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114學年第2學期現住生不續住申請公告(12/12截止)
一、學士班學生(交換生依國合處規定時間辦理)
1.114學年第2學期不續住者(含第二學期出國交換或畢業之同學):
A.申請期限:114年12月12日(五)前,填寫「退宿申請表-學期前」(附件一)繳交至住宿組,以利移除第2學期註冊單上之宿費。
B.離宿日:114學年第1學期最晚離宿日為115年1月31日(六),遷出當日請填寫「離宿暨退還保證金申請表」(附件二),由舍區蓋章後於上班時間交至住宿組辦理退還住宿保證金手續。
C.逾期離宿:未於115年1月31日(六)前遷出宿舍者,須依相關之退(補)宿費標準收費(附件三)。
※未於期限內繳交附件一、附件二者,視同續住,衍生之費用請依規定繳納。
2.114學年第2學期續住者:寒假住宿已併入上下學年期計算,不另行收費,可於原宿舍續住至第2學期結束,暑假開始日止。
二、碩博士班(交換生依國合處規定時間辦理)
1.住宿年限已滿或114學年第2學期不續住者(含第二學期出國交換或畢業之同學):
A.申請期限:114年12月12日(五)前,填寫「退宿申請表-學期前」(附件一)繳交至住宿組,以利移除第2學期註冊單上之宿費。
B.離宿日:114學年第1學期最晚離宿日為115年1月31日(六)。遷出當日請填寫「離宿暨退還保證金申請表」(附件二),由舍區蓋章後於上班時間交至住宿組辦理退還住宿保證金手續。
C.逾期離宿:未於115年1月31日(六)前遷出宿舍者,須依相關之退(補)宿費標準收費(附件三)。
2.住宿年限未滿,且114學年第2學期續住者:寒假住宿已併入上下學年期計算,不另行收費,可於原宿舍續住。
三、114學年第2學期候補入住之新住宿生可於115年2月1日(日)起開始遷入宿舍。
住宿輔導組
114學年度新住宿學生消防演練補訓資訊
1.依「國立政治大學學生宿舍輔導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住宿生應參加消防演練,無故未參加者,處以違規記點八至十點。
2. 凡消防演練當天(114.8.29)因特殊狀況無法參加者,應於114年10月29日以前自行前往台北市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補訓(補訓單如附檔),並將補訓單送達住宿組完成登錄。無故未如期完成消防演練者,除依前項規定扣點外,仍須於請於115年1月10日完成補訓並將補訓單送達住宿組;未完成補訓者將累計扣點,滿十點將依規定予以退宿。
3.若您為候補住宿生,請於115年1月10日完成補訓並將補訓單送達住宿組完成登錄。
4.防災演練與攸關同學生命與財產安全,各校作法不一。經查北區部分學校在實施時,亦有要求全體舍胞每學年皆參加之情形,而本校經考量減少同學負擔,僅就各學制首次住宿同學規範應參與消防演練;另因現地補訓亦需同步考量消防人員支援時間、施作場地等因素,且目前防災科學教育館人員在資訊提供與實作演練皆有充分經驗,綜合考量下,本校現採與師大、北大、世新等校相同之補訓作法。
5.若有疑問請洽學務處住宿組承辦人高安生(分機73243 或 來信ansemkao@nccu.edu.tw)
住宿組 敬啟
114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7次候補通知(10/02線上選填)
候補序號查詢路徑: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 愛政大→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版 → 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碩博士班住宿申請 → 碩博士班申請結果查詢。
本次可遞補之同學,已發送EMAIL通知至學號信箱,並設定為中籤者,若登入上列系統查詢,將僅會顯示個人資料(無候補序號)。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碩班男生:自強一二三舍(單人房)及自強十舍AC棟(雙人房)共20床。
碩班女生:十舍BD棟(雙人房)共10床。
博士班同學如有遞補宿舍需求,請直接聯繫住宿組。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106-125號。
碩班女生:序號141-151號。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10月2日(四)9時至15時止。
3.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14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10月2日(四)15時後,可從以下路徑查詢:政大首頁→iNCCU→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四、宿費繳納及入住時間:
1. 同學於系統選填床位後,可至行政大樓三樓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後至行政大樓五樓出納組繳費完畢後,即可入住宿舍。
2. 依據本校 [ 補繳宿費標準表 ] ,本梯次遞補宿舍者,繳交全學期四分之三宿費。
五、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14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六、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及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七、消防演練:
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活動(補訓),詳細流程請參閱住宿組公告。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組
114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8次候補通知(10/15線上選填)
候補序號查詢路徑: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 愛政大→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版 → 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碩博士班住宿申請 → 碩博士班申請結果查詢。
本次可遞補之同學,已發送EMAIL通知至學號信箱,並設定為中籤者,若登入上列系統查詢,將僅會顯示個人資料(無候補序號)。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碩班男生:自強十舍AC棟(雙人房)共6床。
碩班女生:自強十舍BD棟(雙人房)共9床。
博士班同學如有遞補宿舍需求,請直接聯繫住宿組。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126-131號。
碩班女生:序號152-160號。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10月15日(三)9時至15時止。
3.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14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10月15日(三)15時後,可從以下路徑查詢:政大首頁→iNCCU→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四、宿費繳納及入住時間:
1. 同學於系統選填床位後,可至行政大樓三樓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後至行政大樓五樓出納組繳費完畢後,即可入住宿舍。
2. 依據本校 [ 補繳宿費標準表 ] ,本梯次遞補宿舍者,繳交全學期二分之一宿費。
五、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14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六、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及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七、消防演練:
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活動(補訓),詳細流程請參閱住宿組公告。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組
114學年第1學期大一新生宿舍第3次候補通知(9/26選填)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
女: 共5床。(自強七、八舍,四人房)
二、候補資格:
女生紙本序號3~9號。
※為加速候補進度,候補人數將較床位數多,如床位選鑿而無法選床同學將列為下一批優先候補。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請注意本網頁可使用PC版本Chrome或是Firefox瀏覽器,請勿使用手機、平板、蘋果系列電腦或開啟多個視窗的方式選填床位。
2、選填時間:09月26日(五)9:00~15:00止。
3、不選填志願,先於系統選填成功者即先獲得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有住宿需求者須重新登記候補。
4、已選填到床位者,114學年第1學期宿費請至住宿組領取繳費單(本次遞補宿費為2542元),並以現金至出納組繳費,完成繳費持收據繳回住宿組;相關宿費金額請參考 [住宿組宿舍費用及床位尺寸資訊] 網頁。※本次宿舍入住日:9月27日(六)(可先入住再繳費)
5、若不需床位請勿登入系統選填,以免衍生相關費用,並請留意退補宿費之作業時間表,規定請見:http://osa.nccu.edu.tw/tw/住宿輔導組/宿舍申請與床位資訊/退-補宿費規定
四、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相關補訓訊息請參考住宿組最新消息公告。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五、退宿規定:
1、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退宿費規定: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若不需床位請勿登入系統選填,以免衍生相關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