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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111學年學士班宿舍申請須知
一、申請資格:
(一) 一般條件:本學期在學且111學年本校在學之學士班二至四年級學生(含修讀雙主修延長第一年修業者及曾出國交換一年之延畢生)。
(二)限制條件:戶籍在下列地區同學不得提出申請(以下地區僅能於8月份線上申請候補,請往下見第六項)
1.新北市中和區、永和區、新店區、板橋區、深坑區、石碇區、三重區、蘆洲區。
2.台北巿各行政區。
二、戶籍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本人須至111年3月2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
(依據108年12月2日學生事務會議第 88 次會議修正通過舉家搬遷未滿2年,不得參與非限制區抽籤),
離島生需每年驗證戶籍謄本,並於申請截止日(3/21)前繳交至住宿輔導組查驗。
※繳交查驗之戶籍謄本,須為3個月內申請,且不得為”記事省略”方可進行查驗。
※110學年住宿生(不包括舉家搬遷及離島生)經戶籍謄本查驗狀態為”通過”者,無須再查驗戶籍謄本。
三、優先分配住宿對象:
(一)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7條之規定,身心障礙生、低收入戶、一、二年級之僑生與外籍生(不含華語班、交換生)、居住外離島地區者、
清寒或遇重大變故經審核通過者、戶籍設於非限制區滿2年之本國原住民生,均得於下學年度保障住宿一年,但須自行於申請期間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將未能保障。
(二)若為保障床位之身份,放棄床位後,若仍需床位,僅能申請候補。
四、申請期間:自111年3月15日(二)起至3月21日(一)止,逾期不予受理。
(請同學特別注意!為利日後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者必須先於本校出納組登記個人之「第一銀行」或「郵局」帳號,始得進入申請系統登記) 。
若有境外生因居留證等特殊狀況無法申請國內帳戶者,請至住宿組辦理紙本申請。申請宿舍同學務請留意學號之電子郵件信箱,俾利以電子郵件寄送「申請確認」通知。
五、申請方式(GOOGLE瀏覽器無法開啟或完整顯示,請用IE7.0以上版本或FIREFOX開啟):
(一)一般學生及第三項所提之優先分配住宿對象,皆須自行上網申請,路徑:iNCCU→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學士班宿舍申請。
完成申請後將會收到系統發送之確認信。
(二)居住限制區之身心障礙生或低收入戶,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申請截止日(3月21日)前親向住宿輔導組提出紙本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三)若有111學年第1學期前往國外交換,且第2學期需住宿之學生,亦請於上述時間內提出申請,若中籤後免選填床位,可至住宿輔導組辦理保留住宿資格於第2學期回國時住宿。
(四)身障學生若需特殊寢室者:除須於3月15日(二)~21日(一)上網申請外,並應另外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予資源教室,以利安排床位。
六、分配方式:
(一)抽籤:由住宿生學生會會長或宿舍幹部進行電腦亂數抽籤作業,依序號先後順序核配正取名單。
(二)候補申請:
1.未抽中宿舍者,將依序號自動列為非限制區之候補,候補資格至候補完成前有效,若8月26日前尚未補到床位且願意繼續等待候補之同學,請於8月26日(五)向住宿組登記續等。
2.一般延畢生(非修讀雙主修及未曾出國交換達一年)、限制區之學生,請於8月22日(一)~24日(三)上網登記候補,詳細申請方式將再另行公告。
七、名單公告:111年4月15日(五)上午9時,請同學自行上網查詢抽籤結果。路徑:iNCCU→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學生住宿申請結果查詢。
八、床位選填:中籤者將預訂於4月26日(二)~5月5日(四),以線上「填選床位、定時撮合」方式選填床位,詳細選填方式將再行公告。
(一)選填順序將依升大四→升大三→升大二,未於期間完成上網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床位資格。
(二)女生寢室設置於莊敬1舍、莊敬9舍、自強10舍B、D棟低樓層、自強9舍(新生區);男生寢室設置於莊敬2~3舍、自強九舍D區、自強10舍A、C棟低樓層、自強6舍(新生區)。
住宿環境及寢室設備網頁路徑: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宿舍場地導覽與參訪申請-各宿舍照片。
(三)考量宿舍安全,宿舍平面圖不於網路上公告,若需參考平面位置圖請洽各舍區櫃台或住宿組翻閱。
(四)111學年第1學期宿舍入住日為111年9月1日(四)起。
九、申請住校學生必須詳閱並遵守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且為因應校務發展或特殊事故,住宿生應配合校方宿舍配置,於規定期限內搬遷。
自2014年起,農曆春節採集中住宿,期間需住宿之同學,須配合搬遷至住宿組規劃之住宿區。
十、為使床位有效利用、避免閒置,期讓有需求之同學能盡快候補,若同學於選填床位後想放棄床位,請盡快至住宿組辦理退宿手續。
有關學期宿舍費用網頁路徑: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宿舍申請與床位資訊-宿舍費用及床位尺寸資訊。
十一、有關學士班宿舍申請、選填床位,可參見附檔Q and A。
十二、學士班學年住宿不含暑假期間,同學如欲申請今年暑期住宿者,請於111年5月16日(一)至20日(五)另行於線上申請暑宿。
住宿輔導組
學務處住宿組四職等行政專員徵才(外補)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徵才公告
公告時間:111年02月21日至111年03月04日
一、人員區分 |
約用人員 |
三、職等職稱 |
四職等/行政專員 |
二、用人單位 |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
四、名額 |
正取1名,候補2名 |
五、資格條件 |
1.學歷:大學校院畢業具有學士學位並有一年工作經驗者;或碩士以上學歷者。 2.專業技能:具教育及心理輔導科系背景或學校行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3.電腦操作及語文能力:具資訊能力(嫻熟EXCEL)及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能力檢定)證書尤佳。 4.人格特質:工作態度認真負責、主動積極、注重團隊合作精神、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高度服務熱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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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工作項目 |
1.500~1000人宿舍之住宿生事務及宿舍業務協處(宿舍經費管控、法規宣導、各項活動、宿舍獎勵與違規)。 2.舍顧管理與考核。 3.硬體設備規劃及水電控管。 4.住宿生進住前財產設備檢查業務。 5.協調處理宿舍重大緊急事件。 6.宿舍夜間舍區安全輪值。 7.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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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時間 |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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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薪資 |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自四職等下限34,758元起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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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工作地點 |
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及所屬宿舍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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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應繳資料 |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項下下載2-2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敘明對本職缺工作項目之認知)。 2.資格要求之學歷證書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若為國外學歷,需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通過),及相關之經歷與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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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收件截止日 |
自即日起至111年03月04日17時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徐慧珊小姐(分機62228),或寄送E-mail至dorm@nccu.edu.tw,信封/主旨註明「應徵學務處住宿組四職等行政專員」,以資料/e-mail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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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甄選方式 |
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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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1.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僱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2.經書面審閱後,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3.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4.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學務處住宿組四職等行政專員」。 5.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投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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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1年02月21日 |
110學年第2學期學生宿舍寢室擺放個人小冰箱申請公告
一、依據本校「國立政治大學學生宿舍寢室冰箱申請管理要點」(附件一)。
二、開放申請舍區:莊敬一二三舍、莊敬九舍、自強一二三舍與自強十舍。
三、收費標準:
上、下學期住宿期間共800元,暑期另外申請200元;下學期始提出申請者減半收費,通過申請者可擺放之期間為核准日起至110學年第2學期住宿結束日止。
四、申請流程:
填寫冰箱使用申請表(附件二)至住宿組找承辦人辦理→至出納組繳費→持收據與申請表至住宿組領取冰箱使用許可證。
五、注意事項:
1. 申請人必須將「冰箱使用許可證」貼在冰箱上,方可於寢室放置與使用冰箱,冰箱僅可放置於申請人寢室內,不得放置於宿舍公共區域。
2. 一間寢室僅能申請放置一台冰箱,未事先申請之冰箱視同違規電器;申請人更換寢室或冰箱時,須提出更換申請;如未提出更換申請,視同未申請。
3. 申請人須對冰箱之妥善及安全負責,為避免發生危險,請使用寢室內既有配置之插座或附有自動過載跳電功能之延長線插座,切勿將冰箱使用之延長線插座另接其他電器使用,以維護安全。
4. 若冰箱使用時因電量過載導致跳電,須配合修繕或值班人員上班時間修繕復電;若遇校內停電、維修或其他工程而無法使用冰箱或供電,學校不負賠償責任。
承辦人:吳玲昀老師;分機67226
學務處 住宿組
學務處住宿組四職等行政專員徵才(內補)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徵才公告
公告時間:111年02月21日至111年03月04日
一、人員區分 |
約用人員 |
三、職等職稱 |
四職等/行政專員 |
二、用人單位 |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
四、名額 |
正取1名,候補2名 |
五、資格條件 |
1.工作資歷:現任本校四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一年以上之三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二年以上之二職等約用人員具備與出缺職位相當之工作經歷,且服務成績優良並有證明文件。 2.專業技能:具教育及心理輔導科系背景或輔導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3.電腦操作及語文能力:具資訊能力(嫻熟EXCEL)及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能力檢定)證書尤佳。 4.人格特質:工作態度認真負責、主動積極、注重團隊合作精神、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高度服務熱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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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工作項目 |
1.500~1000人宿舍之住宿生事務及宿舍業務協處(宿舍經費管控、法規宣導、各項活動、宿舍獎勵與違規)。 2.舍顧管理與考核。 3.硬體設備規劃及水電控管。 4.住宿生進住前財產設備檢查業務。 5.協調處理宿舍重大緊急事件。 6.宿舍夜間舍區安全輪值。 7.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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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時間 |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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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薪資 |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依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第12條參加升遷經核定者,若其原敘薪資已在晉升職等區間,依規定調薪2%;若其薪資未達升遷職等薪資下限時,可逕自該職等薪資下限起薪,如其調幅低於2%,補足其差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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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工作地點 |
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及所屬宿舍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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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應繳資料 |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項下下載2-2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敘明對本職缺工作項目之認知)。 2.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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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收件截止日 |
自即日起至111年03月04日17時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徐慧珊小姐(分機62228),或寄送E-mail至dorm@nccu.edu.tw,信封/主旨註明「應徵學務處住宿組四職等行政專員」,以資料/e-mail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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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甄選方式 |
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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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1.經書面審閱後,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2.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3.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學務處住宿組四職等行政專員」。 4.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投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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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1年02月21日 |
學務處住宿組二職等行政組員徵才(外補,預估缺)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徵才公告(預估)
公告時間:111年02月16日至111年03月04日
一、人員區分 |
約用人員 |
三、職等職稱 |
二職等/行政組員 |
二、用人單位 |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
四、名額 |
正取1名,候補2名 |
五、資格條件 |
1.學歷:專科以上畢業。 2.專業技能:具場地、宿舍管理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3.人格特質:工作態度認真負責、主動積極、注重團隊合作精神、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高度服務熱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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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工作項目 |
1.負責自強五至十舍服務台值班相關業務。 2.負責自強五至十舍宿舍環境維護相關業務。 3.負責自強五至十舍緊急事件協處。 4.協調處理宿舍重大緊急事件。 5.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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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時間 |
班別為周二至周六,分為上午班8時至17時、下午班12時至21時(中間休息1小時);休息日及例假日為周一、周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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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薪資 |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自二職等下限28,211元起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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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工作地點 |
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及所屬宿舍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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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應繳資料 |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 格式;並敘明對本職缺工作項目之認知)。 2.資格要求之學歷證書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若為國外學歷,需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通過),及相關之經歷與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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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收件截止日 |
自即日起至111年03月04日17時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徐慧珊小姐(分機62228),或寄送E-mail至dorm@nccu.edu.tw,信封/主旨註明「應徵學務處住宿組二職等行政組員」,以資料/e-mail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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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甄選方式 |
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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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1. 本職缺為預估缺,須待人員離職後方可進用,起聘日最早為人員離職生效日。 2. 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僱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3. 經書面審閱後,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4. 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5. 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學務處住宿組二職等行政組員」。 6. 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投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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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1年0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