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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徵求【113學年期末搬遷臨時工讀】
【時間】:6月21日(六) 徵求76名、6月22日(日) 徵求80名。
【工作時段】:
6月21日(六) 09:00~13:00、13:00~17:00;https://reurl.cc/7KnaG9
6月22日(日) 09:00~13:00、13:00~17:00;https://reurl.cc/bWqvOE
一日最少須工讀4小時;如工讀全日者,將調移工作時段午後延後30分鐘工作(中間依法休息30分鐘)。
【地點】:將依各舍區人力需求協助分配
【薪資】:時薪200元(除雇主應負擔之勞健保金額外,同學尚有勞保自付額將從薪資中抵扣)
【給薪】:入帳(專案造冊後,約3週左右入帳)
【工作內容】:協助校內各宿舍區服務台執行期末搬遷寢室淨空檢查事務
【備註】:
1.報名成功者,擇日需攜帶身分證件前往莊敬一舍服務台填寫資料或郵寄報名資料(時間將另行公告)。
2.請有工讀意願的同學自行上聯合報名系統報名,報名每日工讀八小時優先錄取,額滿時將列候補,主辦單位具有調移正備取的權利;如兩日(含)以上皆可以的同學需分次報名。
【其他注意事項】:
1.因涉及人力分配,如無法確定當日行程,請勿報名!以免造成人力調度之困擾。
2.如多日(21日、22日)皆可以的同學需分次報名。
3.工讀時數按當天實際工作時數與狀況核發。
4.外國學生(含僑生)報名此活動需已具效期內之工作許可證,方得參與。
5.如於校內其他單位工讀之同學,請務必詳實核對個人每週總工讀時數。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學務處住宿組定期約用人員徵才公告(預估缺-外補)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徵才公告(預估缺-外補)
公告時間:114年5月14日至114年5月23日(校內人員遞件併同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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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員區分 |
約用人員 |
三、職等職稱 |
定期約用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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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人單位 |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
四、名額 |
正取1名,候補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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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格條件 |
1.學歷: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具有學士學位後並有三年工作資歷以上;或具有碩士學位後並有二年工作資歷以上;或博士學位。 2.專業技能:熟悉學校行政資訊系統操作、統籌企畫講座活動能力、撰寫正式公文與平面文字能力,具場地、宿舍管理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3.電腦操作及語文能力: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及統計報表製作及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能力檢定)證書尤佳。 4.人格特質:具備策略思維解決問題能力,工作態度認真負責、主動積極、注重團隊合作精神、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高度服務熱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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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工作項 |
1.本校宿舍大型整修案橫向協調業務。 2.教育部新宿舍運動計畫撰寫與報部申請。 3.舍區輔導員業務督導暨教育訓練。 4.學生宿舍硬體設施改善規劃與協調。 5.學生宿舍設備修繕請修與小額採購。 6.性別友善宿舍業務推動。 7.指南宿舍落成後學生入住規劃。 8.協調處理宿舍重大緊急事件。 9.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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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時間 |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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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薪資 |
46,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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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工作地點 |
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及所屬宿舍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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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應繳資料 |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項下下載2-2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敘明對本職缺工作項目之認知)。 2.資格要求之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若為國外學歷,需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通過),及相關之經歷(如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勞工保險個人投保明細等)與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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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收件截止日 |
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23日17時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徐廷芝小姐(分機62228),或寄送E-mail至dorm@nccu.edu.tw,信封/主旨註明「應徵學務處住宿組定期約用人員」,以資料/e-mail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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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甄選方式 |
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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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1.本案係定期約用人員,聘期起聘日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爾後視考核狀況,1年1聘。 2.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僱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3.經書面審閱後,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4.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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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4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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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學生宿舍期末搬遷注意事項
壹、最晚離宿時間:
一、113學年現住宿生應於114年6月22日(日)15時前完成離宿檢查,遷離宿舍。
二、若於114年6月22日後有暑期住宿需求者,請務必於114年5月22日(四)至5月23日(五)進行「113學年暑期住宿申請(大學部)(碩博士班)」或「113學年延後離宿切結登記(延遷期限6/23-6/26)」。 (可見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進行申請)
貳、離宿檢查程序:
一、各寢室最後離開者,需負責清理全寢剩餘垃圾,通知工作人員到場檢查,且於檢查表上簽名已完成退離宿手續。
二、未於搬遷期限前完成物品搬遷、垃圾清理及退離宿手續者,留滯物品將以廢棄物處理丟棄,並扣全額住宿保證金,並視情節輕重加重扣點處分。
參、離宿協助:
一、宿舍貨車搬遷:
(一) 住宿組將安排小貨車於6月21日(六)、6月22日(日)協助載運住宿生行李;另配置欣欣客運公車2臺,以載送搬遷同學上下山,避免同學隨個人行李一同上貨車,以策安全。
(二) 協助搬遷公務車之停靠位置,將機動調整,請向各舍區服務臺詢問。
二、宿舍儲藏室:
(一) 開放時間 :因各舍區狀況略有差異,確切開放時間及規定依各舍區公告為準。
1. 113學年期末:6月18日(三)~6月22日(日)
2. 114學年期初:8月23日(六)、8月31日(日)、9月1日(一)
(二) 存放物品規定:
1. 同學放置儲藏室物品,請打包封裝完整並整齊。另提醒,儲藏室僅供暫時寄放,學校不負保管責任,請同學務必將貴重物品攜帶回家。本校位於多雨之山區,置於儲藏室之物品恐受氣候影響(受潮發霉)之可能,或不可抗力(風災等)之因素,由同學自行考量後斟酌寄放。
2. 非於上述開放時間,若要拿取物品,依規定每次酌收100元,請同學先於住宿組或各舍區服務台拿取繳費單據,至出納組繳費畢,持單據回各舍區服務台辦理即可。(假日出納組休息,請同學避開時段或提前辦理)。
3. 存放物品行為至期末開放日6月22日為止,其後僅限領取物品;儲藏室物品,於9月1日後逾期未領取將視同廢棄物處理,並依規定記點處分,違規記點累積達10點者予以退宿處理。
三、垃圾清運
(一) 離宿期間將設置垃圾子母車及大型回收物品放置區,請同學將大型垃圾(例:巧拼、床墊…等)依分類放置處理;請勿將垃圾丟棄或放置於宿舍公共區域內,違者將依規定議處。
(二) 垃圾子車放置期間:
1. 期末搬遷:114年6月18日(三)~6月26日(四)
2. 暑期住宿:114年8月20日(三)~8月22日(五)
(三) 垃圾子車放置位置
1. 莊敬內舍:東側門。
2. 莊敬九舍:大門旁。
3. 自強一二三舍:管理室前廣場。
4. 自強五至八舍:六七舍中間廣場。
5. 自強九舍:九舍西側廣場。
6. 自強十舍:一樓中庭廣場。
四、宅配貨運駐點寄件:
預定為6月17日(二)~6月21日(六),詳細時間及地點依各宿舍區現場公告為主。
肆、校園交通管制:
一、即日起,家長車輛入校時,敘明為協助搬遷之車輛,即可入校。
二、6月21日(六)、6月22日(日)入校之家長車輛將改採取計次收費措施,每輛車收費新台幣100元整,宿舍搬遷車輛憑當日發票或收據,可於當日內不限次數自由進出校園,便利家長協助學生搬遷並簡化通行流程;其餘時間依照本校臨時停車計時收費標準。
三、為避免發生家長到校協助同學搬遷,車輛臨停於指南路上遭取締拖吊,提醒家長務必進入校園停放避免影響交通。
四、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各宿舍區或住宿組,校內分機如下:
莊敬123舍:72146;莊敬9舍:74328;
自強123舍:73243;自強5678舍:71201;
自強9舍:73512;自強10舍:75000。
住宿輔導組:63252。
住宿輔導組
114學年碩博士班宿舍續住生更換床位作業公告
一、申請對象:符合114學年續住之碩博士班現住宿生 (住宿年限未滿且戶籍位於非限制區)
各學期住宿期間均不含暑假,碩士班住宿期限為4學期,博士班為8學期,期滿者僅得申請住宿候補。
查詢住宿資料:政大首頁→iNCCU→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住宿生活。
二、換寢時間:114學年第1學期起,換寢成功者可於114年8月23日遷入新宿舍。(如為暑期住宿者,可於8月22日12時後遷入新宿舍)
三、線上申請時間:114年6月11日9點至16點止。
四、申請方式:線上系統登記,同學登入系統後,可選擇空床位更換,亦可與其他住宿生交換床位,更換床位一經確認,即換床成功。
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各類房型數量有限,先於系統選填成功者,先獲得床位。
五、注意事項:
1.床位更換申請,一經確認,將立即更新114學年第1學期住宿資料,原床位將開放予其他同學選填。故同學務必確定是否異動,或雙人房室友作息配合等相關事宜。
2.雙人房之住宿生請確認所住床位號是否與系統相符。如實際居住床位號與系統顯示不符者須更換住宿床號(即床號之末位數字)。
※如寢室床位未編號,則各寢室床位編號為進入寢室時,右邊是1 號床;左邊是2號床;或下舖是1號床,上舖是2號床。
3.申請確認後,可列印114學年第1學期寢室異動申請表,俟8月23日搬遷新寢室時,再送繳新宿舍區服務台,並依規定辦理換寢手續。
4.有暑宿的同學,可於114年8月22日暑宿結束日搬遷至新寢室。
住宿輔導組
113學年碩博士班暑期住宿申請須知
一、申請方式及時間:
(一)碩博士班現住宿生:請於114年5月22日(四)至23日(五)上網申請,申請路徑如:
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住宿服務→學生宿舍申請→113學年碩博士班暑期宿舍申請。
(二)碩博班非現住宿生:114年5月27日(二)至28日(三)至住宿組申請,並於5月28日(三)前現金繳費始完成申請。
(三)修習暑期班課程者:請向各學系、中心之主辦單位申請及繳費;主辦單位請於5月23日(五)前向住宿組提出申請,以利預留床位。
(四)如有跨性別住宿需求者,請於申請期限內親洽住宿組辦理(分機63252)。
逾期未提出申請者,視同暑期不住宿。
二、住宿區塊:
現住宿生以居住原寢室為原則;另開放自強十舍單雙人房為暑期住宿區域供非現住宿生及修習專班課程使用,分配數量視屆時空床數而定,額滿為止。
三、暑期住宿期間
暑期住宿時間自6月23日(一)至8月22日(五)中午12時止;現住宿生如為暑期更換寢室者,可於114年6月22日(日)中午12點後搬遷至暑宿寢室。
有暑宿但下學期未續住者請於8月22日(五)中午12時前完成退宿程序。
四、繳費期限:
請於114年6月9日(一)起至6月15日(日)止,至第一銀行網頁下載「暑宿費」繳費單並完成繳納。第一銀行網址:https://eschool.firstbank.com.tw/member/index.aspx
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暑期不住宿,請於6月22日(日)中午12時前離宿淨空。
五、暑期宿費標準及退費時間:
(一) 暑期宿費依113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費二分之一計算;暑期住宿未適用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
(二) 繳交暑宿費用後,欲取消住宿者,請於114年6月20日(五)前檢附繳費收據至住宿輔導組辦理全額退費;逾期不予受理。
(三) 提早離宿退費:7月10日(四)前辦理離宿者,退返三分之二宿費;7月11日(五)至7月31日(四)間辦理離宿者,退返三分之一宿費;8月1日(五)起之離宿者,不退返住宿費用。
六、其他:
(一)凡未申請暑宿或申請後未繳暑宿費用者,請於114年6月22日(日)中午12時前離宿;經查獲仍於暑假期間住宿者,除應補繳住宿費外,並勒令退宿,應立即遷出宿舍,同時將依學校相關獎懲辦法辦理。
(二)暑假未住宿、但下學期申請續住者,除依規定離宿外,應將寢室(包括衣櫃)清理乾淨、全面淨空,填寫「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並請服務台檢查核章,以退還保證金。離宿時,不得上鎖,以供暑宿或暑期營隊學員進住。若未依規定清空者,物品將以廢棄物處理,沒收原住宿保證金。
(三)113學年畢業生有申請暑宿者,辦理離校程序後,學生證仍可使用宿舍門禁至8月22日。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