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課外指導組」,民國69年3月更名「課外活動組」,主要業務為輔導學生社團、推動服務學習與志願服務,定期舉辦志願服務基礎訓練與特殊訓練,鼓勵同學將所學與服務結合,以終身志工為職志。另以經費補助方式,鼓勵學生參與國際活動如競賽、研習、志工等,提升學生國際移動之能力。本組主要業務包括:新生訓練校慶活動畢業典禮、各類課外活動、場地器材管理、樂活館自治管理社團與義工團體視聽服務團文化盃競賽廖風德先生公共服務獎學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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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綜院北棟270401等7間教室,111學年度第二學期試辦開放學生社團使用。

一、試辦至111學年度第二學期結束,未來將會評估是否適合繼續開放學生社團使用。

二、借用時間為,上課日19:00~22:00;例假日08:00~22:00。(連假及期中、期末考周不開放借用)

三、綜院北棟夜間多為上課使用,僅限申請靜態活動(如會議、講座、研討會等)。

四、課外組業管場地請參附件(含綜院北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