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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校外賃居法律座談會
掌握看屋必備事項,避開八大合約陷阱;面對各種租屋會遇到的問題,您不能不知!
針對同學最關心的校外租屋問題,住宿組特別邀請到崔媽媽基金會租屋服務部主任及劉德弘律師蒞臨本校,
向同學說明租屋時應注意事項及相關法律知識,精彩演講、機會難得,請同學千萬要把握機會,活動資訊如下:
講座:109學年校外賃居法律座談會
時間:110年5月4日(星期二)中午12時
地點:行政大樓七樓第一會議室
演講內容:租屋應注意事項、租屋法律知識及合約陷阱。
※現場免費提供租屋須知手冊、租賃契約書,還有限量餐盒,歡迎同學踴躍參加索取,餐盒數量有限,先簽到入場先領取喔! (活動所提供之契約手冊、餐盒,以本校與會學生優先領取)
住宿組敬啟
學務處住宿組五職等一級行政專員徵才(內補,預估缺)
學務處住宿組五職等一級行政專員徵才(內補,預估缺)
一、人員區分:約用人員
二、用人單位:學務處住宿組
三、職等職稱:五職等/一級行政專員
四、名 額:1名,並得增列候補至多3名
五、資格條件:
1.現任本校五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1年以上之四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2年以上之三職等約用人員具備與出缺職位相當之工作資歷,且服務成績優良並有證明文件。
2.主動積極、服務熱忱且有耐心、善溝通協調。
3.基本外語溝通能力。
4.具電腦實務操作能力,嫻熟WORD 等文書編輯軟體及Office作業系統。
六、主要工作項目:
1.大學部新生宿舍分配業務。
2.宿舍場管收支分析管控、年度預算及財務報表製作。
3.零用金彙報、核銷、支付。
4.住宿組組務會議業務。
5.住宿組人事相關業務。
七、工作時間: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八、薪 資: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依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第12條參加升遷經核定者,若其原敘薪資已在晉升職等區間,依規定調薪2%;若其薪資未達升遷職等薪資下限時,可逕自該職等薪資下限起薪,如其調幅低於2%,補足其差額)。
九、工作地點:本校學務處住宿組
十、應繳交資料: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及自傳(請敘述專業能力、工作經驗成果、應徵動機)等。
2.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資料影本1份。
3.與資格條件相關之語言、經歷與能力相關證明1份。
以上請依順序裝訂。
十一、收件截止日:
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22日17時前,將資料送交人事室第四組楊小姐,以資料送達人事室時間為準,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學務處住宿組五職等一級行政專員—(姓名)」,逾期歉難受理。
十二、甄選方式:
1.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參加面試(截止日1-2週內辦理甄選,不克參加視同放棄)。
2.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
十三、備註:
1.本職缺經書面審閱後,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2.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公告時間:110年4月15日至110年4月22日
109學年度學生宿舍滿意度問卷調查
為深入了解住宿生對宿舍各項服務之滿意度,特進行109學年學生宿舍滿意度問卷調查,請同學踴躍上網填答。
問卷結束後將隨機抽出30名填答者贈予100元禮券,得獎名單將於110年5月5日公告於住宿組網頁。
活動方式:請同學進入學校信箱點選連結,完成全部問卷填答。
填答對象:本校109學年度住宿學生
填答時間:110年4月12日至4月20日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110學年清寒學生宿舍申請審核通過名單
公告110學年清寒學生宿舍審核結果,通過名單詳如附件;另提醒,通過審核者仍須依程序自行上網申請宿舍,並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床位選填。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組。
住宿輔導組 敬啟
國立政治大學110學年學士班宿舍申請須知
一、申請資格:
(一) 一般條件:110學年本校在學之學士班二至四年級學生(含修讀雙主修延長第一年修業者及曾出國交換一年之延畢生)。
(二)限制條件:戶籍在下列地區同學不得提出申請(僅能於8月份線上申請候補,請往下見第六項)
1.新北市中和區、永和區、新店區、板橋區、深坑區、石碇區、三重區、蘆洲區。
2.台北巿各行政區。
二、戶籍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本人須至110年4月12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
(依據108年12月2日學生事務會議第 88 次會議修正通過舉家搬遷未滿2年,不得參與非限制區抽籤),
離島生需每年驗證戶籍謄本,並於申請截止日(4/12)前繳交至住宿輔導組查驗。
※繳交查驗之戶籍謄本,須為3個月內申請,且不得為”記事省略”方可進行查驗。
※109學年住宿生(不包括舉家搬遷及離島生)經戶籍謄本查驗狀態為”通過”者,無須再查驗戶籍謄本。
三、優先分配住宿對象:
(一)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7條之規定,身心障礙生、低收入戶、一、二年級之僑生與外籍生(不含華語班、交換生)、居住外離島地區者、
清寒或遇重大變故經審核通過者、戶籍設於非限制區滿2年之本國原住民生,均得於下學年度保障住宿一年,但須自行於申請期間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將未能保障。
(二)若為保障床位之身份,放棄床位後,若仍需床位,僅能申請候補。
四、申請期間:自110年4月6日(二)起至4月12日(一)止,逾期不予受理。(4月10日(週六)電算中心系統移機作業,當日暫停作業一天)
(請同學特別注意!為利日後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者必須先於本校出納組登記個人之「第一銀行」或「郵局」帳號,始得進入申請系統登記) 。
若有境外生因居留證等特殊狀況無法申請國內帳戶者,請至住宿組辦理紙本申請。申請宿舍同學務請留意學號之電子郵件信箱,俾利以電子郵件寄送「申請確認」通知。
五、申請方式(GOOGLE瀏覽器無法開啟或完整顯示,請用IE7.0以上版本或FIREFOX開啟):
(一)一般學生及第三項所提之優先分配住宿對象,皆須自行上網申請,路徑:iNCCU→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學士班宿舍申請。
完成申請後將會收到系統發送之確認信。
(二)居住限制區之身心障礙生或低收入戶,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申請截止日(4月12日)前親向住宿輔導組提出紙本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三)若有110學年第1學期前往國外交換,且第2學期需住宿之學生,亦請於上述時間內提出申請,若中籤後免選填床位,
可至住宿輔導組辦理保留住宿資格於第2學期回國時住宿。
(四)身障學生若需特殊寢室者:除須於4月6日(二)~12日(一)上網申請外,並應另外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予資源教室,以利安排床位。
六、分配方式:
(一)抽籤:由住宿生學生會會長或宿舍幹部進行電腦亂數抽籤作業,依序號先後順序核配正取名單。
(二)候補申請:
1.未抽中宿舍者,將依序號自動列為非限制區之候補,候補資格至候補完成前有效,
若8月27日前尚未補到床位且願意繼續等待候補之同學,請於8月27日(五)向住宿組登記續等。
2.一般延畢生(非修讀雙主修及未曾出國交換達一年)、限制區之學生,請於8月23日(一)~25日(三)上網登記候補,詳細申請方式將再另行公告。
七、名單公告:110年4月27日(二)上午9時,請同學自行上網查詢抽籤結果。路徑:iNCCU→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學生住宿申請結果查詢。
八、床位選填:中籤者將預訂於5月4日(二)~13日(四),以線上「填選床位、定時撮合」方式選填床位,詳細選填方式將再行公告。
(一)選填順序將依升大四→升大三→升大二,未於期間完成上網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床位資格。
(二)女生寢室設置於莊敬1舍、莊敬9舍、自強9舍、自強10舍B、D棟低樓層;男生寢室設置於莊敬2~3舍、自強6舍、自強九舍D區、自強10舍A、C棟低樓層。
住宿環境及寢室設備網頁路徑: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宿舍場地導覽與參訪申請-各宿舍照片。
(三)考量宿舍安全,宿舍平面圖不於網路上公告,若需參考平面位置圖請洽各舍區櫃台或住宿組翻閱。
(四)110學年第1學期宿舍入住日為110年9月1日(三)起。
九、申請住校學生必須詳閱並遵守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且為因應校務發展或特殊事故,住宿生應配合校方宿舍配置,於規定期限內搬遷。
自2014年起,農曆春節採集中住宿,期間需住宿之同學,須配合搬遷至住宿組規劃之住宿區。
十、為使床位有效利用、避免閒置,期讓有需求之同學能盡快候補,若同學於選填床位後想放棄床位,請盡快至住宿組辦理退宿手續。
有關學期宿舍費用網頁路徑: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宿舍申請與床位資訊-宿舍費用及床位尺寸資訊。
十一、有關學士班宿舍申請、選填床位,可參見附檔Q and A。
十二、學士班學年住宿不含暑假期間,同學如欲申請今年暑期住宿者,請於110年5月17日(一)至21日(五)另行於線上申請暑宿。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