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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組甄選學生宿舍顧問(勞動型兼任助理)
一、甄選資格:
1、本校在學學生,有服務熱忱、主動積極;具學生宿舍生活或輔導經驗者為佳。
2、若已於校內其他單位擔任兼任助理者,請勿報名。
3、歡迎身心障礙身份報名投件。
二、工作內容:
1、輪值學生宿舍服務臺,提供宿舍相關服務。
2、學生宿舍住宿生問題處理。
3、學生宿舍緊急事件處理。
三、工作時間:
輪班制,每人每月平均值班50-66小時,依實際值班需求增減;若有特殊情形,經同意亦可增減排班時數。(周六日及國定假日、寒暑假、年節皆須配合輪值)。
四、工作地點:
由住宿組指派工作之學生宿舍,並入住指定宿舍區之舍顧寢,惟須自行負擔相關住宿費用。舍顧任用後(含實習期間)若離職則喪失所有舍顧福利(床位及候補資格)。
五、工作待遇:
依法定基本時薪敘薪(168元/小時),具勞健保(投保人每月需負擔勞健保自付額)。
六、甄選名額:
本次預計甄選一般生8位,將視實際甄選情況調整正備取人數。錄取者,需配合指派特定宿舍區服務,並依舍區規定完成實習;備取者將依舍顧異動,另行通知遞補缺額。
七、甄選方式:
1、意者請填妥甄選報名表,於111年4月25日(一)17時前,以紙本繳交至行政大樓三樓住宿組辦公室。
2、面試時間訂於111年5月9日(一),當日面試時段將另以簡訊或校內電子郵件通知。請應試人員先行預留相關日程(住宿組仍保有調整應試時段之權利)。
3、如有任何疑問事項,歡迎洽詢住宿組吳玲昀小姐,分機67226。
4、同學如未通過紙本審核,則不另外通知及退還甄選報名表。
八、甄選結果:
甄選結果預計面試後一週內公告,實際報到及錄用日(預計為111年7月1日)依作業通知為主,正取者請於報到當日攜帶在學證明、身分證(僑生請攜帶工作證)至住宿組親辦進用程序。
學務處住宿組 敬啟
學務處住宿組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徵才(內補)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徵才公告
公告時間:111年04月07日至111年04月18日
一、人員區分 |
約用人員 |
三、職等職稱 |
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 |
二、用人單位 |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
四、名額 |
正取1名,候補2名 |
五、資格條件 |
1.工作資歷:現任本校三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一年以上之二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二年以上之一職等約用人員具備與出缺職位相當之工作經歷,且服務成績優良並有證明文件。 2.專業技能:具場地、宿舍管理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3.人格特質:工作態度認真負責、主動積極、注重團隊合作精神、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高度服務熱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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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工作項目 |
1.自強宿舍區委外場地(含自十舍商家及安九食堂現場管理)。 2.自強十舍停車場申請及管理。 3.自強服務中心夜間保全管理與考核。 4.自強服務中心運作及管理(含暑期營隊遷入、遷出,住宿生期初入住、期末搬遷相關事宜執行,學期間硬體維護及狀況排除)。 5.自強宿舍區值勤緊急事件處理及通報,解決住宿生相關問題。 6.自強服務中心櫃檯輪值(含春節及國定假日) 7.其他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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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時間 |
班別為周日至周四,分為上午班8時至17時、下午班12時至21時(中間休息1小時);休息日及例假日為周五、周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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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薪資 |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 (依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第12條參加升遷經核定者,若其原敘薪資已在晉升職等區間,依規定調薪2%;若其薪資未達升遷職等薪資下限時,可逕自該職等薪資下限起薪,如其調幅低於2%,補足其差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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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工作地點 |
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及所屬宿舍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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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應繳資料 |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項下下載2-2約用人員履歷表;並敘明對本職缺工作項目之認知)。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資歷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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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收件截止日 |
自即日起至111年4月18日17時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徐慧珊小姐(分機62228),或寄送E-mail至dorm@nccu.edu.tw,信封/主旨註明「應徵學務處住宿組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以資料/e-mail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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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甄選方式 |
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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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1.經書面審閱後,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2.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3.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學務處住宿組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 4.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投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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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1年4月7日 |
111學年清寒學生宿舍申請審核通過名單
公告111學年清寒學生宿舍審核結果,通過名單詳如附件;另提醒,通過審核者仍須依程序自行上網申請宿舍,並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床位選填。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組。
住宿輔導組 敬啟
學務處住宿組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徵才(外補)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徵才公告
公告時間:111年04月07日至111年04月18日
一、人員區分 |
約用人員 |
三、職等職稱 |
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 |
二、用人單位 |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
四、名額 |
正取1名,候補2名 |
五、資格條件 |
1.學歷:大學校院畢業具學士學位者。 2.專業技能:具場地、宿舍管理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3.人格特質:工作態度認真負責、主動積極、注重團隊合作精神、具溝 通協調能力及高度服務熱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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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工作項目 |
1.自強宿舍區委外場地(含自十舍商家及安九食堂現場管理)。 2.自強十舍停車場申請及管理。 3.自強服務中心夜間保全管理與考核。 4.自強服務中心運作及管理(含暑期營隊遷入、遷出,住宿生期初入住、期末搬遷相關事宜執行,學期間硬體維護及狀況排除)。 5.自強宿舍區值勤緊急事件處理及通報,解決住宿生相關問題。 6.自強服務中心櫃檯輪值(含春節及國定假日) 7.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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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時間 |
班別為周日至周四,分為上午班8時至17時、下午班12時至21時(中間休息1小時);休息日及例假日為周五、周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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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薪資 |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自3職等下限31,313元起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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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工作地點 |
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及所屬宿舍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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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應繳資料 |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項下下載2-2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敘明對本職缺工作項目之認知)。 2.資格要求之學歷證書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若為國外學歷,需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通過),及相關之經歷與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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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收件截止日 |
自即日起至111年4月18日17時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徐慧珊小姐(分機62228),或寄送E-mail至dorm@nccu.edu.tw,信封/主旨註明「應徵學務處住宿組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以資料/e-mail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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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甄選方式 |
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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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1.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僱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2. 經書面審閱後,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3. 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4. 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學務處住宿組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 5. 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投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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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1年4月7日 |
國立政治大學111學年學士班宿舍申請須知
一、申請資格:
(一) 一般條件:本學期在學且111學年本校在學之學士班二至四年級學生(含修讀雙主修延長第一年修業者及曾出國交換一年之延畢生)。
(二)限制條件:戶籍在下列地區同學不得提出申請(以下地區僅能於8月份線上申請候補,請往下見第六項)
1.新北市中和區、永和區、新店區、板橋區、深坑區、石碇區、三重區、蘆洲區。
2.台北巿各行政區。
二、戶籍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本人須至111年3月2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
(依據108年12月2日學生事務會議第 88 次會議修正通過舉家搬遷未滿2年,不得參與非限制區抽籤),
離島生需每年驗證戶籍謄本,並於申請截止日(3/21)前繳交至住宿輔導組查驗。
※繳交查驗之戶籍謄本,須為3個月內申請,且不得為”記事省略”方可進行查驗。
※110學年住宿生(不包括舉家搬遷及離島生)經戶籍謄本查驗狀態為”通過”者,無須再查驗戶籍謄本。
三、優先分配住宿對象:
(一)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7條之規定,身心障礙生、低收入戶、一、二年級之僑生與外籍生(不含華語班、交換生)、居住外離島地區者、
清寒或遇重大變故經審核通過者、戶籍設於非限制區滿2年之本國原住民生,均得於下學年度保障住宿一年,但須自行於申請期間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將未能保障。
(二)若為保障床位之身份,放棄床位後,若仍需床位,僅能申請候補。
四、申請期間:自111年3月15日(二)起至3月21日(一)止,逾期不予受理。
(請同學特別注意!為利日後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者必須先於本校出納組登記個人之「第一銀行」或「郵局」帳號,始得進入申請系統登記) 。
若有境外生因居留證等特殊狀況無法申請國內帳戶者,請至住宿組辦理紙本申請。申請宿舍同學務請留意學號之電子郵件信箱,俾利以電子郵件寄送「申請確認」通知。
五、申請方式(GOOGLE瀏覽器無法開啟或完整顯示,請用IE7.0以上版本或FIREFOX開啟):
(一)一般學生及第三項所提之優先分配住宿對象,皆須自行上網申請,路徑:iNCCU→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學士班宿舍申請。
完成申請後將會收到系統發送之確認信。
(二)居住限制區之身心障礙生或低收入戶,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申請截止日(3月21日)前親向住宿輔導組提出紙本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三)若有111學年第1學期前往國外交換,且第2學期需住宿之學生,亦請於上述時間內提出申請,若中籤後免選填床位,可至住宿輔導組辦理保留住宿資格於第2學期回國時住宿。
(四)身障學生若需特殊寢室者:除須於3月15日(二)~21日(一)上網申請外,並應另外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予資源教室,以利安排床位。
六、分配方式:
(一)抽籤:由住宿生學生會會長或宿舍幹部進行電腦亂數抽籤作業,依序號先後順序核配正取名單。
(二)候補申請:
1.未抽中宿舍者,將依序號自動列為非限制區之候補,候補資格至候補完成前有效,若8月26日前尚未補到床位且願意繼續等待候補之同學,請於8月26日(五)向住宿組登記續等。
2.一般延畢生(非修讀雙主修及未曾出國交換達一年)、限制區之學生,請於8月22日(一)~24日(三)上網登記候補,詳細申請方式將再另行公告。
七、名單公告:111年4月15日(五)上午9時,請同學自行上網查詢抽籤結果。路徑:iNCCU→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學生住宿申請結果查詢。
八、床位選填:中籤者將預訂於4月26日(二)~5月5日(四),以線上「填選床位、定時撮合」方式選填床位,詳細選填方式將再行公告。
(一)選填順序將依升大四→升大三→升大二,未於期間完成上網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床位資格。
(二)女生寢室設置於莊敬1舍、莊敬9舍、自強10舍B、D棟低樓層、自強9舍(新生區);男生寢室設置於莊敬2~3舍、自強九舍D區、自強10舍A、C棟低樓層、自強6舍(新生區)。
住宿環境及寢室設備網頁路徑: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宿舍場地導覽與參訪申請-各宿舍照片。
(三)考量宿舍安全,宿舍平面圖不於網路上公告,若需參考平面位置圖請洽各舍區櫃台或住宿組翻閱。
(四)111學年第1學期宿舍入住日為111年9月1日(四)起。
九、申請住校學生必須詳閱並遵守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且為因應校務發展或特殊事故,住宿生應配合校方宿舍配置,於規定期限內搬遷。
自2014年起,農曆春節採集中住宿,期間需住宿之同學,須配合搬遷至住宿組規劃之住宿區。
十、為使床位有效利用、避免閒置,期讓有需求之同學能盡快候補,若同學於選填床位後想放棄床位,請盡快至住宿組辦理退宿手續。
有關學期宿舍費用網頁路徑: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宿舍申請與床位資訊-宿舍費用及床位尺寸資訊。
十一、有關學士班宿舍申請、選填床位,可參見附檔Q and A。
十二、學士班學年住宿不含暑假期間,同學如欲申請今年暑期住宿者,請於111年5月16日(一)至20日(五)另行於線上申請暑宿。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