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最新消息
【僑生】106年7至9月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受理申請公告
106年7至9月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受理申請公告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6月8日(四)下午5點
二、申請方式:填妥「本校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申請表暨同意書」(詳附檔或至生僑組拿取)
與檢附上學期成績單,於申請日期送至生僑組。
三、申請資格:本校大學部在學僑生(含港澳生,不含應屆畢業生),其家境清寒或因變故造成
經濟重大負擔,生活確屬困難;下列僑生得優先錄取:
(一)該期未領取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
(二)馬來西亞華文獨立中學、緬甸華校及韓國華僑中學之教師子女。
四、僑生如有下列情形,列入核發學習扶助金參考:
(一)前一期拒絕參與或無故未依學校規劃履行學習活動,致學習成效不佳。
(二)前一學期曾受大過一次以上處分。
(三)犯刑事案件經法院判刑而未受易科罰金或緩刑宣告。
(四)因故休、退學或開除學籍。
五、申請名額:21名。
六、學習扶助金:新臺幣6,270元。
七、學習扶助期限與時數:106年7至9月,學習服務時數以45小時為上限。
八、依據本校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實施要點暨審核計分標準辦理(詳附檔)。
九、本次全數錄取同學需服務106學年度僑陸新生,且能配合暑假服務時間,僑陸新生服務隊說明詳附件。
十、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生僑組陳老師,校內分機63013。
【減免】106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預辦申請(6/5-6/9)
對象:具有學雜費減免身份之在校生(新生請於106年9月11日-9月15日辦理換單) 。
日期:106年6月5日(週一)至6月9日(週五)
【獎助】106香港校友會獎學金(大學部)
辦法詳細內容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
申請表請自行下載使用
1.傑出領袖獎
申請期限至106年6月30日止
本獎學金逕自申請
2.品學兼優獎
申請期限至106年6月17日止
本獎學金由學校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