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2020年度第二期實習生招募計畫(自行申請)
一、臺北數位藝術中心為培育當代藝術研究、經營藝文館所及藝術管理人才,並促進國內外數位藝術單位交流,規劃辦理 「2020年度第二期實習生招募計畫」,徵求喜愛藝術的大學生、研究生加入該計畫,以培育未來具藝術行政、策劃、管理相關能力之藝術人才。
二、相關內容及報名網址:http://reurl.cc/R408Nx ,洽詢專線:(02)2834-5066轉205,蘇小姐。
三、附檔:招募計畫說明及申請表 。
108學年度畢業典禮學士班五項傑出表現同學榮譽彩帶開放申請
一、依據「國立政治大學畢業典禮學士班五項傑出表現同學榮譽彩帶頒授要點」辦理(附件一)。
二、收件日期:4月1日(三)起至4月30日(四)下午17時止。
三、申請資格:凡本校108學年度畢業生,於在學期間具有下列具體事蹟者,得提出申請:
若申請兩類或兩類以上,請繳交兩份或兩份以上之申請表與附件,以供不同類別的審查委員審查。
1.志工類:積極參與校內外、海內外志工活動,服務時數至少達200 小時。
說明:
(1)2門必修服務學習課程之基本服務時數36小時不採計,若通過之服務學習課程未含志工服務時數,須請志工單位加以證明。
(2)服務內容為實習、增加職場經驗、接待外賓者不採計。
(3)請另檢附全學年成績單及服務時(天)數證明。
2.學術類:學業成績為系上第1名(需檢附全學年成績單)或科技部大專學生研究創作獎獲獎者。
3.課外活動類:符合以下其中一項者
(1)熱衷參與各項活動者,擔任校內外活動之一級幹部,至少達5 次;
(2)參與校際間各項活動競賽,榮獲前3 名者至少達3 次以上;
(3)參與教育部舉辦之全國學生競賽,榮獲前5名者至少達1次以上。
4.國際交流類:積極參與國際活動、文化訪問、觀摩訪視、培育訓練等,至少達5次。
說明:
(1)2門必修服務學習課程之參與國際活動次數不採計。
(2)請另檢附全學年成績單。
5.體育類:符合以下其中一項者
(1)參與系級、校際間各項體育活動競賽,榮獲前3 名者至少達3 次以上;
(2)全國大專運動會、大專聯賽、單項協會舉辦之全國性錦標賽之各項體育活動競賽,榮獲前5 名者至少達1 次以上。
說明: 應檢附獎狀等個人獲獎證明;團體賽應檢附出賽證明、選手名冊、或獎狀、獎盃、照片等獲獎證明。
四、報名方式:需於期限前至聯合報名系統完成網路登記 https://bit.ly/2WSjqfl ,並繳交電子申請表(附件二)及相關證明文件電子檔,email至職涯中心承辦人司徒會慈信箱: htst@nccu.edu.tw ,填寫前請務必詳閱報名表各項說明。未依說明填表、繳交格式有誤、應附資料不齊或逾時者,恕不受理。
五、遴選方式:由學務處召集教務處、研發處、國合處、體育室及課外組相關人員組成委員會,審核獲獎名單。
六、表揚方式:
1.獲獎名單將於5月中旬公布於職涯中心網站最新消息,請自行上網查詢。
2.今年頒獎典禮將視疫情異動或取消辦理。
3.頒授榮譽彩帶一條(本獎勵係肯定同學積極參與各項活動,符合標準皆可授與彩帶,每人最多授予「傑出表現榮譽彩帶」一條,不另發給證書或獎狀)。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09年暑期實習(自行申請)
一、為培育各項藝術管理及文化行政之人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09年度提供105名暑期實習機會,供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以義務性質至新北市立博物館、藝文館及圖書館實習。
二、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暨所屬機關109年暑期實習生需求名額共105名,實習期間為109年7月15日至109年9月13日止。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09年4月30日(四)止,以郵戳為憑。
三、有關暑期實習生申請規定及程序概述如下:
1、請填具實習申請表,並檢附自傳、學經歷證明文件、實習計畫書等,於受理期間內向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提申請。
2、由實習單位進行面談或書面審核。
3、核定名單預定於109年6月1日(一)以前公告本局網站,並另行通知獲選者。
四、檢附「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暨所屬機關學生實習作業要點」、「109年暑期實習生需求名額表」、「實習申請表」。
五、相關資料可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活動公告查詢,網址:https://www.culture.ntpc.gov.tw。
國立屏東科大2020年大專生暑期實習(自行申請)
報名辦法及詳細資訊請見附件
一、報名事項: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三)止,以郵戳為憑。
2.報名公告處:
(1) 屏科大保育類野生動物收容中心網站 (http://ptrc.npust.edu.tw)及臉書 。
(2) 屏東科技大學「校園搶先報」(http://www.npust.edu.tw/) 。
(3) 各大專院校生物相關科系網站。
3. 報名方式:將申請表及相關文件郵寄至「91247 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一號 屏東科技大學保育類野 生動物收容中心 研教組收」。
二、錄取通知:
1. 該中心將於 4月23日(四)起進行資格審查作業,於 5月3日(日)前公告名單並通知正取及備取(1/2 的正取名額)之當事人。
2. 正取者須於 5月12日(二)前完成通訊報到,逾期未報到者,本中心將自動取消其錄取資格(恕不 另行通知),該名額將由備取名單中依序遞補。
109年度會展職涯輔導班作業須知
詳細資訊可至官網查詢:https://mice.iti.org.tw/index.php
壹、目的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以下簡稱貿易局)委託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以下簡稱本會)辦理「109年度會展職涯輔導班」,協助大學校院開設會展相關課程及講座,並開放學生參加「會展人才培育與認證計畫-在職培訓班」課程,以提升專業知識與能力,銜接業界需求。
貳、申請作業
1、申請條件: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校院。
2、 申請期間:自109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3、 申請書應以中文撰寫,並於申請期間內掛號寄至「11011台北市信義路5段5號2樓 2B22室 收」。
參、執行方式
一、薦送學生
1、參與本案學校應推薦20-30名大二以上在校學生(含108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參與本輔導班。
2、受推薦學生須參加「在職培訓班」課程6至24小時,課程費用全免。
3、專案實際執行人應於各課程開課前2週內至會展人才培育與認證計畫網站(https://mice.iti.org.tw)完成報名,以利辦理前置作業。
4、申請內容:
(1) 申請學校名稱、執行窗口及聯絡方式。
(2) 預期效益。
(3) 參與本輔導班學生之管考機制。
(4) 薦送學生名單及所具備相關證照。
二、 開設專班
若參與本案薦送學生人數達25人,可依需求向本會申請開設專班,由本會提供講師費、講師交通費,每校最多以開設3堂課,9小時為上限。
1、申請內容:
(1) 申請學校名稱、執行窗口及聯絡方式。
(2) 課程名稱及建議師資。
(3) 預定開課日期及學生名單。
2、課程結束後7日內提供每堂課之上課照片5張及出席學生簽到表,俾利本會辦理結案作業。
三、輔導名額與評選項目:預定與8-10所學校進行合作,若符合資格之申請學校超過10所,將依下表評選項目之總成績進行順位排序,評選結果將由本會依據申請資料進行書面審查後,提報貿易局核定後公告。
項目 |
權重 |
推薦學生具備會議展覽專業人員認證及格證書或多益500分證書人數 |
40% |
預期效益及學生管考機制 |
40% |
學校或系所未來增加會展課程之規劃 |
20% |
*申請學校師資若具備國際展覽證照CEM、國際會議證照CMP、或國際獎勵旅遊證照CIS者,每項證照加2分,惟同時具備前述3項證照者,至多加5分。 |
肆、執行期間:109年4月8日至109年10月20日
伍、本須知報經貿易局同意後公告,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