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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博班】103學年碩博班現住宿生申請延後遷出宿舍公告(English in attachment2))
一、申請對象
103學年碩博士班現住宿生(莊敬九舍因暑期整修故不受理延遷申請)
二、延遷時間與收費標準
自104年6月30日期末搬遷日起最多可申請延至104年7月15日遷出宿舍,按日計費,自強十舍單人房每人每天350元,自強十舍雙人房每人每天250元,自強一至三舍每人每天150元,收費對照表如附件一。
三、申請時間
104年6月8日9:00至6月10日16:00至住宿組現場申請,於當日前往出納組完成現金繳費,並將費用收據繳回住宿組後,始完成程序。日後如因故不延遷,已繳之延遷費用不得申請退費,請同學多加注意。
四、其他注意事項
請依所申請延遷之日期搬離,並於當日中午12點前請服務台檢查,將「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交回住宿組,以退還保證金。例如:申請延遷至7月10日,則須於7月10日中午12時前遷出宿舍。
【碩博班】103學年碩博士班現住宿生暑期住宿申請須知(English in attachment 2)
一、住宿期間:
104年7月1日起至104年8月31日中午12時止。
※暑期床位非原寢室者可於104年6月30日中午12點後搬遷至暑宿寢室。
二、申請資格:碩博士班現住宿生
※非住宿生暑宿申請將視暑期床位狀況另行公告。
三、申請方式:
上網申請,申請路徑:政大首頁→「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 校務系統Web版 →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碩博士班103學年暑期宿舍申請。
四、住宿區塊:
以申請人現居住之寢室為原則。惟暑假莊敬九舍將進行油漆修繕工程,不提供暑期住宿,故莊敬九舍住宿生有暑宿需求者,將統一安排自強10舍床位,請莊敬九舍同學於104年5月21日(四)至5月22日(五)上網確認床位資訊。
五、申請時程:自104年5月12日(二)0:00起至5月14日(四)23:59止,逾期未上網提出申請者,視同暑期不住宿。
六、繳費期限:
自104年6月4日(四)起至6月10日(三)止,請至第一銀行網頁下載「暑宿費」繳費單並完成繳納,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暑期不住宿,請於104年6月30日(二)中午12時前離宿淨空。第一銀行網址:https://eschool.firstbank.com.tw/member/index.aspx
七、暑期宿費標準及退費時間:
1.暑期宿費依照暑期住宿床位之103學年度學期住宿費二分之一計算。
2.繳交暑宿費用後如不住宿者,請於104年6月30日(二)前檢附繳費收據至住宿輔導組辦理全額退費,逾期不予受理。
八、離宿時間:
暑宿但下學期未續住者請於104年8月31日(二)中午12時前辦理退宿程序。
九、其他:
1.凡未申請暑宿或申請卻未繳暑宿費用者,請於104年6月30日(二)中午12時前離宿;經查獲仍於暑假期間住宿者,除應補繳住宿費外,並勒令退宿,應立即遷出宿舍,同時將依學校相關獎懲辦法辦理。
2.暑假未住宿、但下學期申請續住者,除依規定離宿外,應將寢室(包括衣櫃)清理乾淨、全面淨空,填寫「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並請服務台檢查,以退還保證金。離宿時,不得上鎖,以供暑宿或暑期營隊學員進住。若未依規定清空者,物品將以廢棄物處理,沒收原住宿保證金。
3.103學年畢業有申請暑宿者,辦理離校後學生證仍可使用宿舍門禁。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學士班】104學年床位抽籤結果及往年候補狀況說明
104學年學士班床位抽籤結果已於104年4月27日上午9:00開放查詢,請同學自行上網查詢抽籤結果。路徑:政大首頁→iNCCU→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資訊服務→學生住宿申請結果查詢。本次未中籤之同學,將依序列入候補。
學士班候補速度每年不一,需視當年度同學放棄情況決定,提供近兩學年開學前之候補情況供同學參考。102學年開學前男生可候補到199號,女生候補到223號;103學年開學前男生可候補到201號,女生候補到342號,詳細情況可見附檔。請候補同學隨時留意學號信箱之通知信件,以免錯失候補機會。
住宿輔導組
【學士班】104學年學士班宿舍學生選填床位方式說明(English in attachment 2)
選填床位時程:5月8日(五)~21日(四),共分為二階段,未上線選填者視同放棄104學年床位。
※選填床位及查詢結果網址為: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一、「填選床位、定時撮合」方式說明:
(一)時間:5月8日(五)~5月19日(二)每日9:00-16:00(計8天,不含假日)
每日9:00~16:00上線選填,每日16:00~18:00電腦核配,每日18:00床位分發完成,並mail至核配者信箱,並開放查詢選填之結果。
5/8(五)、5/11(一)莊敬2、3舍申請制核准通過者(安靜寢)
5/12(二)、5/13(三) 升大四,(含一般寢、安靜寢)
5/14(四)、5/15(五) 升大四、升大三,(含一般寢、安靜寢)
5/18(一)、5/19(二) 升大四、升大三、升大二,(含一般寢、安靜寢)
註:
(1)若莊敬2、3舍申請通過者,於5月8日(五)及11日(一)未完成選填床位,則須依所屬年級之時程進入選填床位。
(2)獲准核配莊敬2、3舍者,須填寫「宿舍文化形塑同意書」(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於104學年進住時繳交至莊2舍輔導員室。
1.多人組隊:2-4人組成1隊,依當天所剩床位寢室之最多床位數為限;1人代表為隊長,隊員須全部上網確認後,隊長才開始代表該隊選填志願寢室,隊員於隊長選填志願時,無須再上網確認;
2.個人組隊:若1人選填時,則1人組1隊後逕填志願。
多人組隊流程圖(附件三)
步驟1:隊長使用個人帳密登入⇒「發起組隊」⇒隊長輸入隊員之「學號」⇒組隊完成。
步驟2:其他隊員以個人帳密登入⇒「入隊確認」。
步驟3:隊長按「重新整理」後⇒按右上角「選志願」⇒開始選填志願寢室。
個人組隊流程圖(附件四)
步驟1:個人使用帳密登入⇒自己當隊長「發起組隊」。
步驟2:按右上角「選志願」⇒開始選填志願寢室。
(二)選填志願之數目及類別說明:志願分為「都可」、「宿舍區」、「床位數」、「樓層」、及「寢室號」5種不同類別,最多填選10個志願;選擇越前面之類別,代表可配對的機會越高(例:選擇「都可」的配對機率較選擇「寢室號」的機率為高)。
(三)撮合方式:由電腦亂數排序,依序號的先後配對寢室床位。
*「選填策略」建議:
第一至第五志願,可選自己最想要的「寢室號」
第六至第七志願,可選自己最想要的「樓層」
第八至第九志願,可選自己最想要的「宿舍區」
第十志願,可選「都可」(由電腦隨機配對!)
若對核配床位不滿意,隔日可由隊長取消後,再依規則重新選填,但只能選剩餘床位。
二、「剩餘空床直接選填」方式說明:
時間:5月20日(三) 9:00~5月21日(四)16:00(計2天)
未選中床位之核准住宿者,上網直接選填所剩之空床位,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若於5月21日(四)16:00前未上網完成床位選填,視同放棄104學年床位,床位將開放予候補同學。
三、注意事項
1.床位區分為申請制(莊2~3舍)、安靜寢室(莊1~8舍、自強9舍D區)及一般寢室(莊9舍及自強10舍)三類床位,各宿舍區之平面位置圖可於莊敬內舍、莊敬外舍、莊敬9舍及自強10舍服務中心之櫃台翻閱。先前申請宿舍時所選寢室類型(一般寢或安靜寢)僅供參考,於床位選填時,可再修改,並以床位選填時之選擇為準。
2.自強9舍D區為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男、女生同棟分層,與一般宿舍單一性別不同;男生住1樓,女生住2、3樓,願意入住之同學不論年齡均需繳交家長同意書。
3.選填床位時,可查詢到該寢室室友選擇之作息狀況,請同學儘量選擇作息相同之室友,以免造成干擾及不便。
(1)室友為外籍男生之寢室:莊敬四舍4202寢;自強十舍A102、A104、A106、A108、A110、A112、A202、A204、A206及A208寢,上述床位其中一床皆為外籍男生,若有意願與外籍生同住之同學,可於選填床位時選擇以上床位;
(2)室友為外籍女生之寢室:莊九舍9110、9217寢;自強十舍B102、B104、B106、B108、B110、B112、B113、B116、B118及B120寢,上述床位其中一床皆為外籍女生,若有意願與外籍生同住之同學,可於選填床位時選擇以上床位。
4.為使床位有效利用、避免閒置,期讓有需求之同學能盡快候補,若同學於選填床位後想放棄床位,請盡快至住宿組辦理退宿手續,以免影響註冊單之繳費。
5.有關學士班宿舍申請、選填床位,可參見常見問題之Q and A,請見附件五。
6.有關104學年度第1學期本校學生宿舍相關收費公告請見: http://osa.nccu.edu.tw/modules/tinyd4/index.php?id=12。
住宿輔導組
【碩博班】碩博士班宿舍104學年續住申請須知(English in attachment 2)
一、申請資格:
(一)住宿年限尚未屆滿之碩博士班現住宿生。
(二)曾任宿舍自治幹部經考評達80分以上且已屆滿住宿年限者,可延長住宿一年。
(三)以下住宿生不得申請續住:
1. 已達規定之住宿年限者:
(1)博士班:100學年第1學期(含之前)進住且已住八學期者。
(2)碩士班:102學年第1學期(含之前)進住且已住四學期者。
2. 就讀本校碩博士班第1年且未曾在國內取得大學以上學位之外籍生、僑生及陸生,第2年住宿須與一般生共同參與抽籤,相關事宜將另行公告。
二、申請方式:
(一)請上網申請,申請路徑:政大首頁 → iNCCU愛政大 →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版 →資訊服務 →學生宿舍申請 → 碩博士班104學年宿舍續住申請。
(二)曾任宿舍自治幹部經考評達80分以上且已屆滿住宿年限者,請逕至住宿輔導組(行政大樓3樓)紙本登記。
三、申請期限:
自104年5月4日(一)0:00起至5月8日(五)23:59止,逾期未提出申請者,視同下學年不住宿。
四、續住申請效期:
本次續住為104學年住宿申請,不包含暑期住宿。未申請暑宿之住宿生須於104年6月30日(一)12時前離宿。
※暑期住宿申請期間104年5月12日(二)至5月14日(四),詳見暑宿申請公告。
五、未暑宿之碩博生須清空寢室(包括衣櫃):
暑假未住宿,除依規定離宿外,應將寢室(包括衣櫃)清理乾淨、全面淨空,填寫「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並請服務台檢查,以退還保證金;離宿時,不得上鎖,以便檢查後提供暑宿或暑期營隊進住。若未依規定清空者,物品將以廢棄物處理,沒收原住宿保證金。
六、其他:
已申請續住下學期者,下學期宿費將列入註冊單收取,如欲退宿,請儘早填寫「住宿生退宿申請表-學期前」並送至住宿組,以便申請註冊單繳費換單,並通知候補同學,避免其校外租屋之解約損失。
退宿相關規定請參考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及「住宿保證金收取支用管理辦法」。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