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114學年碩博士班宿舍申請須知
一、申請資格:設籍於非限制地區且住宿期限未屆滿之本校碩博士班學生。
(一) 戶籍限制及認定標準(適用台生):
1. 設籍於下列限制區之本校學生,僅得申請宿舍候補:台北市全區及新北市中和、永和、新店、深坑、板橋、石碇、三重、蘆洲等行政區。
2. 114學年新生或首次核准住宿者,入住時須繳驗個人3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予舍區輔導人員;至114年7月25日申請截止日前設籍非限制區未滿兩年以上者,將取消住宿資格。
3. 可持身份證就近向各「戶政事務所」申請個人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資料。
(二) 住宿期限規定:博士班已住宿八學期者、碩士班已住宿四學期者,僅得申請宿舍候補。
二、申請時間及方式:(請使用WINDOWS作業系統之電腦設備操作)
(一) 114學年新生:請於填寫新生資料表時一併進行宿舍申請。
碩士班:114年7月21日(一)至7月23日(三);博士班:114年7月23日(三)至7月25日(五)。
(二) 113學年以前入學且未住宿之舊生:
114年7月21日(一)至7月25日(五),依路徑線上申請: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住宿服務→學生宿舍申請→114學年碩博士班住宿申請
(三) 優先分配住宿對象:
1. 身心障礙學生及持有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核發低收入卡之清寒學生:請於上述時間內完成線上申請,並檢附相關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洽住宿組辦理。
2. 首年就讀之境外生,請逕向下述單位申請:
(1) 僑生、陸生新生請逕向「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提出申請。
(2) 外籍生新生請向「國際合作事務處」提出申請。
(四) 跨性別學生如有住宿需求,請於申請期限內洽住宿組辦理(分機63251)。
三、申請結果查詢及床位志願選填時間:
(一) 申請結果公告:114年8月7日(四) 16時後,同學可自行上網查詢抽籤結果。查詢網址: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住宿服務→學生住宿申請結果查詢;未中籤同學將列入候補名單。
(二) 床位志願選填:114年8月12日(二)及8月13日(三)每日9時至16時,每日分配一次。中籤者可上網填選舍區及房型志願,電腦系統將於每日16時至18時核配床位,並於18時寄送床位核配結果至學號信箱,同學亦可登入系統查詢。未於前述時間自行選填志願者,統一於8月14日(四)由電腦系統分配至所剩餘之床位。
(三) 床位房型舍區:碩士班以雙人房為主,博士班皆為單人房;此次分配區域男生為自強10舍A、C棟,女生為自強10舍B、D棟,若男生自強123舍與女生莊敬9舍有舊生床位釋出,將一併納入分配。
四、宿舍候補:
(一) 候補對象:(候補序號接續8月7日公告之未中籤同學之後,並依下類型依序排列)
1. 住宿期限未滿,且未於114年7月21日(一)至7月25日(五)申請宿舍者。
2. 住宿期滿者。
3. 設籍於限制區者。
(二) 候補申請:114年8月12(二)至8月17日(日),請依下路徑線上申請: iNCCU愛政大 →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住宿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114學年碩博士班宿舍候補申請。
(三) 結果公告:8月18日(一)16時開放線上查詢候補序號抽籤結果;114學年空床出缺時,將依序通知遞補。
五、新住宿生消防演練:
(一) 活動時間及流程將公告於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
(二) 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當日無法參加者,可於規定期限內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繳回住宿輔導組。
六、宿舍規定:
(一) 核配床位後,如因休、退學或其他個人因素欲放棄宿舍者,須填寫退宿申請表至住宿組辦理。未辦理者將須負擔因床位保留而產生之費用,相關收費標準請見住宿組網頁「宿舍申請與床位資訊」→「退補宿費規定」。
(二) 入住宿舍須遵守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等相關之規定,詳可至住宿組網頁之「法規表單」→「宿舍法規」區查詢。
(三) 碩博士班住宿期限:
1.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滿2年)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2. 戶籍為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四) 各學期住宿期間均不含暑假,暑期住宿須另外上網提出申請,未申請暑宿者,無論次學期是否續住,暑期均須淨空寢室。
(五) 住宿期限尚未屆滿之現住生,得續住至次學期,如不續住者,請於各學期末提出次學期不續住之申請,未於申請期限內提出者,視同續住,將予以安排床位。
(六) 申請住校經核准後,應依本校規定日期辦理遷入及遷出手續,未經住宿輔導組許可,不得擅自提前遷入或延後遷出,違者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議處。
(七) 退宿者須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及「住宿保證金收取支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完成退離宿程序,始得申請下學期註冊繳費單換單、宿費或住宿保證金退費事宜。若未依規定辦理退離宿手續者,住宿保證金不予退還。國際交換學生請向國合處或相關系所辦理退還「住宿保證金」。
(八) 住宿學生患法定傳染性疾病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所稱之傳染病)、精神疾病急性發作期有自我傷害或攻擊他人之安全疑慮或其他重病(視聽覺及肢體障礙除外),短期內無法痊癒而有隔離必要或特殊治療者,不得申請住宿。但若確實有住宿需求者,應檢具公私立醫院診斷書,專案報請校長核可後,始得申請住校。若有隱瞞或作不實登載者,立即退宿,並送學生獎懲委員會議處;另如造成傷害者,依相關法令處理。
(九) 因應校務發展或宿舍整修,住宿生應配合校方宿舍配置,於規定期限內搬遷。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114學年度學士班大一新生宿舍申請須知
一、申請期間
自114年8月18日(一)至8月20日(三)止,請逕行至本校新生服務網申請(網址為:https://aca.nccu.edu.tw/zh/freshman-service),逾期不予受理。
※請注意!上網申請時,為符合本校出納作業規範,請於登錄系統填寫戶名與學生本人姓名一致之郵局或第一銀行帳戶,以利日後各類款項入帳。
※請同學於「iNCCU 愛政大」(網址為:https://i.nccu.edu.tw)中,登入校務資訊系統/資訊服務/學生個人基本資料維護中,設定「主要電子郵件」為學號信箱帳號並使用,以免漏失相關之重要宿舍通知。
※住宿申請皆以一學年(含寒假,不含暑假)為期,暑期住宿須於下學期依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公告期限上網申請。
二、申請資格
(一)非限制區申請
本校學士班一年級新生,戶籍設於非限制區滿2年之學生(含大一復學生及各年級轉學生),若資格不符者將取消住宿,排於候補同學之後。
(二)限制區候補申請
1.戶籍在下列地區者為限制區:
(1)台北巿各行政區。
(2)新北市中和、永和、新店、板橋、深坑、石碇、三重、蘆洲等行政區。
2.限制區候補順序:
(1)先排—外圍地區:中山區、石碇區、大同區、萬華區、北投區、士林區、內湖區、板橋區、三重區、蘆洲區之申請者,依電腦亂數抽籤後排序。
(2)後排—內圍地區:前列地區以外之限制區申請者,依電腦亂數抽籤後,接續於外圍地區之後排序。
3.候補方式: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士班新生床位有空床釋出時,將依上述序號寄信至學號信箱通知同學遞補及繳費,候補資格至115年5月31日有效。
(三)復學及轉學生住宿申請
大一復學生及各年級轉學生均可申請,條件及資格同上述兩項。
※欲候補床位之限制區同學仍可於申請期限內上網登記住宿,後續將依候補序號個別通知遞補床位。
三、戶籍認定標準
以戶籍謄本為憑,至114年8月20日申請截止日止,須設籍於非限制區兩年(含)以上,無其他例外條件。
※戶籍設於非限制區未滿2年之學生(含大一復學生及各年級轉學生),因資格不符,恕將改列為候補床位,若已入住者限一周內遷出宿舍,不得異議。
四、優先分配住宿對象
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7條之規定,領有衛福部或教育部證明之身心障礙學生、持有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核發低收入證明之清寒學生,請於上述申請時間內上網申請後檢附相關身份證明文件正本至住宿組辦理。
五、申請方式
(一)一般新生
1.請至「新生服務網」/「資料維護」/「基本資料」第七項「其他資料」(含宿舍申請)填寫申請意願。
2.電腦分配床位時將以作息及興趣作為分發依據,請同學審慎填寫。
3.各項資料維護完後,請務必按下「確認」鍵送出資料,避免系統無法判定影響抽籤序位。
4.申請宿舍同學務請留意學號之電子郵件信箱,俾利以電子郵件寄送「申請確認」通知。
(二)僑生新生
請向「學務處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提出申請,洽詢電話:02-29393091分機63013。
(三)外籍生新生
請向「國際合作事務處」提出申請,洽詢電話:02-29393091分機62058。
(四)身心障礙學生
若有需特別之寢室安排,請洽「學務處住宿輔導組」,洽詢電話:02-29393091分機62222。
六、申請結果公告
(一)公告時間
114年8月22日(五)上午9點起,同學可上網查詢申請結果。
(二)查詢路徑
iNCCU/校務系統WEB入口/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學生住宿申請結果查詢。
(三)未中籤同學將全數列入候補名單。
七、宿費繳納
若獲配宿舍者,114學年第1學期宿費及住宿保證金將列入學雜費單內,請於114年8月26日(二)起,確認學雜費內含住宿費用後再行繳納,繳費期限與學雜費繳費截止日相同。若獲配舍後欲退宿,請儘速至本校行政大樓三樓學務處住宿輔導,辦理紙本退宿手續,以免衍生相關行政費用。
八、集中入住日及當日繳交資料
(一)學士班新生集中入住日
學士班新生可搬入宿舍之集中入住日為114年8月23日(六)及8月24日(日),若無法於集中入住日辦理入住之同學亦可於8月25日後辦理,惟訪客(非住宿生本人)進出舍區時間為每日之上午9時至晚間10時(詳細入住時間及訪客規定將公告於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之最新消息)。
(二)學士班新生入住應備妥資料
住宿生於入住宿舍時,向宿舍櫃台領取學生證及鑰匙,學生證為進入宿舍之門禁卡;入住時現場請繳交,入住時現場請帶:
1.身份證件及核准入住單。
2.個人「戶籍謄本」正本(需附3個月內申請之詳細記事內容。可持身份證正本向住家附近、或向文山區之「戶政事務所」申請,戶政事務所全台連線)。
※戶籍設於非限制區未滿2年之學生(含大一復學生及各年級轉學生)因資格不符,恕不得辦理入住。若已入住者,限一周內遷出宿舍,不得異議。
3.紙本之入住同意書(家長同意書):未滿18歲之大學部新生須由法定代理人簽名;若先前申請宿舍時忘記列印,請記得於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表格下載中列印後,補繳紙本至所住舍區之服務台。
九、宿舍位置及設備
(一)床位與硬體設備
1.男生預留山上校區自強五、六舍約500床,女生預留山上校區自強七、八、九舍約800床,皆為四人房及公共衛浴。
2.本校學生宿舍備有床、書桌、書架、衣櫃、電扇、冷暖氣(需購買儲值卡使用),相關硬體設備可參見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其他個人日常用品(如棉被、床墊、盥洗用具等)請同學自備,相關床墊尺寸亦可參考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若攜帶不便,可至學校福利社(風雩樓1樓或自強九舍地下1樓安九福利社)購買。
3.考量山上校區學生宿舍離校門稍遠,若夜間較晚將無大眾運輸及校內公車接駁,請同學預留同學預留返回宿舍之通車時間。
(二)特別提醒
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不會以官方名義推薦或寄發寢具廠商之訂單或傳單,如有收到,請謹慎評估是否為詐騙訊息或衡量產品質量。
十、宿舍其他重要規定
(一)新住宿生消防演練
相關期程請參閱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之最新消息公告,請務必參加演練措施。
(二)一般寢及早睡寢
1.大一新生寢室分為一般寢及早睡寢,自強六舍及自強八九舍為一般寢,自強五舍與自強七舍為早睡寢。
2.若申請人數與舍區早睡寢床位數量不符,分配寢室時會以同寢作息相同者為依據,寢室內作息請與室友間彼此協調,申請住宿學生必須遵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與輔導辦法」等相關規定(可參閱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
十一、校外賃居資訊
本校住宿組提供鄰近校區租屋資訊及房屋租賃契約書,歡迎多加利用。
校外賃居洽詢專線:02-29387167; E-mail: 63252@nccu.edu.tw。
校外租賃資訊網路徑:可由「政大首頁/學生事務處/住宿輔導組/校外租賃資訊」或透過「iNCCU/校務系統WEB入口/校外賃居查詢」登錄。
113學年度學生宿舍期末搬遷注意事項
壹、最晚離宿時間:
一、113學年現住宿生應於114年6月22日(日)15時前完成離宿檢查,遷離宿舍。
二、若於114年6月22日後有暑期住宿需求者,請務必於114年5月22日(四)至5月23日(五)進行「113學年暑期住宿申請(大學部)(碩博士班)」或「113學年延後離宿切結登記(延遷期限6/23-6/26)」。 (可見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進行申請)
貳、離宿檢查程序:
一、各寢室最後離開者,需負責清理全寢剩餘垃圾,通知工作人員到場檢查,且於檢查表上簽名已完成退離宿手續。
二、未於搬遷期限前完成物品搬遷、垃圾清理及退離宿手續者,留滯物品將以廢棄物處理丟棄,並扣全額住宿保證金,並視情節輕重加重扣點處分。
參、離宿協助:
一、宿舍貨車搬遷:
(一) 住宿組將安排小貨車於6月21日(六)、6月22日(日)協助載運住宿生行李;另配置欣欣客運公車2臺,以載送搬遷同學上下山,避免同學隨個人行李一同上貨車,以策安全。
(二) 協助搬遷公務車之停靠位置,將機動調整,請向各舍區服務臺詢問。
二、宿舍儲藏室:
(一) 開放時間 :因各舍區狀況略有差異,確切開放時間及規定依各舍區公告為準。
1. 113學年期末:6月18日(三)~6月22日(日)
2. 114學年期初:8月23日(六)、8月31日(日)、9月1日(一)
(二) 存放物品規定:
1. 同學放置儲藏室物品,請打包封裝完整並整齊。另提醒,儲藏室僅供暫時寄放,學校不負保管責任,請同學務必將貴重物品攜帶回家。本校位於多雨之山區,置於儲藏室之物品恐受氣候影響(受潮發霉)之可能,或不可抗力(風災等)之因素,由同學自行考量後斟酌寄放。
2. 非於上述開放時間,若要拿取物品,依規定每次酌收100元,請同學先於住宿組或各舍區服務台拿取繳費單據,至出納組繳費畢,持單據回各舍區服務台辦理即可。(假日出納組休息,請同學避開時段或提前辦理)。
3. 存放物品行為至期末開放日6月22日為止,其後僅限領取物品;儲藏室物品,於9月1日後逾期未領取將視同廢棄物處理,並依規定記點處分,違規記點累積達10點者予以退宿處理。
三、垃圾清運
(一) 離宿期間將設置垃圾子母車及大型回收物品放置區,請同學將大型垃圾(例:巧拼、床墊…等)依分類放置處理;請勿將垃圾丟棄或放置於宿舍公共區域內,違者將依規定議處。
(二) 垃圾子車放置期間:
1. 期末搬遷:114年6月18日(三)~6月26日(四)
2. 暑期住宿:114年8月20日(三)~8月22日(五)
(三) 垃圾子車放置位置
1. 莊敬內舍:東側門。
2. 莊敬九舍:大門旁。
3. 自強一二三舍:管理室前廣場。
4. 自強五至八舍:六七舍中間廣場。
5. 自強九舍:九舍西側廣場。
6. 自強十舍:一樓中庭廣場。
四、宅配貨運駐點寄件:
預定為6月17日(二)~6月21日(六),詳細時間及地點依各宿舍區現場公告為主。
肆、校園交通管制:
一、即日起,家長車輛入校時,敘明為協助搬遷之車輛,即可入校。
二、6月21日(六)、6月22日(日)入校之家長車輛將改採取計次收費措施,每輛車收費新台幣100元整,宿舍搬遷車輛憑當日發票或收據,可於當日內不限次數自由進出校園,便利家長協助學生搬遷並簡化通行流程;其餘時間依照本校臨時停車計時收費標準。
三、為避免發生家長到校協助同學搬遷,車輛臨停於指南路上遭取締拖吊,提醒家長務必進入校園停放避免影響交通。
四、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各宿舍區或住宿組,校內分機如下:
莊敬123舍:72146;莊敬9舍:74328;
自強123舍:73243;自強5678舍:71201;
自強9舍:73512;自強10舍:75000。
住宿輔導組:63252。
住宿輔導組
114學年碩博士班宿舍續住生更換床位作業公告
一、申請對象:符合114學年續住之碩博士班現住宿生 (住宿年限未滿且戶籍位於非限制區)
各學期住宿期間均不含暑假,碩士班住宿期限為4學期,博士班為8學期,期滿者僅得申請住宿候補。
查詢住宿資料:政大首頁→iNCCU→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住宿生活。
二、換寢時間:114學年第1學期起,換寢成功者可於114年8月23日遷入新宿舍。(如為暑期住宿者,可於8月22日12時後遷入新宿舍)
三、線上申請時間:114年6月11日9點至16點止。
四、申請方式:線上系統登記,同學登入系統後,可選擇空床位更換,亦可與其他住宿生交換床位,更換床位一經確認,即換床成功。
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各類房型數量有限,先於系統選填成功者,先獲得床位。
五、注意事項:
1.床位更換申請,一經確認,將立即更新114學年第1學期住宿資料,原床位將開放予其他同學選填。故同學務必確定是否異動,或雙人房室友作息配合等相關事宜。
2.雙人房之住宿生請確認所住床位號是否與系統相符。如實際居住床位號與系統顯示不符者須更換住宿床號(即床號之末位數字)。
※如寢室床位未編號,則各寢室床位編號為進入寢室時,右邊是1 號床;左邊是2號床;或下舖是1號床,上舖是2號床。
3.申請確認後,可列印114學年第1學期寢室異動申請表,俟8月23日搬遷新寢室時,再送繳新宿舍區服務台,並依規定辦理換寢手續。
4.有暑宿的同學,可於114年8月22日暑宿結束日搬遷至新寢室。
住宿輔導組
113學年度暑期營隊申請學生宿舍作業須知
一、 本學年暑期營隊申請作業:
(一) 申請對象:本校行政單位及學生社團,非本校單位不予受理。
(二) 宿舍開放營隊住宿時間:114年7月5日至7月31日止(8月不開放營隊住宿申請)。
(三) 營隊床位申請說明暨協調會:114年3月10日10:00行政大樓7-5會議室,請欲申請床位之營隊務必派員出席。
(四) 線上申請時間:
1、 第一階段(行政單位):114年3月11日起至5月4日。
2、 第二階段(系學會、學生社團):114年3月12日起至5月4日。
3、 開放營隊住宿區域為山上自強5-9舍,如遇修繕工程,須配合調整床位;欲申請自強十舍床位,請另行簽核辦理。
二、 營隊入住後若因疫情、流行性感冒、法定傳染疾病等有群聚感染現象,將依「暑期營隊申請學生宿舍作業須知」辦理退宿。
三、 暑期營隊聯繫窗口:住宿組陳哲良先生(分機6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