加批 判反省的能力,藉此達到書院培養全才目標。
2. 執行方式:
參與異饗 食堂活動,並簽到留下紀錄者。每次參與得0.5點,最高可得5點。
四、學習歷險活動 四、學習歷險活動
1. 內容簡介:
鼓勵新生多方參與活動 、與人交流 、探索自我。 藉由同儕影響學習溝通、交流, 營造大一多元生活。 包含 新生舍區活動 、山居學習中心 藝文、中 文寫作心、職涯中 心原資心、服務學習推動委員會 辦理之相關活動及博 雅講座等。
2. 執行方式:
參加有集點認定的學習活動,並簽到留下紀錄。完成每可獲得 0.5 點,最高 可累計至 5點。
五、書院通識課程 、書院通識課程
1. 內容簡介:
透過書院通識課程的教育,讓新生學習核心能力培養提倡精神。
2. 執行方式:
修習一門書院通識課程過,可獲得 3點。
六、社團參與 、社團參與
1. 內容簡介:
為鼓勵新生多元發展,讓積極參與課堂以外的活動社群有所連結。
2. 執行方式:
參加任一 社團並有登錄全人系統者可得 1點;積極參與社團活動並有特殊貢獻或 成果者可提出申請,經核實後最多得 3點。
七、MOOCs MOOCs 線上課程
1. 內容簡介:
MOOCs 是新型態的數位學習模式, 將學習自主權以及的節奏交還給生 ,每 單元之影片課程為五到十分鐘,學生可以自行安排習進度 ,透過科技互相討 論、回饋,減少了通勤的耗費。
2. 執行方式:
活動期間內,確實修畢一門 MOOCs 線上課程並取得證書 ,提供電子檔予新生院證明,可得 3點。
八、 經典讀書會 經典讀書會
1. 內容簡介:
透過新生自組讀書會,養成閱好的習慣並藉由小討論交流意見、激發思考。
2. 執行方式:
完成教發中心讀書小組,並經核可者期末即得點 1點,有特殊貢獻 或成果者可提出申請,經核實後依及貢獻最多得 3點;不限參與讀書會之 數量 。
九、 新增 【英雄任務 】自主學習 反饋 紀錄
1. 內容簡介:
鼓勵新生多方參與活動、人交流探索自我 ,參與各項 活動或講座 (含校外 ), 透過活動內省並記錄自己的學習成效。
2. 執行方式:
凡參加完 任何 活動或講座後,填寫 資訊並撰100 字以上心得,登錄於新生 書院提供之表單 (下圖 QR code ),即可獲得 【英雄任務 】點數 1點,最高可累計 至 10 點,滿 10 點者可於 109 學年期末另舉辦抽獎活動 。
【英雄任務】點數除可併入原 【英雄 回歸 】點數 累積外,於學年末另舉辦 「英雄 任務抽獎活動」 以鼓勵同學自主習。
政大新生書院
「開始收件至109年11月20日止」109-1學期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事宜
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內容
依據:依教育部訂頒「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附件1)等規定辦理。
1.申請資格:
(1) 符合當期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之學生,於校外住宿且符合申請租金補貼之條件(如學校未提供免費住宿、未重複申請等)。【申請身分資格請務必詳閱4.(5) 申請資格證明文件 說明】
(2) 已於校內住宿或入住學校所承租之住宿地點者,不得提出申請。
(3) 延長修業、已取得專科以上教育階段之學位再行修讀同級學位,同時修讀二以上同級學位者,除就讀學士後學系外,不得重複申請補貼。
(4) 已請領其他與本計畫性質相當之住宿補貼,或已在他校請領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者,不得重複申請。
**已取得政府其他住宅補貼、入住社會住宅資格或承租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者,不得再申請本計畫校外住宿租金補貼。
(5) 學生不得向直系親屬承租住宅,該住宅所有權人亦不得為學生之直系親屬(含學生或配偶之父母、養父母或祖父母)。
2.申請期間及地點:即日起至109年11月20日(五)17點前,繳交至學生事務處住宿組,逾期不予受理。
3.補貼額度:
(1) 補貼學生於學校、分校、分部或實習地點(或相鄰)縣市校外租賃住宅之租金。
(2) 依學生租賃地所在縣市,每人每月補貼1,200元至1,800元租金(詳附件2補貼說明),以「月」為單位,當月份居住天數未達1個月,以一個月計算;補貼期間,上學期為8月至隔年1月、下學期為2月至7月,每學期以補助6個月為原則,109-1學期新生僅核發109年9月至110年1月止,計5個月。
4.學生主動提出申請,應繳文件(每學期自行提出):
(1)申請書(詳附件3)。
(2) 學生本人於學校登入存摺帳號(只接受郵局或一銀)。
(3) 租賃契約影本,依教育部規定(詳附件4審核租賃契約建議作法)至少應記載有出租人(房東)姓名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承租人(學生)姓名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租賃住宅完整地址、租賃金額、租賃期間。【請檢附完整契約,請勿只列印上述範圍】
(4) 租賃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申請方式請續看第5點說明,其主要用途如未含有「住」、「住宅」、「農舍」、「套房」、「公寓」或「宿舍」字樣,請另參閱教育部訂頒審核作法<如附件5審核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建議作法)。
(5) 請先確認承租處的坪數大小。
5.補充說明:
(1) 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申請方式:
1. 至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線上申請,(網址-https://ep.land.nat.gov.tw/Home/SNEpaperKind)
2. 至各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請。
3. 使用7-11、OK、萊爾富及全家四大超商多功能事務機,持自然人憑證即可申領第二類謄本。
4. 申請規費:每張20元。(超商申領謄本另須酌收手續費及列印費)
(2) 109學年度第1學期按時程預計於109年12月中下旬撥付租金補貼予審核通過之學生。
(3) 申請同學請務必詳閱申請書之「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須知」切結書。
(4) 建議學生申請教育部校外住宿租金補貼時,妥善與出租人(房東)或租賃房屋所有權人(屋主)溝通為宜。依稅捐稽徵法第23條及第30條規定,稅捐徵收期間為5年,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賦稅署為調查課稅需要,得向有關機關要求提示有關文件,故租金補貼之機關不得拒絕提供租金補貼之租賃契約資料。房東亦可申請公益出租人的資格,辦理綜合所得稅減免補助。【公益出租人相關規定及直轄市、縣(市)政府聯絡窗口可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住宅補貼-公益出租人專區查詢】
**唯租賃所得未主動辦理納稅之房東,教育部表示:未來不排除「稅捐機關」向教育部申調相關補助計畫,以列入房東租賃所得稅之收繳。
(5)出租人(房東)可以不是租賃房屋所有權人(屋主),但若想適用公益出租人的稅賦優惠,出租人(房東)必須是租賃房屋所有權人(屋主),意即房東可以是屋主的代理人,但只有房東就是屋主本人時,才能享有租稅優惠。
6.其他未盡事宜,依教育部訂頒「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相關內容及相關公告通知予以補充。
附件 (連結請見文章上方)
01-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住宿組承辦人:吳玲昀小姐,信箱:dh2001j@nccu.edu.tw 電話02-29393091轉67226。
住宿組
109學年第1學期大一新生宿舍第4次候補公告
一、資格:大一新生線上候補男生序號36~50號。
大一新生紙本候補女生序號1~14號。
(紙本登記之女生須備齊個人帳戶資料後方可候補床位)
二、候補方式:由住宿組直接核配床位。日後室友資料可透過以下路徑查詢:iNCCU→學生全人發展與管理資訊系統→多元生活。
(大一男生住宿區塊為自強5~6舍,4人房,公共衛浴)
三、宿費繳納:本次候補到宿舍之同學,依退(補)宿費之規定,僅需繳納全學期3/4宿費;本次床位為新生區的交換生床位附有床墊,3/4宿費金額為7,918元,另須加上保證金1000元。
候補同學即日起至住宿組(行政大樓3樓,中午12時-13時休息)領取「候補繳費單」,並持該單於10月7日(三)16:00前至出納組完成現金繳費,繳完費用後即可辦理入住。
若同學未於上述時間至住宿組辦理,視同放棄候補床位,若仍需床位請重新申請候補。
四、入住須知:
1.入住新生舍區時,請記得先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學生證」,攜帶「學生證」及「繳費收據」向自強服務中心報到,並繳交戶籍謄本及家長同意書。
(http://osa.nccu.edu.tw/tw/住宿輔導組/法規表單/表格下載)
2.本年度配合疫情狀況,消防演練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10月30日前完成,相關連結請見(http://osa.nccu.edu.tw/tw/住宿輔導組/最新消息)。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完成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