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112學年碩博士班宿舍申請須知
一、申請資格:
(一) 本校112學年入學之新生或住宿期限未滿之未住宿舊生。
博士班已住八學期者、碩士班已住四學期者,僅得申請宿舍候補。
(二) 設籍於下列限制區之本校碩、博士班學生,僅得申請宿舍候補:
台北市全區及新北市中和、永和、新店、深坑、板橋、石碇、三重、蘆洲等行政區。
二、戶籍認定標準:
(一) 112學年新生或首次核准住宿者,入住時須繳驗申請時間3個月內之個人「戶籍謄本」予舍區輔導人員;至112年8月9日申請截止日前設籍非限制區未滿兩年以上者,將取消住宿資格。
(二) 可持身份證就近向各「戶政事務所」申請個人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資料。
三、申請時間及方式:請使用WINDOWS作業系統之電腦設備或利用政大雲進行操作
(一) 112學年新生及住宿期限未滿之未住宿舊生:
112年8月7日(一)至8月9日(三),依路徑線上申請: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住宿服務→學生宿舍申請→112學年碩博士班住宿申請
(二)優先分配住宿對象:
1.身心障礙學生及持有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核發低收入卡之清寒學生:請於上述時間內完成線上申請,並檢附相關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洽住宿組辦理。
2.首年就讀,且未曾在國內取得大學以上學位之外籍生、僑陸生,請逕向下述單位申請:
(1) 僑生、陸生新生請逕向「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提出申請。
(2) 外籍生新生請向「國際合作事務處」提出申請。
(三)如有跨性別住宿需求者,請於申請期限內親洽住宿組辦理(分機63252)。
四、申請結果查詢及床位志願選填時間
(一) 申請結果公告:112年8月11日(五) 16時後,同學可自行上網查詢抽籤結果。
查詢網址: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住宿服務→學生住宿申請結果查詢;未中籤同學將列入候補名單。
(二) 床位志願選填:112年8月15日(二)及8月16日(三)每日9時至16時,每日分配一次。中籤者可上網填選舍區及房型志願,電腦系統將於每日16時至18時核配床位,並於18時寄送床位核配結果至學號信箱,同學亦可登入系統查詢。未於前述時間自行選填志願者,統一於8月17日(四)由電腦系統分配至所剩餘之床位。
(三) 床位房型舍區:碩士班以雙人房為主,博士班皆為單人房;此次分配區域男生為自強10舍A、C棟,女生為自強10舍B、D棟,若男生自強123舍與女生莊敬9舍有舊生床位釋出,將一併納入分配。
五、宿舍候補
(一) 候補對象:(候補序號接續8月11日公告之未中籤同學之後,並依下類型依序排列)
1.住宿期限未滿,且未於112年8月7日(一)至8月9日(三)申請宿舍者。
2.住宿期滿者。
3.設籍於限制區者。
(二) 候補申請:112年8月15日(二)至8月20日(日),請依下路徑線上申請:iNCCU愛政大 →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住宿服務 →學生宿舍申請 → 112學年碩博士班宿舍候補申請。
(三) 結果公告:8月21日(一)16時開放線上查詢候補序號抽籤結果;112學年空床出缺時,將依序通知遞補。
六、新住宿生消防演練
(一) 活動時間及流程將公告於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
(二) 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當日無法參加者,可於規定期限內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繳回住宿輔導組。
七、宿舍規定:
(一) 核配床位後,如因休、退學或其他個人因素欲放棄宿舍者,須填寫退宿申請表至住宿組辦理。未辦理者將須負擔因床位保留而產生之費用,相關收費標準請見住宿組網頁「宿舍申請與床位資訊」→「退補宿費規定」。
(二) 入住宿舍須遵守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等相關之規定,詳可至住宿組網頁之「法規表單」→「宿舍法規」區查詢。
(三) 碩博士班住宿期限:
1.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滿2年)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2.戶籍為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四) 各學期住宿期間均不含暑假,暑期住宿須另外上網提出申請,未申請暑宿者,無論 次學期是否續住,暑期均須淨空寢室。
(五) 住宿期限尚未屆滿之現住生,得續住至次學期,如不續住者,請於各學期末提出次學期不續住之申請,未於申請期限內提出者,視同續住,將予以安排床位。
(六) 申請住校經核准後,應依本校規定日期辦理遷入及遷出手續,未經住宿輔導組許可,不得擅自提前遷入或延後遷出,違者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議處。
(七) 退宿者須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及「住宿保證金收取支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完成退離宿程序,始得申請下學期註冊繳費單換單、宿費或住宿保證金退費事宜。若未依規定辦理退離宿手續者,住宿保證金不予退還。國際交換學生請向國合處或相關系所辦理退還「住宿保證金」。
(八) 住宿學生患法定傳染性疾病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所稱之傳染病)、精神疾病急性發作期有自我傷害或攻擊他人之安全疑慮或其他重病(視聽覺及肢體障礙除外),短期內無法痊癒而有隔離必要或特殊治療者,不得申請住宿。但若確實有住宿需求者,應檢具公私立醫院診斷書,專案報請校長核可後,始得申請住校。若有隱瞞或作不實登載者,立即退宿,並送學生獎懲委員會議處;另如造成傷害者,依相關法令處理。
(九) 因應校務發展或宿舍整修,住宿生應配合校方宿舍配置,於規定期限內搬遷。
(十) 如有跨性別住宿需求者,請於申請期限內親洽住宿組辦理(分機63252)。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111學年碩博士班現住宿生申請「延後遷出宿舍」公告
一、申請對象
111學年碩博士班現住宿生。
二、延遷時間與收費標準
自112年6月30日期末搬遷日起,最多可申請延至7月15日遷出宿舍;其住宿費用按日及舍區別計算,自強十舍單人房每人每日350元,自強十舍雙人房每人每日250元,自強一二三舍及莊敬九舍每人每日150元(收費對照表詳如附件)。
三、申請時間
請於112年5月17日(三)至5月18日(四)每日9時至16時至住宿組申請,並於5月19日前至出納組完成現金繳費,後將收據繳回住宿組,始完成程序。
日後如因故不延遷,已繳之延遷費用不得申請退費,請同學多加注意。
四、其他注意事項
請依所申請延遷之日期搬離,並於當日中午12點前請服務台檢查後,將「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交回住宿組,以退還保證金。例如:申請延遷至7月10日,則須於7月10日中午12時前遷出宿舍。
住宿輔導組
112學年碩博班現住宿生不續住之離宿手續公告
現住宿生如符合續住資格,免額外提出112學年住宿申請,將自動延續住宿;如112學年無意願續住,請依照本公告辦理相關程序。
一、申請對象:
(一) 碩博士班現住宿生,未達住宿年限,如不欲續住者,請於5月29日(一)前提出申請。
(二) 已達住宿年限之現住宿生(概如下所列),將無法續住,請於5月22日至24日上網登記住宿期滿候補。請見 112學年碩博士班第1次候補申請公告
博士班:108學年第1學期(含之前)進住且已住八學期者。
碩士班:110學年第1學期(含之前)進住且已住四學期者。
(三) 111學年獲得保障住宿之外籍生、僑生及陸生(不含交換生),不具112學年續住資格,次學年如欲申請宿舍,請於8月線上申請112學年碩博士班宿舍抽籤。
二、 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 不續住112學年宿舍之現住宿生,請於5月29日(一)前,填寫「學期前退宿申請表」(附件一)繳交至住宿組(行政大樓三樓住宿組辦公室),以利移除112學年註冊單所列之住宿費用。
(二) 「住宿期滿」及「保障住宿次年之外籍生、僑生、陸生」免填寫「學期前退宿申請表」,系統將自動檢核,列為不符續住資格。
三、 離宿檢查:
111學年第2學期最晚離宿日為6月30日中午12時前,應將寢室(包括衣櫃)清理乾淨、全面淨空,並填寫「離宿暨退還保證金申請表」(附件二)後請服務台檢查,以退還住宿保證金;若未於規定清空者,物品將以廢棄物處理,並沒收住宿保證金。
四、 暑期住宿或延後遷出申請:
(一) 住宿年限之計算不包含暑期,111學年第2學期之現住宿生如欲申請暑宿及延遷,請留意住宿組網頁公告。
(二) 申請暑宿之續住生可直接於原寢續住,不需淨空;未申請暑宿之續住生,仍須於6月30日中午12時前完成清空檢查。
五、 其他:
如未申請不續住者,112學年將自動續住,宿費將併入註冊單中,如欲退宿請即早辦理,以免衍生相關費用,並加速候補作業進行。
住宿組
111學年學期末學士班現住宿生「申請延後遷出宿舍」公告
學士班學生「申請延後遷出宿舍」非住宿原寢室,皆需搬移寢室。
109學年起,因應莊敬外舍拆除,「申請延後遷出宿舍」,僅提供山上自強舍區,申請暑宿者,不得申請延遷,若有重覆申請,將取消雙邊申請資格,請同學多加注意。
山上延遷床位(配合暑期營隊入住,故山上延遷床位僅提供至7月5日止)
- 延遷日期:自6月17日(六)下午3時起至7月5日(三)間,依同學需求提出,並須於申請之延遷當日早上10點前遷出舍區,且完成清空檢查。
- 床位數量不限:女生:自強七、八舍;男生:自強五、六舍。
- 申請資格:111學年學士班現住宿生。
- 申請時間:112年5月30日(二)9時-16時。
*至聯合報名系統登記,https://reurl.cc/gZddVQ床位額度不限,每人限填1床。營隊延遷請營隊負責人統一向住宿組紙本辦理,一律安排至山上延遷床位。
- 繳費時間:報名隔日確認同學輸入之資料無誤後,將公告通過名單並發信通知同學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完成繳費;繳費時間6月6日(二)9時~7日(三)16時止,繳費完成後始完成程序,未於期限內完成視同放棄。延遷費由6月18日(日)起連續計算,一日150元;若繳費後不住宿,恕不退費。相關收費標準請見附件一。
- 床位核配方式:為節能減碳,採集中住宿,床位分為早睡寢及晚睡寢,依住宿組所核配之寢室,填滿一間寢室床位後,再開放另一間寢室供填選,無法供申請者任選。
- 延遷離宿檢查及搬遷時間:
- 延遷者依所申請延遷之時間搬離,111學年第2學期之住宿保證金暫不退還,待延遷寢室打掃乾淨並至舍區櫃台完成寢室清空簽名後,始完成離宿程序;若未完成清空檢查,將扣除住宿保證金1000元。若延遷者離宿時,導致宿舍區財產物品之損壞、遺失之情事,除扣除住宿保證金、或追繳相關費用、或處以個人違規記點。
- 適逢暑假期間,申請延遷者請配合宿舍區服務中心人員進入寢室,實施寢室設備之檢查及維修。
特別說明事項:
1. 本學年期末搬遷之日期為6月16日(五)~6月17日(六),所有住宿生皆須於6月17日(六)15時前搬離宿舍,申請到「暑期住宿」或「延後遷出」者,請配合於6月17日(六)15時後搬遷至暑宿或延遷床位。
2. 學士班「暑期住宿」或「延後遷出」申請,請僅能擇一辦理。
住宿輔導組
112學年碩博士班第1次候補申請公告
一、申請時間:自112年5月22日起至5月24日止。
二、申請資格:本校111學年現住宿生碩博士班,112學年住宿期滿但仍有住宿需求者。
三、申請方式: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愛政大 →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112學年碩博士班第1次候補宿舍申請。
四、分配方式:
(一) 由電腦亂數抽籤決定候補名單順序,並依據宿管會第57次決議,碩士班男女前20序號者直接安排112學年床位。
(二) 其餘候補者排序於112學年碩博士班床位申請未中籤者之後。(預計遞補時間為112年10月後)
五、結果公告:
(一) 查詢時間:112年5月26日16時後。
(二) 查詢路徑: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 愛政大→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 → 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碩博士班住宿申請 → 112學年碩博士班第1次候補申請結果查詢。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