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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健康九九網站提供免費戒菸服務
戒菸專線六大優點
- 便利性:全國任何地點,一通電話就可以開始戒菸。
- 免負擔:戒菸專線0800-636363免付費電話,不必花任何一毛錢。
- 成功率:透過戒菸專線協助,戒菸成功率近四成。
- 個別化:由專業諮詢人員進行一對一電話訪談,協助來電者量身打造個人戒菸計畫。
- 整合性:整合醫療院所及其他相關戒菸機構,提供多元戒菸服務。
- 保密性:建置資訊化服務系統,強調資訊安全工作,以確保來電民眾資料保密性。
戒菸專線服務方式
◆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六 09:00 - 21:00(除過年期間與週日外,國定假日照常服務)
◆ 服務方式:可使用手機、市話、公用電話撥打免費專線0800-636363,亦可使用LINE(ID:@tsh0800636363)進行諮詢
◆ 服務內容:提供專業的戒菸諮詢服務
◆ 服務對象:吸菸者本人、吸菸者的親友或希望取得戒菸資訊者等
提高警覺 「麻」煩不來煩
麻疹為傳染力很強的病毒性疾病,可經由空氣、飛沫傳播或接觸病人鼻咽分泌物而感染,出疹前後4天均具傳染力。常見症狀有:發燒、出疹、鼻炎、結膜炎、咳嗽,以及發燒3~4天後口腔內出現斑點(柯氏斑點),較嚴重者會併發中耳炎、肺炎或腦炎。
如有前往國內外之風險場域,應落實自我防護(佩戴口罩、留意手部衛生等個人衛生行為),並避免出入可能與不特定人士親密接觸之社交活動等風險場域,同時請留意自己或他人症狀,務必要適當保護自己,減少暴露的風險。
如出現皮膚病灶,例如:皮疹、水泡、斑疹、斑丘疹、膿疱等,以及發燒、畏寒/寒顫、頭痛、肌肉痛、背痛、關節痛、淋巴腺腫大(如耳周、腋窩、頸部或腹股溝等處)等疑似症狀,應避免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並佩戴口罩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高風險場域暴露史及接觸史。
相關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或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防範流感群聚事件發生,請落實各項防治措施,並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以維護教職員工生健康!
一.依教育部113年1月4日臺教綜(五)字第1120129619號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2年12月27日疾管新字第1120400982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考量國內正值流感流行期,且寒假連假將屆,為有效預防並降低校園傳播風險,除旨揭手冊外,並請依教育部部111年9月15日臺教綜(五)字第1110089052號函之說明,依「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流感群聚防治指引」,辦理各項流感防疫工作,說明如下:
(一)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原則:請感染流感者佩戴口罩,指導其適當休息、補充水分及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並儘量與家長溝通,讓學生在家休養直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始返校上課。
(二)強化教職員工生及家長衛教宣導
1.建立良好衛生習慣:養成勤洗手、注意手部與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等習慣,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之公共場所,如有呼吸道症狀時佩戴口罩;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
2.維持健康生活型態:適度運動、充分睡眠及均衡飲食。
3.注意危險徵兆,儘速就醫:宣導感染流感者如出現呼吸困難、急促、發紺(缺氧、嘴唇發紫或變藍)、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高燒持續72小時等危險徵兆,應儘速就醫。
4.鼓勵接種流感疫苗,並提醒師生於寒假期間如前往傳染病流行地區旅遊、學術交流,可評估需求或依「旅遊醫學門診」諮詢建議,採取接種疫苗等措施。
(三)提供適當設備與支持環境:提供所屬場館充足且適當之洗手設備與用品,保持教室清潔與通風,維持寬敞空間;另定期實施環境清潔消毒工作,並視需要增加辦理。
(四)落實疫情監測及通報:隨時關心與注意所屬學生健康與請假情況,如學生出現異常請假狀況,應聯繫家長了解原因;如出現疑似群聚感染事件,通報地方衛生單位及進行校安通報,並配合地方衛生單位執行疫情調查等。
三.相關衛生教育宣導業已置於學務處最新消息並透過全校信轉知,倘有流感群聚事件發生 ,應儘速通報校安中心及身心健康中心,妥善因應。
遠離傳染病威脅 健康歡樂迎春龍!
在經歷了3年多的防疫生活‚生活各層面逐漸回復常軌,人與人的互動較防疫生活密切許多!加上寒假期間出入境的增加及返家的人潮,
常見的各式傳染病如:流感.新冠肺炎.登革熱.肺結核...等的威脅日益增加!
面對各式傳染病,身心健康中心提供防疫錦囊:
♥勤洗手
♥感冒.發燒.咳嗽時戴口罩
♥避免血液.體液交換
♥不喝生水.不生食
♥不共用牙刷.刮鬍刀.毛巾
♥安全性行為
♥不到傳染病流行的疫區旅遊
敬請大家掌握防疫錦囊的大原則,一起遠離傳染病的威脅,健康歡樂迎春龍!
「113年度第1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案」
一、有關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書面資料等項,說明如下:
(一)補助期程:
1、全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1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者,應於112年9月10日至10月9日前提出申請(已獲第1梯次補助之計畫,同案不得申請同年度第2梯次計畫)。
2、欲申辦之同學、社團,請先備妥相關資料,並於9月26日前先告知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陳怡君心理師02-82377400#77401,書面資料由學校統一寄送。
(二)補助對象: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
(三)補助項目: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之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培訓計畫。
(四)補助限制:
1、每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經濟弱勢學生,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
2、個人特殊專長培訓計畫,同一項目每校以2案為限。
3、另所提計畫已受其他政府單位補助者,不予補助。
(五)申請方式:由身心健康中心承辦人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六)應檢附書面資料:
1、書面申請格式: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含完整授課時程表格式)、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學生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以上資料一式2份正本,請依順序排列)。
2、附件佐證資料: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影本、學生專長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資料各1份)。
3、上開資料彙整完成並核章後,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請勿裝訂以利承辦人員彙整資料。
二、本計畫相關未盡事宜, 請詳閱大湖農工網站網址:https://www.thvs.mlc.edu.tw/,首頁左方教育部學產基金網頁公告,或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電話:037-992216轉711,或E-mail:shiboyuan@mail.edu.tw。
三、檢附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各1份與專長項目表及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