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111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6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碩班男生:自強一舍(雙人房)共6床。
碩班女生:莊敬九舍(雙人房)共5床。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83-88號。
碩班女生:序號84-88號。
博班同學如有住宿需求,請聯繫住宿組。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9月29日(四)9時至15時止
3.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11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9月30日(五)後,可從以下路徑查詢:政大首頁→iNCCU→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四、宿費繳納及入住時間:
1. 同學於系統選填床位後,翌日(9月30日)可至行政大樓三樓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後至行政大樓五樓出納組繳費完畢後,即可入住宿舍。
2. 依據本校 [ 補繳宿費標準表 ] ,本梯次遞補宿舍者,繳交全學期四分之三宿費。
五、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11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六、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及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七、消防演練:
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活動,詳細流程請參閱住宿組公告。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組
111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7次候補公告(本學期最後一次線上候補)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10床,莊敬二舍四人寢4床、莊敬三舍四人寢2床、自強九D雙人寢4床。
女:共12床,莊敬一舍四人寢4床(2床為小四房)、莊敬九舍四人寢7床、雙人寢1床。
一、資格:候補男生序號186~220號,候補女生序號210~279號。(111/9/2前回覆候補續等意願者)
*後續候補將採信件通知,現場選填床位。
二、時間:9月27日(二)9:00~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請注意本網頁可使用PC版本Chrome或是Firefox瀏覽器,請勿使用手機、平板、蘋果系列電腦或開啟多個視窗的方式選填床位)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依據退補宿費標準,從111.09.22起繳交全學期3/4宿費,請9/28(三)至住宿組開立宿費繳費單,現金繳款,繳費期限為9/30(五)前,出納組收費時間為9:00-16:30(休息時間12:00-13:00暫停收費),繳費完成後持[核准入住通知單],方能入住宿舍。
四、戶籍查驗:
(一)110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若今年已補繳戶籍資料者,無須再繳驗。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11年3月2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五、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請依郵件通知補辦。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七、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徵短期兼任宿舍防疫機動人員(9.10月)
一、工作項目:
(一)隔離寢室及檢疫寢室簡易清消(提供防護裝備)
(二)收取隔離寢室及檢疫寢室垃圾
(三)隔離寢室及檢疫寢室送餐及生活用品(不會與確診或居隔同學接觸)
(四)服務台輪值
(五)其他防疫機動交辦事項
二、工作時間:
(一)班別為周二至周六,分為
上午班8時至17時、
下午班12時至21時(中間休息1小時);
休息日及例假日為周一、周日。
(二)班別為周日至周四,分為
上午班8時至17時、
下午班12時至21時(中間休息1小時);
休息日及例假日為周五、周六。
三、時薪191元,最高每月時數可達160小時,學歷不拘
四、工作期間:111年9月至10月
自即日起至111年9月25日下午5點前, 有意願者請將簡歷電子檔,
信件主旨[應聘住宿組短期防疫機動人員] dorm@nccu.edu.tw ,
聯絡人政治大學學務處住宿組劉月雲小姐(分機63030)/徐慧珊(分機62228)。
合格者另排時間面談。
111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5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碩班男生:自強一舍(雙人房)、十舍AC棟(雙人房)共10床。
碩班女生:莊敬九舍(雙人房)共5床。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73~82號。
碩班女生:序號79~83號。
博班同學如有住宿需求,請聯繫住宿組。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9月22日(四)9時至15時止
3.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11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9月22日(四)後,可從以下路徑查詢:政大首頁→iNCCU→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四、宿費繳納及入住時間:
1. 同學於系統選填床位後,翌日(9月23日)可至行政大樓三樓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後至行政大樓五樓出納組繳費完畢後,即可入住宿舍。
2. 依據本校 [ 補繳宿費標準表 ] ,本梯次遞補宿舍者,繳交全學期四分之三宿費。
五、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11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六、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及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七、消防演練:
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活動,詳細流程請參閱住宿組公告。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組
宿舍防疫提醒事項0915
各位同學:你好
近來COVID-19疫情日漸升溫,為了維護舍區公共健康與防疫安全,在此提醒各位同學注意以下的防疫事項:
一、台生之住宿生確診者與密切接觸者:
(一) 因校內防疫宿舍有限,台生不論是確診者或密切接觸者(包括「0+7」及「3+4」方案),都以返家隔離為原則,請聯繫家長接送回家裡進行居家隔離。
(二) 如果家長不便親自接送的話,確診者或「3+4方案」的密切接觸者,須搭乘防疫計程車返家居隔,返家的防疫計程車車資,可於居隔結束後向住宿組申請補貼車資。
(三) 密切接觸者於返家之前,請至服務台領取兩劑快篩試劑(山上於自強十舍服務中心,山下於莊敬內舍服務台)。
二、境外生或離島生之住宿生確診者與密切接觸者:
(一) 確診者或密切接觸者,均請聯繫舍區輔導人員安排入住防疫寢室。
(二) 因宿舍區為公共區域,生活空間非常緊密,故確診者與密切接觸者,在防疫宿舍居家隔離七日期間(包括密切接觸者的「0+7」及「3+4」方案),均不得離開防疫宿舍,也不得返回原來宿舍、亦不得入班上課。
(三) 入住防疫宿舍期間,請自行準備行李、盥洗物品、床墊及冷氣卡後移寢至隔離宿舍;如需協助代訂餐點,請於入住前繳交餐點代訂費用8日共2,000元(每日三餐250元,屆時再視同學訂餐狀況退款)
由於宿舍屬於同學生活活動空間,為了落實防疫政策,確保住宿同學安全與健康,敬請大家配合與體諒。
敬祝
健康平安
學務處住宿組 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