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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臺北市傳德慈善基金會急難救助1121228
財團法人臺北市傳德慈善基金會 「傳德急難救助 專案實施要點」
救助對象:個案因疾病或重大傷害等緊急災難事件,造成家庭之生活困難,需要經濟協助者。。
申請條件:政府補助核定公文(ex.急難救助、弱勢兒少、特境家庭)、身障證明影本、近一年同住全戶人口完稅之綜合所得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資料或低收/中低收戶證明(低收證明與財稅證明二擇一)、肖像權同意書(做為個案募款影片使用),倘若無法配合訪視者恐無法核予補助。
濟助項目:醫療扶助、緊急生活扶助、長期扶貧。
相關訊息亦可逕行至傳德慈善基金會查詢下載(網址 https://www.bliss.foundation )
如有申請上之疑問,可洽學務處生僑組 承辦人王小姐 (02)2939-3091 #62224
疫後就學貸款補助須知
疫後就學貸款補助須知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6月8日臺教高(四)字第1122201738號函辦理。
二、疫後就學貸款補助適用對象:
(一)在學貸款人:具111學年度第2學期有正式學籍或112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大一新生,並有辦理就學貸款者。
前項對象於各該學期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即符合補助資格:
- 獲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
- 獲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雜費減免。
- 獲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學雜費減免。
- 獲原住民學生學雜費減免。
- 獲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
- 有十二歲以下子女。
- 本人或其配偶已懷孕。
(二)非在學貸款人:未具111學年度第二學期正式學籍並有就學貸款者。
前項對象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即符合補助資格:
-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 111年平均每月所得未達新臺幣4萬元(即111年度各類所得總額未達48萬元)。
- 有十二歲以下子女。
- 本人或其配偶已懷孕。
三、若屬在學中且為本人或其配偶已懷孕的貸款人,請於112年6月1日10時起至8月31日止,逕至「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線上系統」(https://helploan.moe.gov.tw)填寫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申請。
四、上開貸款人可於112年7月10日10時起到9月15日止,至「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線上系統」(https://helploan.moe.gov.tw)進行查詢補助資格或申復作業。
五、倘有相關問題,可逕洽「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專線:
(一)教育部專線電話:02-7745-3860(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12點,下午1點至6點)。
(二)台北富邦銀行專線:02-8751-6665轉5。
六、其他相關補助額度或規定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