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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博班】104學年申請碩博班宿舍中籤者床位選填方式說明
中籤者選填床位時程:
第一階段:8/11(二)、8/12(三);中籤者線上「填選志願、定時撮合」
第二階段:8/13(四);由系統「直接配寢」
中籤者選填床位方式說明:
一、「填選志願、定時撮合」:
(一)時間:8 月 11 日(二)~12 日(三) 每日 9 時至 16 時可上網選填志願;16 時至18時電腦自動亂數核配,待床位分發完成,將寄送結果至核配者電子信箱,並開放查詢。(選填先後不影響核配結果)
(二)選填志願之說明:志願分為「都可」、「宿舍區」、「床位數」3 種不同類別:
「都 可」:表示任何舍區,單、雙人房型都可。
「宿舍區」:男生可選擇「自強一二三舍」及「自強十舍」;女生可選擇「莊敬九舍」及 「自強十舍」。
「床位數」:1 代表單人房,2 代表雙人房。 注意:碩士班僅自強一二三舍、自強十舍具備單人房房型。
(三)組隊方式:
1.多人組隊: 2 人組成 1 隊,依當天所剩床位寢室之最多床位數為限;1 人代表為隊長,隊 員須上網確認後,隊長才開始代表該隊選填志願,隊員於隊長選填志願時,無 須再上網確認。
2.個人組隊: 若 1 人選填時,則 1 人組 1 隊後逕填志願。
多人組隊流程圖
步驟 1:隊長使用個人帳密登入⇒「發起組隊」⇒隊長登入隊員之「學號」⇒組隊完成。
步驟 2:其他隊員以個人帳密登入⇒「入隊確認」。
步驟 3:隊長按「重新整理」後⇒按右上角「選志願」⇒開始選填志願寢室。
個人組隊流程圖
步驟 1:個人使用帳密登入⇒自己當隊長「發起組隊」。
步驟 2:按右上角「選志願」⇒開始選填志願寢室。
(四)撮合方式:由電腦亂數排序,跑出序號後,依序號的先後配對寢室床位。
*若要核配到床位之「選填策略」建議: 第一志願,可選自己最想要的「床位數」;第二志願,可選自己最想要的「宿舍區」; 第三志願,可選自己最想要的「都可」(由電腦隨機配對!) 若對核配床位不滿意,隔日可由隊長取消後,再依規則重新選填,但只能選剩餘床位。
二、「直接配寢」方式說明:
尚未分配到床位之104學年申請碩博班宿舍中籤者,將由系統直接分發剩餘空床,並於8月13日14時開放查詢。
三、注意事項
1. 8月13日14時起,欲查詢床位或室友資訊,請至 inccu→全人發展與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2. 為縮短候補同學等候時間,如欲放棄104學年床位者,請至住宿組網頁表格下載 [進住日前退宿申請表] ,並於8月30日前辦畢退宿手續,以免衍生相關行政費用。詳可閱: [ 退補宿費規定] 網頁。
3. 新生入住時間:核准住宿之 104 學年新生,入住時間為9月5日(六)起。
4. 繳費單:核准入住者,宿費與住宿保證金將併入學年期註冊單內,請於8月20日後上網列印繳費。
5. 有關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本校學生宿舍相關收費公告請見: 住宿組[宿舍費用及床位尺寸]網頁 。
住宿輔導組
【碩博班】受理本校碩博士班新生清寒學生申請104學年度宿舍相關事宜
※依據:本校「優秀及清寒學生申請宿舍要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受理對象:本校清寒或遭遇重大變故之碩博士班一年級在學學生。
二、申請期限:104年8月3日(一)起至104年8月11日(二)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住宿期限為104學年(自104年9月至105年6月)。(碩士班學生若經核配,以提供兩人房為原則,博士班提供單人房,皆納入研究生住宿期限內。)
四、 本校「優秀及清寒學生申請宿舍要點」詳如附件一,欲申請之同學,請自行參閱,下載列印申請表(詳如附件二),並檢附相關證件,於申請期限前送至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五、下列身份之同學為保障住宿生,無須重覆提出申請:
(一) 持有殘障或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學生。
(二) 持有社會局低收入戶卡之清寒學生。
(三) 依本校交換合約保障住宿之交換生。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敬啟
【學士班】104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3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24床,其中自十舍AC棟24床(1~4樓,單人房1床,雙人房23床)。
女:共40床,其中自九舍D區4床、自十舍BD棟36床(1~3樓,單人房12床、雙人房24床)。
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為男女生同棟分層,與一般宿舍單一性別不同;男生住1樓,女生住2、3樓,願意入住之同學不論年齡均需繳交家長同意書(見附檔),紙本家長同意書請於9/14起繳至住宿組。
一、資格:候補男生序號99~122號,候補女生序號130~169號。
二、時間:7月22日(三)9:00~7月23日(四)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
三、戶籍查驗:
(一)103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4年4月17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四)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四、宿費繳納:若已選填到宿舍,104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
五、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未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報到時間:104年9月7日(一) 08:30-17:00
報到地點:藝文中心大禮堂(詳細分組場次時間將於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公告)。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七、注意事項:
1.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2.室友為外籍男生之寢室:自強十舍A102、A104、A106、A108、A110、A112、A202、A204、A206及A208寢,上述床位其中一床104.1學期會有外籍男生入住,若有意願與外籍生同住之同學,可於系統中選填以上床位;
3.室友為外籍女生之寢室:自強十舍B102、B104、B106、B108、B110、B112、B116、B118、B120及B122寢,上述床位其中一床104.1學期會有外籍女生入住,若有意願與外籍生同住之學生,可於系統中選填以上床位。
住宿輔導組
【學士班】有關103學年第2學期學士班住宿保證金退費公告
103學年第2學期學士班5000餘筆住宿保證金退費清冊已於7月13日全數造冊完成
依行政流程約2-3星期可入學生帳戶
時間約是7月底
特此公告
另,申請延遷同學將待延遷結束後,另行統一退費。
部份未建立帳戶之同學(可見附檔),無法退款,可親至出納組或去電(校內分機62119)辦理帳戶登記,以利後續退費。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