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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住宿輔導組113學年第2學期學生宿舍顧問甄選(勞動型兼任助理)
一、甄選資格:
(一)本校在學學生,有服務熱忱、主動積極;具學生宿舍生活經驗者為佳。
(二)若已於校內其他單位擔任兼任助理者,請勿報名。
二、工作內容:
(一)於學生宿舍服務臺值班,提供宿舍相關服務(如鑰匙借用、領用包裹、學生問題協助反映、掌握或簡易問題排除、垃圾車播音、緊急事件廣播等)。
(二)學生宿舍住宿生問題處理。
(三)學生宿舍緊急事件反映與現場處理。
三、工作時間:
輪班制,每人每月平均值班50-60小時,依實際值班需求增減;若有特殊情形,經同意亦可增減排班時數(例假日、國定假日與寒暑假需配合舍區狀況輪流與其他舍顧值班)。
四、工作地點:
由本組指派擔任宿舍顧問之宿舍,入住指定宿舍區舍顧寢室,惟須自行負擔相關住宿費用。舍顧任用後(含實習期間)若離職則者,將喪失舍顧權益(含保障床位及候補資格)。
五、工作待遇:
依法定基本時薪敘薪(190元/小時),具勞健保(投保人每月需負擔勞健保自付額)。
六、甄選名額:
本次配合舍區擴大現有編制,預計甄選一般生7位,將視實際甄選情況調整正取與備取人數。如錄取者,需配合指派特定宿舍區服務,並依舍區規定完成實習;備取者將依舍顧異動,另行通知遞補缺額。
七、甄選方式:
(一)意者請填妥甄選報名表(檔案格式請使用PDF),於113年12月17日(二)前,請 e-mail 至 dh2001j@nccu.edu.tw,主旨請註明「應徵學生宿舍顧問」,逾期歉難受理。
(二)面試時間擬訂於113年12月23日(一),當日面試時段將另以簡訊或校內電子郵件通知,請應試人員先行預留相關日程(本組保有調整應試時段之權利)。
(三)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本組吳玲昀小姐,分機67226。
(四)同學如未通過履歷審核,則不另外通知及退還甄選報名表。
八、甄選結果:
甄選結果預計於面試後一週內公告,實際報到及錄用日(預計為114年2月10日)依作業通知為主,正取者請於報到當日攜帶在學證明、身分證(境外生請攜帶工作證及居留證)至行政大樓3樓學務處住宿輔導組辦理進用程序。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敬啟
113學年第2學期現住生不續住之離宿手續公告(12/13截止)
114年農曆春節 (114/1/28~114/1/31) 期間,不受理入住宿舍及離宿檢查,請同學多加留意。
一、學士班學生(交換生依國合處規定時間辦理)
1.113學年第2學期不續住者(含第二學期出國交換或畢業之同學):
A.申請期限:113年12月13日(五)前,填寫「退宿申請表-學期前」(附件一)繳交至住宿組,以利移除第2學期註冊單上之宿費。
B.離宿日:113學年第1學期最晚離宿日為114年2月3日(一),遷出當日請填寫「離宿暨退還保證金申請表」(附件二),由舍區蓋章後於上班時間交至住宿組辦理退還住宿保證金手續。
C.逾期離宿:未於114年2月3日(一)前遷出宿舍者,須依相關之退(補)宿費標準收費(附件三)。114年農曆春節 (114/1/28~114/1/31) 期間,不受理入住宿舍及離宿檢查。
※未於期限內繳交附件一、附件二者,視同續住,衍生之費用請依規定繳納。
2.113學年第2學期續住者:寒假住宿已併入上下學年期計算,不另行收費,可於原宿舍續住至第2學期結束,暑假開始日止。
3.除夕前二日到初三春節留宿同學將視宿舍狀況配合集中住宿移寢,春節留宿相關規定將於12月中下旬公告。
二、碩博士班(交換生依國合處規定時間辦理)
1.住宿年限已滿或113學年第2學期不續住者(含第二學期出國交換或畢業之同學):
A.申請期限:113年12月13日(五)前,填寫「退宿申請表-學期前」(附件一)繳交至住宿組,以利移除第2學期註冊單上之宿費。
B.離宿日:113學年第1學期最晚離宿日為114年2月3日(一)。遷出當日請填寫「離宿暨退還保證金申請表」(附件二),由舍區蓋章後於上班時間交至住宿組辦理退還住宿保證金手續。
C.逾期離宿:未於114年2月3日(一)前遷出宿舍者,須依相關之退(補)宿費標準收費(附件三)。114年農曆春節 (114/1/28~114/1/31) 期間,不受理入住宿舍及離宿檢查。
2.住宿年限未滿,且113學年第2學期續住者:寒假住宿已併入上下學年期計算,不另行收費,可於原宿舍續住。
三、113學年第2學期候補入住之新住宿生可於114年2月4日(二)起開始遷入宿舍。
住宿輔導組
113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7次候補通知
候補序號查詢路徑: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 愛政大→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 → 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碩博士班住宿申請 → 碩博士班申請結果查詢。
本次可遞補之同學,已發送EMAIL通知至學號信箱,並設定為中籤者,若登入上列系統查詢,將僅會顯示個人資料(無候補序號)。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碩班男生:自強十舍AC棟(雙人房)共10床。
碩班女生:自強十舍BD棟(雙人房)共7床。
博士班同學如有遞補宿舍需求,請直接聯繫住宿組。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101-110號。
碩班女生:序號73-80號。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10月7日(一)9時至15時止。
3.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13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10月7日(一)15時後,可從以下路徑查詢:政大首頁→iNCCU→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四、宿費繳納及入住時間:
1. 同學於系統選填床位後,可至行政大樓三樓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後至行政大樓五樓出納組繳費完畢後,即可入住宿舍。
2. 依據本校 [ 補繳宿費標準表 ] ,本梯次遞補宿舍者,繳交全學期四分之三宿費。
五、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13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六、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及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七、消防演練:
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活動(補訓),詳細流程請參閱住宿組公告。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組
113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8次候補通知
目前住宿狀況已進入穩定,僅零星退宿,故為加速遞補速度,自本次候補後,宿舍床位候補作業將改採電子郵件及簡訊通知同學直接進行候補入住手續。
候補序號查詢路徑: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 愛政大→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 → 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碩博士班住宿申請 → 碩博士班申請結果查詢。
本次可遞補之同學,已發送EMAIL通知至學號信箱,並設定為中籤者,若登入上列系統查詢,將僅會顯示個人資料(無候補序號)。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碩班男生:自強十舍AC棟(雙人房)共8床。
碩班女生:自強十舍BD棟(雙人房)。
博士班同學如有遞補宿舍需求,請直接聯繫住宿組。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111-118號。
碩班女生:序號81-95號。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10月14日(一)9時至15時止。
3.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13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10月14日(一)15時後,可從以下路徑查詢:政大首頁→iNCCU→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四、宿費繳納及入住時間:
1. 同學於系統選填床位後,可至行政大樓三樓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後至行政大樓五樓出納組繳費完畢後,即可入住宿舍。
2. 依據本校 [ 補繳宿費標準表 ] ,本梯次遞補宿舍者,繳交全學期四分之三宿費。
五、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13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六、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及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七、消防演練:
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活動(補訓),詳細流程請參閱住宿組公告。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組
學務處住宿組定期約用人員徵才公告(預估缺-外補)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徵才公告(預估缺-外補)
公告時間:113年10月1日至113年10月9日(校內人員遞件併同收件)
一、人員區分 |
約用人員 |
三、職等職稱 |
定期約用人員 |
二、用人單位 |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
四、名額 |
正取2名,候補2名 |
五、資格條件 |
1.本職缺為身心障礙員額,需具有證明文件。 2.學歷: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具有學士學位。 3.專業技能:具場地、宿舍管理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4.電腦操作及語文能力:具資訊能力(嫻熟EXCEL)及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能力檢定)證書尤佳。 5.人格特質:工作態度認真負責、主動積極、注重團隊合作精神、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高度服務熱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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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工作項 |
1.500~1000人宿舍之住宿生事務及宿舍業務協處(宿舍經費管控、法規宣導、各項活動、宿舍獎勵與違規等)。 2.自強舍區生活輔導員跨舍區事務協調。 3.宿舍開放日及住宿學習(含形塑住宿文化)成果彙整。 4.進住前財產設備檢查業務。 5.宿舍各項學習活動及生活教育規劃實施。 6.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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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時間 |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另須配合宿舍夜間及假日舍區安全輪值(含春節及國定假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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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薪資 |
比照本校約用人員薪資三職等32,89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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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工作地點 |
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及所屬宿舍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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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應繳資料 |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項下下載2-2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敘明對本職缺工作項目之認知)。 2.資格要求之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文件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若為國外學歷,需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通過),及相關之經歷(如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勞工保險個人投保明細等)與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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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收件截止日 |
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9日17時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徐廷芝小姐(分機62228),或寄送E-mail至dorm@nccu.edu.tw,信封/主旨註明「應徵學務處住宿組定期約用人員」,以資料/e-mail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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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甄選方式 |
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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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1.本案係定期約用人員,聘期起聘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爾後視考核狀況,1年1聘。 2.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僱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3.經書面審閱後,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4.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5.限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文件之人員投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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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3年10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