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109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7次候補公告(9/15選填)(8月份限制區男女生)(本學年最後一次線上後補)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12床,自強十舍雙人寢2床、自強九D兩人寢10床。
女:共36床,莊敬外舍四人寢2床、莊敬九舍四人寢1床、自強十舍雙人寢3床、自強九舍四人床墊寢30床(舊生同住)。
一、資格:
8月份限制區男生序號51~60號。
8月份限制區女生序號230~260號及425、427、428(人工檢核符合本次後補梯次標準)。
後續後補將採電話通知。
二、時間:9月15日(二)9:00~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請注意僅支援IE或是Firefox瀏覽器,不要使用Microsoft Edge(極似IE)、手機、平板、蘋果系列電腦或開啟多個視窗的方式選填床位)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
若選填到宿舍,請於9/16~9/18日 12:00前至住宿組領取繳費單至出納組現金繳費,繳費後即可憑繳費憑證入住。(繳費逾時視同放棄,如需床位需重新後補)
如不需要床位,請不要填選床位,或請來信告知放棄,加速其他同學後補,謝謝。
四、戶籍查驗:
(一)108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若今年已補繳戶籍資料者,無須再繳驗。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9年4月10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五、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本校將於9月7日起至10月30日止線上舉辦消防演練。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
活動時間 : 9月7日起至10月30日。
活動地點:9月7日起請參考住宿組最新消息連結。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七、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
109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3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碩班男生:自強一二三舍(單雙人房)、十舍AC棟(雙人房)共36床。
碩班女生:莊敬九舍(雙人房)、自強十舍BD棟(雙人房)共24床。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39-74號。
碩班女生:序號50-73號。
博班:已遞補完畢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9月10日(四)9時至16時止
3. 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09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9月11日(五)後,可從以下路徑查詢:政大首頁→iNCCU→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四、宿費繳納及入住時間:
同學於線上選填系統,選填床位後,當日即可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繳費完畢後即可入住宿舍(最早9月10日即可入住);
如有需辦理就學貸款者,請來電告。
五、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及提早入學之新生,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六、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9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七、消防演練:
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活動,詳細流程請參閱住宿組公告。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輔導組
109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2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碩班男生:自強一舍(雙人房)、十舍AC棟(雙人房)共22床。
碩班女生:莊敬九舍(雙人房)、自強十舍BD棟(雙人房)共24床。
博班男生:自強三舍共4床。
博班女生:自強十舍共6床。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17~38號。
碩班女生:序號26~49號。
博班男生:序號5~8號。
博班女生:序號10~15號。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9月3日(四)9時至16時止
3. 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09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9月4日(五)後,可從以下路徑查詢:政大首頁→iNCCU→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四、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及提早入學之新生,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五、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9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六、宿費繳納及入住時間:
若已選填到宿舍,109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請於9月5日後上網列印新的註冊單;若同學已完成註冊單繳費,請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
舊生可於選填翌日遷入宿舍;新生可於9月5日遷入宿舍。
七、消防演練:
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活動,詳細流程請參閱住宿組公告。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輔導組
109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6次候補公告(9/8選填)(8月份限制區男生及4月份非限制區候補女生)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45床,莊敬內舍四人寢1床、莊敬外舍兩人寢4床、自強九D兩人寢30床、自強十舍單人寢1床、自強十舍兩人寢9床。
女:共64床,莊敬內舍四人寢3床、莊敬外舍四人寢7床、莊敬九舍兩人寢1床、莊敬九舍四人寢3床、自強十舍單人寢1床、自強十舍雙人寢4床、自強九舍四人床墊寢45床(舊生同住)。
一、資格:
8月份限制區男生序號1~50號。
4月份候補女生序號244~476號(部分放棄,其餘全補完)。(四月份非限制區編號)
如床位選鑿,則將會再加開下一次後補選填,如未選鑿,則本次未選床位即等於放棄,如需床位則需重新後補。
下次女生後補由8月份限制區女生編號230號開始(預計9/15~9/17附近舉行,時間及人數將於9/10公佈於最新消息,因人數等資訊將視近日退宿數量決定故暫無法預估)。
二、時間:9月8日(二)9:00~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請注意僅支援IE或是Firefox瀏覽器,不要使用Microsoft Edge(極似IE)、手機、平板、蘋果系列電腦或開啟多個視窗的方式選填床位)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
若已選填到宿舍,109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請於9月14日以後列印更新後(含宿費)的註冊單。
(如同學已先行繳納無住宿費之註冊單,則需至住宿組辦公室辦理人工作業領取繳費單後以現金至出納組現金繳納住宿費)
四、戶籍查驗:
(一)108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若今年已補繳戶籍資料者,無須再繳驗。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9年4月10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五、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本校將於9月7日起至10月30日止線上舉辦消防演練。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
活動時間 : 9月7日起至10月30日。
活動地點:9月7日起請參考住宿組最新消息連結。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七、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
109學年學生宿舍寢室擺放個人小冰箱申請公告
一、依據本校「國立政治大學學生宿舍寢室冰箱申請管理要點」(附件一)。
二、申請時間:109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三、開放申請舍區:莊敬一二三舍、莊敬九舍、自強一二三舍與自強十舍。
四、收費標準:
上、下學期住宿期間共800元,暑期另外申請200元;下學期始提出申請者減半收費,通過申請者可擺放之期間為核准日起至109學年第2學期住宿結束日止。
五、申請流程:
1. 填寫「國立政治大學學生宿舍寢室冰箱放置申請書暨繳費單」(附件二)向住宿組提出紙本申請。
2. 申請通過後持繳費單至出納組繳費,繳費後不予退費。
3. 持繳費後收據至住宿組領取「冰箱使用許可證」。
六、注意事項:
1. 申請人必須將「冰箱使用許可證」貼在冰箱上,方可於寢室放置與使用冰箱,冰箱僅可放置於申請人寢室內,不得放置於宿舍公共區域。
2. 一間寢室僅能申請放置一台冰箱,未事先申請之冰箱視同違規電器;申請人更換寢室或冰箱時,須提出更換申請;如未提出更換申請,視同未申請。
3. 申請人須對冰箱之妥善及安全負責,為避免發生危險,請使用寢室內既有配置之插座或附有自動過載跳電功能之延長線插座,切勿將冰箱使用之延長線插座另接其他電器使用,以維護安全。
4. 若冰箱使用時因電量過載導致跳電,須配合修繕或值班人員上班時間修繕復電;若遇校內停電、維修或其他工程而無法使用冰箱或供電,學校不負賠償責任。
承辦人:吳玲昀老師;分機67226
學務處 住宿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