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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第2學期非社團屬性之學生團體校外服務活動補助申請(至3/3止)
一、依據「國立政治大學非社團屬性學生團體校外服務活動補助辦法」(附件一)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111學年度第2學期開設具校外服務活動之服務學習課程。
(二)本校在校生五人(含)以上、且指導老師為本校教師之學生團體。
(三)前列補助若仍有餘額,則開放本校學生社團之校外服務活動申請。
※以上活動以無收費為優先補助之原則。
※學生社團之校外服務活動欲申請者,亦請於3/3前遞交申請資料,以利審查。
三、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1年3月3日(星期五)17:00止,逾期歉難受理。
四、申請文件:
(一)附件二之補助申請表(核章紙本+電子檔)。
(二)校外服務活動詳細企畫書或教學計畫(電子檔)。
(三)其他有利申請補助之文件(電子檔)。
※以上文件請於申請期限內備齊送至課外組,缺件視同未於期限內繳交,不予受理。
五、獲補助活動之注意事項:
(一)需於活動結束後二週內檢據活動支出單據辦理經費結報,核銷方式依校內主計室規定辦理。
(二)結束後二週內繳交成果報告書電子檔,包含活動辦理成果、志工人數、服務地點、提供服務人次、活動照片或紀錄短片等。
六、未竟事宜請洽本案聯絡人
課外組林小姐,分機62232
Email:etherces@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