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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113年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申請期限:9月11日(三)前,完成線上表單填寫及資料寄送。

申請資格:
1.限大二至大四在學僑生(含港澳生)申請,

2.112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操行兩學期均80分以上。

3.凡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

獎額:

傑出僑生:2萬元(僑委會113年9月9日更正)

學行優良:6000元

 

申請方式

       1.請於google表單填寫申請資料。

          收件截止

       2.請將113-1在學證明pdf檔(若英文姓名有誤,請於信中告知)e-mail至menocat@nccu.edu.tw並告知已完成google表單填寫

           (信件標題範例:申請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國貿三周柏宏)在學證明檔名範例:國貿三周柏宏)

       3.申請傑出僑生獎學金者,請再提供足堪證明優秀表現文件電子檔,俾利評審事宜。

       4.開放同時申請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與傑出僑生獎學金,學校將擇優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