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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 合】104學年度優秀及清寒學生申請宿舍相關事宜(English in attachment3)
一、依據本校「優秀及清寒學生申請宿舍要點」(詳如附件一)。
二、受理對象:本校具特殊貢獻優良學生及清寒或遭遇重大變故之在學學生。
三、申請期限:104年3月9日(一)起至104年3月17日(二)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請方式:下載列印申請表(詳如附件二),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申請期限前送至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五、通過審核之同學,住宿期限為一學年(自104年9月至105年6月)。碩博士班學生以提供兩人房為原則,住宿期間納入研究生住宿期限內。
六、下列身份之同學為保障住宿,無須重覆提出申請:
(一)持有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教育部核發之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書之身心障礙學生。
(二)持有各縣市社會局核發之低收入戶卡之清寒學生。
【學士班】103學年第2學期大一新生宿舍第2次候補公告
一、資格:
大一新生線上候補男生序號74~90號,紙本候補男生序號1~6號。
大一新生紙本候補女生序號47~59號。
二、候補方式:由住宿組直接核配床位,候補同學可進INCCU-全人系統-多元 生活中查詢床位及室友。新生床位宿費金額為9,057元;本次候補部分床位為新生區之交換生床位附有床墊,宿費金額為10,557元;上述兩金額皆須另加保證金1,000元。
三、宿費繳納:本次候補到宿舍之同學,請於2月24(星期二)9:00~3月3日(星期二)16:00間至住宿組領取宿費繳費單,並至出納組現金繳費,繳費後將單據繳回住宿組換取核准入住單,始完成宿舍候補手續。完成繳費手續後,當日起即可入住舍區。
若同學未於上述時間至住宿組辦理,視同放棄候補床位,若仍需床位請重新申請候補。
四、入住須知:
1.請持學生證及核准入住單向各舍區服務台報到,並繳交戶籍謄本及家長同意書。(http://osa.nccu.edu.tw/files/online/M03-dorm-1.doc)
2.消防補訓:請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104年3月31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3.依98年4月8日第26次宿舍管理委員會決議,自98學年度起,學士班每位住宿之大一新生須完成每學期10小時之志願服務,此類志願服務將由各宿舍區宿舍服務委員會負責規畫與推動。
住宿輔導組
【學士班】103學年第2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2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10床,其中莊二舍1床、莊五舍2床、自十舍AC棟7床(1~3樓,皆雙人房)。
女:共54床,其中莊六舍5床、莊七舍5床、莊八舍2床、莊九舍5床、自十舍BD棟17床(1~3樓,單人房5床,雙人房12床),自強九舍D區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20床(皆雙人房)。
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為男女生同棟分層,與一般宿舍單一性別不同;男生住1樓,女生住2、3樓,願意入住之同學不論年齡均需繳交家長同意書(見附檔),紙本家長同意書請於2月24日繳至住宿組。
一、資格:紙本登記候補男生序號58~68號。
紙本登記候補女生序號17~71號。
二、時間:104年2月3日(二)9:00~2月4日(三)16:00止。
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
入住日:本次候補到床位之同學最快可於104年2月6日(五)起入住,請持學生證至舍區櫃台報到。
三、宿費繳納:若選填到宿舍,103學年第2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若已完成註冊單繳納之同學,將另行通知,至住宿組領取繳費單,至出納組完成現金繳費,始具住宿資格。
四、初次入住宿舍者:
1.請繳納戶籍謄本。
2.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104年3月31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五、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http://0rz.tw/8c4sZ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2/9前,含2/9)申請退宿,未入住者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已入住者須繳納自入住日起算,逐日累積之延宿費,方可申請退費換單;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六、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
【綜 合】104年春節期間(2/18-2/21)留宿配寢表(Room for February 18 to February 21, 2015)
有關104年春節期間(2/18-2/21)留宿配寢之房號,請詳見附件一(attachment 1)
提醒您以下注意事項:
Important Notices:
1.2月17日(星期二)15時前,留宿同學須遷入挪移之寢室,2月22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須搬出,遷回原寢室。
I.Students who remain in the dormitory can move to an assigned room before 15:00
p.m. February 17 (Tue), 2015 and should move out of the assigned room to their
own room between 9:00 a.m. and 5:00 p.m. on February 22 (Sun), 2015.
2.春節期間未開放之宿舍區出入口將封閉上鎖,並關閉水電瓦斯,謝絕一切人員進出,以維護宿舍安全。請申請留宿之同學務必將個人換洗衣物、寢具及必備用品攜出,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妥善。
II.All the entrances of the restricted areas will be closed and locked during the
Chinese New Year. Electricity and gas will be turned off in these areas. All entry
will be prohibited to ensure dormitory security. Students who apply for stay
should bring their clothes, bedding, and other daily use necessities with them.
Please secure items of personal value in a safe place.
3.春節期間若須使用宿網,須於新房間內重新註冊一次IP,即可使用,可見附件二。
III.Students who need to access the internet in the assigned rooms should try to register a new IP address again.(attachment 2)
住宿輔導組
【碩博班】103學年第2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1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碩士班:
男生:25床,自強一二三舍單人房2床,自強十舍雙人房23床。
女生:40床,莊敬九舍雙人房8床,自強十舍雙人房32床。
博士班
男生:自強三舍單人房2床。
女生:自強十舍單人房1床。
一、資格:
碩士班男生紙本候補27~51號。
碩士班女生紙本候補26~69號。(33號、42號、44號放棄)
博士班男生紙本候補6~8號。(7號放棄)
博士班女生紙本候補5號。
二、時間:104年1月23日(五)9:00~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
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操作流程請參考附件一
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
※系統於104年1月23日當天才會開放,完成選填者104年1月24日起可以在全人系統查詢床位(登入inccu→全人系統→多元生活)。
三、宿費繳納:若已選填到宿舍,103學年第2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請於104年1月27日上網列印新的註冊單;若同學已完成註冊單繳費,請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
四、入住須知:
1. 104年2月1日(星期日)起可入住舍區,請持學生證向各舍區服務台報到。
2. 初次入住宿舍者請繳交個人戶籍謄本至各舍區服務台。並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104年3月31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五、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學期前」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確定不需要宿舍者104年2月1日起請勿入住,以免衍生相關費用。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未入住者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已入住者須繳納自入住日起算,逐日累積之延宿費,方可申請退費換單。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退宿: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六、注意事項:
1.居住於限制區或住宿期滿候補者,本次候補住宿期限僅限103學年,不得申請104學年續住。104學年如有住宿需求須再次申請候補。
2.提前入學者本次候補住宿期限僅限103學年,不得申請104學年續住。104學年如有住宿需求須申請抽籤。
3.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莊敬九舍將於104年7月進行油漆工程,屆時須全面淨空,不提供暑期住宿與延後遷出,故住宿期限至104年6月30日,居住於該舍區者屆時須配合遷出。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