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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0學年度第1學期社團評議委員會決議事項
110學年第一學期學生社團評議委員會已於110年10月26日召開完畢,決議如下:
一、通過下列社團成立案,請於三週內(110年11月22日前)召開成立大會,通過章程、推選學生社團負責人及幹部,並請課外活動組派員(各屬性輔導老師)列席輔導。成立大會舉行後二週內(110年12月6日前),應檢具組織章程、幹部及社員名冊、主要活動項目說明書等,向課外組辦理設立登記,始得開始活動。
「政大德州撲克社」成立案
「知食家」成立案
「開放設計研究社」成立案
「數位行銷實驗室」成立案
「政大學聲」成立案
「政治大學日本友會」成立案
「無家者服務社」成立案
「陸生公益法律服務社」成立案
二、通過「國立政治大學天文社」復社案,請於三週內(110年11月22日前)召開復社大會,通過章程、推選學生社團負責人及幹部,並請課外活動組派員(各屬性輔導老師)列席輔導。成立大會後請向課外組領回代管之財產。
三、通過「政大反重力思考社」更名為「政大反重力設計思考社」,「嘉雲會」更名為「雲嘉會」,請以上2個社團將更新名稱後之章程檢送一份至各屬性輔導老師處。
四、通過種子社、國醫研究社、烹飪社、延平校友會、瑜伽社、政大排球社停社案,請於公告日起一個月內(110年12月1日以前)清點社團財產併同財產清單交由課外活動組代為保管。代管財產超過兩年由課外活動組依職權處理。停社之社團未於停社後二年內申請復社者,撤銷社團登記。
有任何問題,請洽課外活動組承辦人,陳幼君小姐,校內分機:62239,電子信箱:fisch@nccu.edu.tw。
111年寒假服務營隊申請宮廟、私人企業贊助款注意事項(11/8截止)
★★★服務營隊提交申請前,請務必先與各屬性社團輔導老師確認贊補助留用款金額,若已足夠營隊開支,請勿再遞交申請資料,以免造成資源浪費★★★
A.龍山寺、台北天后宮、芝山岩惠濟宮、台灣省城隍廟
申請流程:
1.備妥營隊企畫書「紙本」,數量為申請宮廟間數*1。
(例:以上四間均申請,即準備四本)
2.紙本請於受理時間送至課外組。
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0年11月8日(一)17:00,逾期歉難受理。
▲注意:以上四間宮廟由課外組統一發文寄送,自行接洽者不協助開立贊助款收據,如已自行接洽,亦請至課外組告知承辦人。
B.其他私人企業或宮廟
申請流程:
1.整理欲申請之私人企業及宮廟名單EXCEL檔,檔案內容須包含:
a.單位「全稱」(不可簡寫)
b.含六碼郵遞區號之地址
c.該單位含區域碼之連絡電話
2.請於受理時間繳交以下資料,缺件者不予受理:
a.紙本:須送至拉贊單位之營隊企劃書,數量為申請單位數*1。
b.電子檔:名單EXCEL檔、企劃書PDF檔,請寄至本組承辦人信箱。
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0年11月8日(一)17:00,逾期歉難受理。
▲注意:請勿將A項目之四間宮廟重覆整理至本項目。
C.課外組承辦人:林小姐
(02)29393091分機62232
etherces@nccu.edu.tw
111年寒假服務營隊贊助申請─吳尊賢文教公益基金會(11/23止)
申請資格
1.本校社團於111年寒假期間辦理服務活動。
2.僅限國內服務活動申請,國外服務活動暫時不受理。
申請文件
1.申請表(紙本)
2.活動計畫書(紙本)一份
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11月23日(二)下午15:00截止,送交課外活動組承辦人,逾時恕不受理。
※經學校統一提出公文申請,需行政作業時間,請同學務必配合校內繳交期限。
注意事項
※各營隊提出申請前,請先洽課外組辦人確認贊助款項留用情形,經評估確認後另提出新申請,感謝配合。
承辦人
課外活動組 丘小姐
校內分機 62235
信箱 yushan99@nccu.edu.tw
110學年度大型活動主持人徵選 錄取名單
110學年度大型活動主持人徵選,錄取名單如下(依學號序):
中文系 葉0芸 傳播學院 洪0晴 傳播學院 吳0緯 廣電系 林0婷 廣告系 温0菁 獲選同學應依主辦單位要求完成相關培訓課程及訓練要求,培訓後視表現狀況參與活動主持。 有任何問題請洽課外組陳幼君,校內分機:62239。
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社團經費申請結果公告
一、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社團經費申請業依據「學生團體活動經費補助原則」(附件一)及本期之預算額度內予以初核,並經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社團經費審核會議審議通過及簽奉核定。
二、各社團核給金額詳如附件二,若有異議,請於公告十日內填寫申請書(附件三),向課外組所屬社團負責人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