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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學生宿舍入住日公告
115學年度學生宿舍入住日公告
一、獲115學年住宿資格之同學,可於115年8月29日(六)起持學生證入住宿舍;查詢住宿資料:政大首頁→iNCCU→左下角[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個人資料→住宿→住宿紀錄。
二、114學年暑期住宿生,可於115年8月28日(五)中午12時後遷入115學年寢室。
三、115學年度學士班及碩博班新生宿舍入住日同上,相關細則請依新生入住公告辦理。
住宿輔導組
Move-in Date for the 2026 Academic Year Student dormitory
1.Students who have been granted accommodation for the 2026 academic year may move into the dormitory starting Saturday, August 29, 2026, by presenting their student ID. To check accommodation information, please go to: NCCU Homepage → iNCCU→Holistic Development and Self-Management System → Persoal Information → Accommodation →Accommodation Record.
2.Students staying in the 2026 summer dormitories may move into their 2026 academic year dorm rooms after 12:00 PM on Friday, August 28, 2026.
3.Move-in dates for newly admitted undergraduate and graduate students for the 2026 academic year are the same as above. Please refer to the separate announcement for new student move-in procedures.
Student Housing Service Section
115學年碩博士班宿舍申請須知
一、申請資格:設籍於非限制地區且住宿期限未屆滿之本校碩博士班學生。
(一) 戶籍限制及認定標準(適用台生):
1. 設籍於下列限制區之本校學生,僅得申請宿舍候補:台北市全區及新北市中和、永和、新店、深坑、板橋、石碇、三重、蘆洲等行政區。
2. 115學年新生或首次核准住宿者,入住時須繳驗個人3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予舍區輔導人員;至115年7月23日申請截止日前設籍非限制區未滿兩年以上者,將取消住宿資格。
3. 可持身份證就近向各「戶政事務所」申請個人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資料。
(二) 住宿期限規定:博士班已住宿八學期者、碩士班已住宿四學期者,僅得申請宿舍候補。
二、申請時間及方式:(請使用WINDOWS作業系統之電腦設備操作)
(一) 115學年新生:請於填寫新生資料表時一併進行宿舍申請。
碩士班:115年7月20日(一)至7月22日(三);博士班:115年7月21日(二)至7月23日(四)。
(二) 114學年以前入學且未住宿之舊生:
115年7月20日(一)至7月23日(四),依路徑線上申請: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住宿服務→學生宿舍申請→115學年碩博士班住宿申請
(三) 優先分配住宿對象:
1. 身心障礙學生及持有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核發低收入卡之清寒學生:請於上述時間內完成線上申請,並檢附相關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洽住宿組辦理。
2. 首年就讀之境外生,請逕向下述單位申請:
(1) 僑生、陸生新生請逕向「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提出申請。
(2) 外籍生新生請向「國際合作事務處」提出申請。
(四) 跨性別學生如有住宿需求,請於申請期限內洽住宿組辦理(分機63251)。
三、申請結果查詢及床位志願選填時間:
(一) 申請結果公告:115年8月6日(四) 16時後,同學可自行上網查詢抽籤結果。查詢網址: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住宿服務→學生住宿申請結果查詢;未中籤同學將列入候補名單。
(二) 床位志願選填:115年8月11日(二)及8月12日(三)每日9時至16時,每日分配一次。中籤者可上網填選舍區及房型志願,電腦系統將於每日16時至18時核配床位,並於18時寄送床位核配結果至學號信箱,同學亦可登入系統查詢。未於前述時間自行選填志願者,統一於8月13日(四)由電腦系統分配至所剩餘之床位。
(三) 床位房型舍區:碩士班以雙人房為主,博士班皆為單人房;此次分配區域男生為自強10舍A、C棟,女生為自強10舍B、D棟,若男生自強123舍與女生莊敬9舍有舊生床位釋出,將一併納入分配。
四、宿舍候補:
(一) 候補對象:(候補序號接續8月6日公告之未中籤同學之後,並依下類型依序排列)
1. 住宿期限未滿,且未於115年7月20日(一)至7月23日(四)申請宿舍者。
2. 住宿期滿者。
3. 設籍於限制區者。
(二) 候補申請:115年8月11(二)至8月16日(日),請依下路徑線上申請: iNCCU愛政大 →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住宿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115學年碩博士班宿舍候補申請。
(三) 結果公告:8月17日(一)16時開放線上查詢候補序號抽籤結果;115學年空床出缺時,將依序通知遞補。
五、新住宿生消防演練:
(一) 活動時間及流程將公告於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
(二) 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當日無法參加者,可於規定期限內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繳回住宿輔導組。
六、宿舍規定:
(一) 核配床位後,如因休、退學或其他個人因素欲放棄宿舍者,須填寫退宿申請表至住宿組辦理。未辦理者將須負擔因床位保留而產生之費用,相關收費標準請見住宿組網頁「宿舍申請與床位資訊」→「退補宿費規定」。
(二) 入住宿舍須遵守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等相關之規定,詳可至住宿組網頁之「法規表單」→「宿舍法規」區查詢。
(三) 碩博士班住宿期限:
1.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滿2年)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2. 戶籍為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四) 各學期住宿期間均不含暑假,暑期住宿須另外上網提出申請,未申請暑宿者,無論次學期是否續住,暑期均須淨空寢室。
(五) 住宿期限尚未屆滿之現住生,得續住至次學期,如不續住者,請於各學期末提出次學期不續住之申請,未於申請期限內提出者,視同續住,將予以安排床位。
(六) 申請住校經核准後,應依本校規定日期辦理遷入及遷出手續,未經住宿輔導組許可,不得擅自提前遷入或延後遷出,違者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議處。
(七) 退宿者須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及「住宿保證金收取支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完成退離宿程序,始得申請下學期註冊繳費單換單、宿費或住宿保證金退費事宜。若未依規定辦理退離宿手續者,住宿保證金不予退還。國際交換學生請向國合處或相關系所辦理退還「住宿保證金」。
(八) 住宿學生患法定傳染性疾病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所稱之傳染病)、精神疾病急性發作期有自我傷害或攻擊他人之安全疑慮或其他重病(視聽覺及肢體障礙除外),短期內無法痊癒而有隔離必要或特殊治療者,不得申請住宿。但若確實有住宿需求者,應檢具公私立醫院診斷書,專案報請校長核可後,始得申請住校。若有隱瞞或作不實登載者,立即退宿,並送學生獎懲委員會議處;另如造成傷害者,依相關法令處理。
(九) 因應校務發展或宿舍整修,住宿生應配合校方宿舍配置,於規定期限內搬遷。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115學年床位抽籤結果及往年候補狀況說明 (內有抽籤結果查詢路徑)
115學年大學部床位抽籤結果將於115年4月17日上午9:00開放查詢,請同學自行上網查詢抽籤結果。路徑: iNCCU→校務系統WEB入口→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學生住宿申請結果查詢。未中籤之同學,將依序列入候補,本次床位分配狀況詳如附檔。
大學部候補速度每年不一,需視當年度同學放棄床位情況及住宿意願決定,提供近兩學年之候補情況供同學參考。
114學年開學當週男生可候補到326號,女生候補到320號,113學年開學當週男生可候補到397號,女生候補到393號;詳細情況可見附檔。請候補同學隨時留意學號信箱之通知信件,以免錯失候補機會。
| 114學年候補次數 | 候補日期(114年~) | 男生候補序號 | 女生候補序號 |
| 1 | 6月3日 | 到101號 | 到110號 |
| 2 | 6月24日 | 到138號 | 到164號 |
| 3 | 7月8日 | 到163號 | 到186號 |
| 4 | 7月22日 | 到187號 | 到208號 |
| 5 | 8月5日 | 到200號 |
到218號 |
| 6 | 8月19日 | 到228號 |
到252號 |
| 7 | 9月1日 | 到326號 |
到320號 |
|
113學年候補次數 |
候補日期(113年~) |
男生候補序號 |
女生候補序號 |
|
1 |
6月4日 |
到119號 |
到125號 |
|
2 |
6月25日 |
到183號 |
到175號 |
|
3 |
7月9日 |
到225號 |
到205號 |
|
4 |
7月23日 |
到268號 |
到237號 |
|
5 |
8月6日 |
到327號 |
到264號 |
|
6 |
8月20日 |
到343號 |
到281號 |
|
7 |
8月27日 |
到375號 |
到325號 |
|
8 |
9月3日 |
到397號 |
到393號 |
住宿輔導組
115學年度學士班大一新生宿舍申請須知(含學士班大一復學生及各年級轉學生)
一、申請期間
自115年8月17日(一)至8月24日(一)止,請逕行至本校新生服務網申請(網址為:https://aca.nccu.edu.tw/zh/freshman-service),逾期不予受理。
※請注意!上網申請時,為符合本校出納作業規範,請於登錄系統填寫戶名與學生本人姓名一致之郵局或第一銀行帳戶,以利日後各類款項入帳。
※請同學於「iNCCU 愛政大」(網址為:https://i.nccu.edu.tw)中,登入校務資訊系統/資訊服務/學生個人基本資料維護中,設定「主要電子郵件」為學號信箱帳號並使用,以免漏失相關之重要宿舍通知。
※住宿申請皆以一學年(含寒假,不含暑假)為期,暑期住宿須於下學期依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公告期限上網申請。
二、申請資格
(一)非限制區申請
本校學士班一年級新生,戶籍設於非限制區滿2年之學生(含大一復學生及各年級轉學生),若資格不符者將取消住宿,排於候補同學之後。
(二)限制區候補申請
1.戶籍在下列地區者為限制區:
(1)台北巿各行政區。
(2)新北市中和、永和、新店、板橋、深坑、石碇、三重、蘆洲等行政區。
2.限制區候補順序:
(1)先排—外圍地區:中山區、石碇區、大同區、萬華區、北投區、士林區、內湖區、板橋區、三重區、蘆洲區之申請者,依電腦亂數抽籤後排序。
(2)後排—內圍地區:前列地區以外之限制區申請者,依電腦亂數抽籤後,接續於外圍地區之後排序。
3.候補方式: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士班新生床位有空床釋出時,將依上述序號寄信至學號信箱通知同學遞補及繳費,候補資格至116年5月31日有效。
(三)復學及轉學生住宿申請
大一復學生及各年級轉學生均可申請,條件及資格同上述兩項。
※欲候補床位之限制區同學仍可於申請期限內上網登記住宿,後續將依候補序號個別通知遞補床位。
三、戶籍認定標準
以戶籍謄本為憑,至115年8月24日申請截止日止,須設籍於非限制區兩年(含)以上,無其他例外條件。
※戶籍設於非限制區未滿2年之學生(含大一復學生及各年級轉學生),因資格不符,恕將改列為候補床位,若已入住者限一周內遷出宿舍,不得異議。
四、優先分配住宿對象
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7條之規定,領有衛福部或教育部證明之身心障礙學生、持有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核發低收入證明之清寒學生,請於上述申請時間內上網申請後檢附相關身份證明文件正本至住宿組辦理。
五、申請方式
(一)一般新生
1.請至「新生服務網」/「資料維護」/「基本資料」第七項「其他資料」(含宿舍申請)填寫申請意願。
2.電腦分配床位時將以作息作為分發依據,請同學審慎填寫。
3.各項資料維護完後,請務必按下「確認」鍵送出資料,避免系統無法判定影響抽籤序位。
4.申請宿舍同學務請留意學號之電子郵件信箱,俾利以電子郵件寄送「申請確認」通知。
(二)僑生新生
請向「學務處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提出申請。
(三)外籍生新生
請向「國際合作事務處」提出申請。
(四)身心障礙學生
若有需特別之寢室安排,請洽「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六、申請結果公告
(一)公告時間
115年8月27日(四)上午9點起,同學可上網查詢申請結果。
(二)查詢路徑
iNCCU/校務系統WEB入口/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學生住宿申請結果查詢。
(三)未中籤同學將全數列入候補名單。
七、宿費繳納
若獲配宿舍者,115學年第1學期宿費及住宿保證金將列入學雜費單內,請於115年8月27日(四)起,確認學雜費內含住宿費用後再行繳納,繳費期限與學雜費繳費截止日相同。
若獲配舍後欲退宿,請儘速至本校行政大樓三樓學務處住宿輔導,辦理紙本退宿手續,以免衍生相關行政費用。
八、集中入住日及當日繳交資料
(一)學士班新生集中入住日
學士班新生可搬入宿舍之集中入住日為115年8月29日(六)及8月30日(日),若無法於集中入住日辦理入住之同學亦可於8月31日後辦理,惟訪客(非住宿生本人)進出舍區時間為每日之上午9時至晚間10時(詳細入住時間及訪客規定將公告於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之最新消息)。
(二)學士班新生入住應備妥資料
住宿生於入住宿舍時,向宿舍櫃台領取學生證及鑰匙,學生證為進入宿舍之門禁卡;入住時現場請繳交,入住時現場請帶:
1.身份證件及核准入住單。
2.個人「戶籍謄本」正本(需附3個月內申請之詳細記事內容。可持身份證正本向住家附近、或向文山區之「戶政事務所」申請,戶政事務所全台連線)。
※戶籍設於非限制區未滿2年之學生(含大一復學生及各年級轉學生)因資格不符,恕不得辦理入住。若已入住者,限一周內遷出宿舍,不得異議。
3.紙本之入住同意書(家長同意書):未滿18歲之大學部新生須由法定代理人簽名;若先前申請宿舍時忘記列印,請記得於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表格下載中列印後,補繳紙本至所住舍區之服務台。
九、宿舍位置及設備
(一)床位與硬體設備
1.男生預留山上校區自強五、六舍約500床,女生預留山上校區自強七、八、九舍約800床,皆為四人房及公共衛浴。
2.本校學生宿舍備有床、書桌、書架、衣櫃、電扇、冷暖氣(需購買儲值卡使用),相關硬體設備可參見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其他個人日常用品(如棉被、床墊、盥洗用具等)請同學自備,相關床墊尺寸亦可參考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若攜帶不便,可至學校福利社(風雩樓1樓或自強九舍地下1樓安九福利社)購買。
3.考量山上校區學生宿舍離校門稍遠,若夜間較晚將無大眾運輸及校內公車接駁,請同學預留同學預留返回宿舍之通車時間。
(二)特別提醒
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不會以官方名義推薦或寄發寢具廠商之訂單或傳單,如有收到,請謹慎評估是否為詐騙訊息或衡量產品質量。
十、宿舍其他重要規定
(一)新住宿生消防演練
相關期程請參閱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之最新消息公告,請務必參加演練措施。
(二)一般寢及早睡寢
1.大一新生寢室分為一般寢及早睡寢,自強六舍及自強八九舍為一般寢,自強五舍與自強七舍為早睡寢。
2.若申請人數與舍區早睡寢床位數量不符,分配寢室時會以同寢作息相同者為依據,寢室內作息請與室友間彼此協調,申請住宿學生必須遵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與輔導辦法」等相關規定(可參閱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
十一、校外賃居資訊
本校住宿組提供鄰近校區租屋資訊及房屋租賃契約書,歡迎多加利用。
校外賃居洽詢專線:02-29387167; E-mail: 63252@nccu.edu.tw。
校外租賃資訊網路徑:可由「政大首頁/學生事務處/住宿輔導組/校外租賃資訊」或透過「iNCCU/校務系統WEB入口/校外賃居查詢」登錄。
公告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本校執行說明
一、本案依據114年5月29日教育部臺教高(三)字第1142200938A號令訂定發布「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辦理。
二、旨揭補貼方案適用對象為本校114學年第1學期已獲床位分配之本國籍住宿生,學期補貼金額如下:
(一)一般生:補貼5,000元,學期住宿期間為20週,補貼金以週數比例分攤於床位宿費,每週250元。
(二)經濟弱勢生及現役軍人子女(115年2月1日起):補貼7,000元,學期住宿期間為20週,補貼金以週數比例分攤於床位宿費,每週350元。
*經濟弱勢生係指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者(具政府審定證明,需向生僑組申辦減免資格;若同時具雙重減免身分,請確認繳費單是否已補貼7000元)。
*依據中華民國114年12月10日以臺教高(三)字第1142203661A號令修正「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第四條,新增現役軍人子女身分,須提供證明文件
1.家長「軍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且背面需由服務單位校正核章。
2.新式全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含記事;近三個月內;與父母不同戶籍者請附雙方)
供學校查核,並自中華民國115年2月1日起生效。
三、符合補助身分之住宿生,註冊單所列之住宿費將會預先扣除補貼金額,若住宿生於學期中退宿,應繳還未住宿期間之住宿補貼金予後續遞補同學。
四、經濟弱勢學生因身分認證受理時間為開學初期,註冊單先以一般生金額補助,待身分認證完成後,再人工修改註冊單補助費用,故請該類別同學確認補貼金額無誤後,再繳納費用。
五、檢附本校各宿舍房型補貼後退補宿費標準供同學參考。
*延畢期間若符合經濟弱勢資格者,需另向住宿組提出申請,並檢附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資格證明文件。*
*住宿生不可以同時申請校內住宿、校外租屋補貼(內政部),二者申請對象與條件均不同,無法同時申請。若同時申請補助,將遭內政部系統勾稽致生追繳回補貼款。*
*境外學生如具本國籍者,可依學生申請給予補助,需提供近三個月戶籍謄本正本佐證,後續申請宿舍將視同台生不具保障資格。*
住宿輔導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