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課外指導組」,民國69年3月更名「課外活動組」,主要業務為輔導學生社團、推動服務學習與志願服務,定期舉辦志願服務基礎訓練與特殊訓練,鼓勵同學將所學與服務結合,以終身志工為職志。另以經費補助方式,鼓勵學生參與國際活動如競賽、研習、志工等,提升學生國際移動之能力。本組主要業務包括:新生訓練校慶活動畢業典禮、各類課外活動、場地器材管理、樂活館自治管理社團與義工團體視聽服務團文化盃競賽廖風德先生公共服務獎學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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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團體項目換場時間試行措施暨113學年度個人項目「口琴獨奏」比賽類別於自選曲得使用半音階口琴演奏預告案

一、112學年度團體項目決賽試行措施:團體項目各比賽類別之換場時間以5分鐘為原則且逾時無扣分機制,以人員進入舞臺始計時,逾時將由大會提醒參賽團隊掌握換場時間。

二、試行措施未影響團隊參賽權益,並有助於減少團隊間換場等待時間及確保賽事流程順暢進行。建議參賽團隊可製作演出位置配置圖,事前提供協助搬運之師長及學生等人員知悉及演練,培養參賽團隊把握時效之默契;另,決賽舞臺場地將標示中心線,以供參賽團隊定位之參考。

三、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預告內容:第肆點個人項目之個別規定事項增列:「口琴獨奏」於自選曲得使用半音階口琴演奏。

四、旨案併同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周知,俾利賽事參賽團隊及參賽學生提前因應。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請依實際公告為準。

 

課外組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