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112學年碩博士班宿舍續住生更換床位作業公告
一、申請對象:符合112學年續住之碩博士班現住宿生 (住宿年限未滿且戶籍位於非限制區)
各學期住宿期間均不含暑假,碩士班住宿期限為4學期,博士班為8學期,期滿者僅得申請住宿候補;就讀本校碩博士班第1年且未曾在國內取得大學以上學位之外籍生、僑及陸保障住宿生,第2年住宿須與一般生共同參與抽籤。
查詢住宿資料:政大首頁→iNCCU→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住宿生活。
二、換寢時間:112學年第1學期起,換寢成功者可於112年9月1日遷入新宿舍。(如為暑期住宿者,可於8月31日12時後遷入新宿舍)
三、申請時間:112年6月6日9點至16點止。
四、申請方式:線上系統登記,同學登入系統後,可選擇空床位更換,亦可與其他住宿生交換床位,更換床位一經確認,即換床成功。
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各類房型數量有限,先於系統選填成功者,先獲得床位。
五、注意事項:
1.床位更換申請,一經確認,將立即更新112學年第1學期住宿資料,原床位將開放予其他同學選填。故同學務必確定是否異動,或雙人房室友作息配合等相關事宜。
2.雙人房之住宿生請確認所住床位號是否與系統相符。如實際居住床位號與系統顯示不符者須更換住宿床號(即床號之末位數字)。
※如寢室床位未編號,則各寢室床位編號為進入寢室時,右邊是1 號床;左邊是2號床;或下舖是1號床,上舖是2號床。
3.申請確認後,請即列印112學年第1學期寢室異動申請表,俟9月1日搬遷新寢室時,再送繳新宿舍區服務台,並依規定辦理換寢手續。
4.有暑宿的同學,可於112年8月31日暑宿結束日搬遷至新寢室。
住宿輔導組
111學年住宿生獎學金申請須知
本校宿舍貸款廠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為鼓勵住宿生鼓勵積極參予宿舍或校內外公共事務,特提供獎學金。
欲申請之住宿生,請於112年5月26日(五)17時前,填妥申請表並備齊相關文件,遞交至行政大樓三樓住宿組,逾期恕不受理。
詳細獎學金實施要點及申請資料參閱附件一、二。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住宿組承辦人 徐廷芝老師 (校內分機62228 或 來信 dorm@nccu.edu.tw )
111學年度學生宿舍期末搬遷注意事項
壹、最晚離宿時間
一、學士班:
112年6月16日(五)~6月17日(六)為集中搬遷日,最晚應於112年6月17日(六)下午15點前遷離宿舍。
二、碩博班:
最晚應於112年6月30日(五)中午12點前需遷離宿舍;未申請暑宿,但下學期續住者,仍需將寢室淨空。
三、申請延後遷出之住宿生最晚應於延遷規定期限前搬離宿舍。
貳、離宿檢查程序:
一、各寢室最後離開者,需負責清理全寢剩餘垃圾,通知工作人員到場檢查,且於檢查表上簽名已完成退離宿手續。
二、未於搬遷期限前完成物品搬遷、垃圾清理及退離宿手續者,留滯物品將以廢棄物處理丟棄,並扣全額住宿保證金,並視情節輕重加重扣點處分。
三、申請延遷或暑宿的同學請事先與原寢室的同學溝通協調搬遷的時間,至宿舍區服務台報到後再搬至延遷或暑宿寢室。
參、離宿協助:
一、宿舍貨車搬遷:
(一) 住宿組將安排小貨車於6月16日(五)、6月17日(六)協助載運住宿生行李;另配置欣欣客運公車2臺,以載送搬遷同學上下山,避免同學隨個人行李一同上貨車,以策安全。
(二) 協助搬遷公務車之停靠位置,將機動調整,請向各舍區服務臺詢問。
二、宿舍儲藏室:
(一)開放時間 :因各舍區狀況略有差異,確切開放時間及規定依各舍區公告為準。
1.111學年期末:6月14日(三)~6月17日(六)
2.112學年期初:9月1日(五)、9月10日(日)~11日(一)
(二)存放物品規定:
1.同學放置儲藏室物品,請打包封裝完整並整齊。另提醒,儲藏室僅供暫時寄放,學校不負保管責任,請同學務必將貴重物品攜帶回家。本校位於多雨之山區,置於儲藏室之物品恐受氣候影響(受潮發霉)之可能,或不可抗力(風災等)之因素,由同學自行考量後斟酌寄放。
2.非於上述開放時間,若要拿取物品,依規定每次酌收100元,請同學先於住宿組或各舍區服務台拿取繳費單據,至出納組繳費畢,持單據回各舍區服務台辦理即可。(假日出納組休息,請同學避開時段或提前辦理)。
3.存放物品行為至期末開放日6月17日為止,其後僅限領取物品;儲藏室物品,於9月11日後逾期未領取將視同廢棄物處理,並依規定記點處分,違規記點累積達10點者予以退宿處理。
三、垃圾清運
(一) 離宿期間將設置垃圾子母車及大型回收物品放置區,請同學將大型垃圾(例:巧拼、床墊…等)依分類放置處理;請勿將垃圾丟棄或放置於宿舍公共區域內,違者將依規定議處。
(二) 垃圾子車放置期間:
1.學士班宿舍 (莊敬內舍、自強五至九舍):
6月12日(一)~6月17日(六)
2.碩博班宿舍 (莊敬九舍、自強一二三舍、自強十舍):
6月12日(一)~6月30日(五)及8月30日(三)~8月31日(四)
(三) 垃圾子車放置位置
1.莊敬內舍:東側門、二三舍後鐵門。
2.莊敬九舍:大門旁。
3.自強一二三舍:管理室前廣場。
4.自強五至九舍:六七舍中間廣場、九舍西側廣場。
5.自強十舍:一樓中庭廣場。
四、宅配貨運駐點寄件:
預定為6月14日(三)~6月17日(六) ,詳細時間及地點依各宿舍區現場公告為主。
肆、校園交通管制
一、即日起,家長車輛入校時,敘明為協助搬遷之車輛,即可入校。
二、因本校車輛入校方式採車牌辨識系統,依時計費,一個小時內免費,第二小時開始每半小時收費30元(使用悠遊卡付費機制)。
三、為避免發生家長到校協助同學搬遷,車輛臨停於指南路上遭取締拖吊,提醒家長務必進入校園停放避免影響交通。
伍、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各宿舍區或住宿組,聯絡分機如列:
莊敬舍區:莊1~3舍校內分機72146;莊9舍校內分機74328。
自強舍區:自1~3舍校內分機73243;自5~10舍校內分機75000。
住宿組校內分機63252。
住宿輔導組
住宿組徵求【111學年期末搬遷臨時工讀】
【工作內容】協助校內各宿舍區服務台執行期末搬遷寢室淨空檢查事務
【工作地點】將依各舍區人力需求協助分配
【工作時段】及【報名網址】
6月16日(五) 09:00~13:00、13:00~17:00;徵求96名,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LNkAGx
6月17日(六) 09:00~13:00、13:00~17:00;徵求96名,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KMa0V9
6月29日(四)09:00~13:00、13:00~17:00;徵求8名,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2WdEbr
6月30日(五)09:00~13:00、13:00~17:00;徵求9名,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0ErZZ6
一日最少須工讀4小時;如工讀全日者,將調移工作時段午後延後30分鐘工作(中間依法休息30分鐘)。
【薪資】依校內出納入帳,時薪200元(需自行負擔幾十塊的勞保費用)
【備註】
1.報名成功者,擇日需攜帶身分證件前往莊敬一舍服務台填寫資料或郵寄相關資料(時間將另行公告)。
2.請有工讀意願的同學自行上聯合報名系統報名,報名每日工讀八小時優先錄取,額滿時將列候補,主辦單位具有調移正備取的權利;如兩日(含)以上皆可以的同學需分次報名。
【其他注意事項】
1.因涉及人力分配,如無法確定當日行程,請勿報名!以免造成人力調度之困擾。
2.如多日(16日、17日、29日、30日)皆可以的同學需分次報名。
3.工讀時數按當天實際工作時數與狀況核發。
4.外國學生(含僑生)報名此活動需已具效期內之工作許可證,方得參與。
5.如於校內其他單位工讀之同學,請務必詳實核對個人每週總工讀時數。
學務處住宿組約用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外補)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徵才公告
公告時間:112年05月10日至112年05月22日
一、人員區分 |
約用人員 |
三、職等職稱 |
約用職務代理人 (代理3職等) |
二、用人單位 |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
四、名額 |
正取1名,候補2名 |
五、資格條件 |
1.學歷:國內外大學校院具備學士學位證書者。 2.電腦操作及語文能力:具電腦操作能力。 3.人格特質:工作態度認真負責、主動積極、注重團隊合作精神、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高度服務熱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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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工作項目 |
1.住宿生事務及宿舍業務協處(法規宣導、各項活動、宿舍獎勵與違規等)。 2.宿舍區一般及活動經費管控 3.住宿生進住前財產設備檢查業務。 4.協調處理宿舍重大緊急事件。 5.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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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時間 |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另須配合宿舍夜間安全輪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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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薪資 |
依本校約用人員三職等薪資規定辦理(自3職等32,879元起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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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工作地點 |
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及所屬宿舍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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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應繳資料 |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項下下載2-2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敘明對本職缺工作項目之認知)。 2.資格要求之學歷證書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若為國外學歷,需經驗證通過),及相關之經歷與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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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收件截止日 |
自即日起至112年5月22日17時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徐廷芝小姐(分機62228),或寄送E-mail至dorm@nccu.edu.tw,信封/主旨註明「應徵學務處住宿組約用職務代理人」,以資料/e-mail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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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甄選方式 |
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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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1. 本職缺起聘日至113年4月9日止(若代理原因消滅,聘期屆日將提前自代理原因消滅之前一日) 2. 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僱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3. 經書面審閱後,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4 .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5. 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投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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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2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