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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書院誠徵勞動型計畫兼任助理
新生書院誠徵|勞動型計畫兼任助理 📢
🔥 你是細心負責、擅長行政與團隊合作的在校生嗎?新生書院正在招募兼任助理,加入我們一起為學院運作貢獻心力!
📍 工作地點:山居學習中心
💰 薪資:9,500元/月
⏳ 工作時數:50小時/月(每週一至五,可自行安排上班時間)
📝 工作內容:
✅ 行政事務處理
✅ 宣傳海報、公告DM製作
✅ 書院活動支援
✅ 辦公環境清潔維護
✅ 學習中心開閉館管理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應徵資格:
✔ 本校在校生
✔ 具備製圖能力,熟悉電腦軟體(Excel、Word、Google表單)
📅 報名方式:
請於2月20日(四)17:00前,將個人履歷寄至📧 hillside520@gmail.com,並在信件內附上2月24-27日的可面試時間。通過篩選者將另行通知面試時間與地點,錄取公告於3月3日寄信公佈。
新生書院
114學年度清寒學生申請宿舍相關事宜(3/3截止)
114學年度清寒學生申請宿舍相關事宜
一、依據本校「清寒學生申請宿舍要點」(詳如附件一)。
二、受理對象:本校清寒或遭遇重大變故之在學學生。
三、申請期限:即日起至3月3日(一)17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請方式:填妥申請表(如附件二)並請導師及系主任簽註意見核章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申請期限前送至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徐廷芝老師;分機62228)。
五、通過審核之學士班同學仍須自行提出114學年學生宿舍申請(114.03.25-31),本申請為申請保障資格,住宿期限為114學年(114.09-115.06);碩博士班學生以提供兩人房為原則,住宿期間納入研究生住宿期限內。
六、下列身份之同學為保障住宿資格,無須重覆提出申請:
1. 持有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教育部核發之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書之身心障礙學生。
2. 持有各縣市社會局核發之低收入戶卡之清寒學生。
住宿輔導組
補充說明:
「國稅局開立之最新年度全國檔各類全家所得總歸戶清單」(含本人、直系血親) 檔案參考如下:
1. 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2.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113學年第2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2次候補公告
本次候補床位為113學年度第2學期床位,最早入住日為114年2月4日(二)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17床,莊敬二舍四人寢1床、莊敬三舍四人寢1床、自強六舍四人寢1床、自強九舍D區雙人寢7床、自強十舍雙人寢7床。
女:共31床,莊敬一舍四人寢4床、莊敬九舍四人寢13床、雙人寢2床、自強九舍四人寢9床、自強十舍雙人寢3床。
一、資格:候補男生序號466~488號,候補女生序號880~922號。(8月份申請候補同學及紙本登記同學)
二、時間:1月20日(一)9:00~15: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請注意本網頁可使用PC版本Chrome或是Firefox瀏覽器,請勿使用手機、平板、蘋果系列電腦或開啟多個視窗的方式選填床位)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若已選填到宿舍,113學年第2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請確認已有宿費後,再行繳納。
四、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請依郵件通知補辦。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五、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六、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
113學年第2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3次候補公告
本次候補床位為113學年度第2學期床位,最早入住日為114年2月4日(二)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20床,莊敬二舍四人寢1床、莊敬三舍四人寢1床、自強六舍四人寢12床(與大一新生混住)、自強九舍D區雙人寢3床、自強十舍雙人寢3床。
女:共27床,莊敬一舍四人寢1床、莊敬九舍四人寢5床、雙人寢3床、自強九舍四人寢14床(與大一新生混住)、自強十舍雙人寢4床。
一、資格:候補男生序號489~507號,候補女生序號923~962號。(男生候補序號結束)
二、時間:2月7日(五)9:00~15: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請注意本網頁可使用PC版本Chrome或是Firefox瀏覽器,請勿使用手機、平板、蘋果系列電腦或開啟多個視窗的方式選填床位)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若已選填到宿舍,113學年第2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修改學雜費單須2-3工作天,請確認已有宿費後,再行繳納。
四、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請依郵件通知補辦。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五、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六、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
113學年第2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2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
碩班男生:自強十舍AC棟雙人寢
碩班女生:莊敬九舍、自強十舍BD棟雙人寢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紙本160-173號,
碩班女生:線上序號204-244號。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請使用WINDOWS作業系統之電腦設備或可利用政大雲進行操作;先於系統選填成功者,先獲得床位。
2. 選填時間:1月16日(四)09時至15時止。
3. 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13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1月17日(五)後,可從以下路徑查詢:政大首頁→iNCCU→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中查詢床位及室友,入住前敬請聯繫通知室友。
4. 選填宿舍後,113學年第2學期宿費原則將會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遞補同學請於1月23日後下載註冊單繳費即可;並可於2月4日起持學生證入住宿舍區;相關宿費金額請參考 [住宿組宿舍費用及床位尺寸資訊] 網頁。
5. 本校宿舍門禁使用學生證通行,如114學號開頭之提早入學生,入住時尚未取得學生證,請至住宿組借用臨時門禁卡(保證金200元)。
四、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五、初次入住宿舍者:
1. 戶籍查驗
(一) 113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二)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14年2月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
(三)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四)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2. 消防演練
詳閱住宿組網頁。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輔導組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