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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遺失物已公告六個月仍無人領取,通知拾得人於公告之三個月內領回 1140218
遺失物之拾獲者領回公告02/18
以下遺失物公告滿六個月仍無人領取,敬請該物拾獲者於114年5月20日下午5時前聯繫本組並持身份證取回拾得的遺失物(行政大樓3樓生僑組)
(逾期將自動視為放棄所有權並將由本組進行遺失物義賣,義賣所得與拾得金錢將捐作本校急難慰助金以協助家境清寒同學之用),
若拾獲者欲放棄遺失物之所有權或有相關問題,敬請電洽02-29393091轉分機62224,學務處 生僑組 陳小姐
| 序號 | 拾獲時間 | 拾獲物品 | 遺失物拾獲者 | 電話 |
| 304 | 113/07/09 | 現金 | 丹O | 90*****39 |
| 305 | 113/07/29 | 現金 | 高O立 | #67129 |
| 306 | 113/08/12 | 現金 | 蘇O薰 | 97*****23 |
僑務委員會113學年度大專校院應屆畢業僑生之學行傑出及優良僑生獎狀申請
一、僑務委員會為表達對各大專校院應屆畢業僑生(不含碩博士生)之關懷,頒發學行傑出及優良之應屆畢業僑生數位及紙本獎狀。
二、獲選資格:
(一)傑出:第1至第7學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88分以上,且操行成績每學期均須80分(甲等)以上。(請核算至小數點第2位,以下四捨五入)
(二)優良:第1至第7學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且操行成績每學期均 須80分(甲等)以上。(請核算至小數點第2位,以下四捨五入)
三、生僑組於2/14(五)電郵通知獲獎同學,若同學沒有收到電郵,請於3/3(一)下午17:00之前聯繫承辦人。
聯絡人:學務處生僑組 黃湘妮小姐
電話:0229393091分機63013
E-mail:shani107@ncc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