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有關本校111學年學生宿舍防疫資訊,敬請知悉配合。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8月22日公佈「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各級學校開學防疫措施」,本校住宿生確診與密切接觸同學防疫處理原則說明如下:
(一) 住宿生確診:
1. 本地生以返家隔離為原則,離島與境外生移入學校照護宿舍進行7天居家隔離。
2. 7天居家隔離期間不得離開隔離宿舍,不得入班上課。
(二) 住宿生因室友確診列為密切接觸者:
1. 本地生以返家為原則,離島與境外生移入學校隔離宿舍進行7天居家隔離或自主防疫。
2. 住宿生因室友確診,被匡列密切接觸者時,需進行居家隔離或自主防疫(未施打三劑者3+4方案或已施打三劑0+7方案)。
3. 居家隔離期間,住宿生不得離開隔離宿舍;自主防疫期間,非必要不得外出,倘若需外出,需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檢驗結果,才可外出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且外出時全程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不得入班上課,並禁止餐廳內用、聚餐、聚會活動。
二、住宿生確診通報及移寢隔離宿舍須知:
(一) 住宿生確診(及快篩陽性者)請盡速通知各宿舍服務台,並至INCCU進行確診通報。
(二) 台生請聯繫返家,離島及境外生若無其他隔離去處,將由學校安排入住照護隔離宿舍,並請自行準備行李、盥洗物品、床墊及冷氣卡後移寢至隔離宿舍;如需協助代訂餐點,請於入住前繳交餐點代訂費用8日共2,000元(每日三餐250元,屆時再視同學訂餐狀況退款)
三、本校111學年確診照護與密切接觸者之隔離宿舍安排如下:
(一) 外籍生確診照護宿舍:
自強十舍C棟一樓雙人套房,獨立衛浴每房2床,合計11房22床。
(二) 外籍生密接隔離宿舍:
1. 自強十舍C棟一樓、二樓師長之家,獨立衛浴每房4床,合計10房40床。
2. 自強六舍一樓(6101、6102、6103、6105、6107、6110),共用衛浴每房4床,合計6房24床。
(三) 台生返家等待寢:
提供當日台生返家前,暫時與眾人分離之寢室,各宿舍備用寢1寢(2至4床);如前述房間已負載,還請同學盡速返家。
(四) 上述房間將視情況進行用途調整,未來若疫情升溫,將逐步徵收其餘校內宿舍。
以上請住宿生配合防疫措施,共同維護舍區健康環境,安心展開新學期的學習生活。
住宿輔導組
111學年大一新生(含大一復學生及大二轉學生)床位抽籤結果
111學年大一新生(含大一復學生及大二轉學生)床位抽籤結果
一、已開放查詢床位分配,請同學自行上網查詢結果,並請自行列印核准入住單於入住時繳交。查詢路徑:iNCCU→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學生住宿申請結果查詢。
二、境外生(外籍生、僑生)查詢請透過申請單位,或由以下路徑查詢:iNCCU→學生全人發展與管理資訊系統→多元生活→住宿生活。
三、本次床位申請結果(請參閱附件統計):
1、男生:非限制區之男生皆中籤,限制區內男生均列入候補,待有空床位釋出時,會通知等待候補同學依候補序號遞補。
2、女生:因申請人數大於可分配床位,依戶籍遠近分配,北北基地區(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均列入候補,待有空床位釋出時,依候補序號遞補。【詳如附件:111學年大一新生(含大二轉學生)女生床位分配說明】
四、新生入住注意事項:
1、新生集中入住日為9月2日(五)及9月3日(六),有關新生入住詳細事宜可參閱公告:111學年度新住宿生進住宿舍注意事項。
2、入住時現場請帶:
A.身份證件及核准入住單。
B.個人「戶籍謄本」(需附3個月內申請之詳細記事內容。可持身份證正本向住家附近、或向文山區之「戶政事務所」申請,戶政事務所全台連線)
※戶籍設於非限制區未滿2年之學生(含大一復學生及大二轉學生),因資格不符,恕將取消床位,不得辦理入住。若已入住者限一周內遷出宿舍,不得異議。
C.入住同意書紙本(家長同意書)(未滿20歲之大一新生須由法定代理人簽名;若先前申請宿舍時忘記列印,請記得於附件補印後繳回紙本。
五、住宿費用請於9月1日後,確認學雜費內已有住宿繳費金額後再行繳納,若尚無住宿費用請勿先行繳納。具備低收入戶資格之同學,記得先至生僑組(行政大樓3樓)辦理減免後再行繳納註冊費。
六、未入住同學若欲放棄床位,請於9月11日前辦理退宿,則免收相關費用,逾期需繳交全額宿費後依退補宿費標準辦理(相關退補宿費之標準請見: 退-補宿費規定)。欲退宿之同學請於住宿組網頁-表格下載,下載「學期前-退宿表」,填妥後交至住宿組(行政大樓3樓)辦理,2個工作天後可重新下載更新後之註冊單。
七、欲申請換寢者,請先完成入住程序並領取學生證後,須由雙方親自到住宿組填單(寢室異動單)辦理異動,恕無法協助配對換寢。
111學年度新住宿生進住宿舍注意事項
☆當日若遇颱風,請依人事行政局所公布台北市是否上班為標準。
一、 進住時間:
新生集中入住時間:111年9月2日(週五)、9月3日(週六),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二、 新生報到:
(一) 請攜帶:
1. 「正式身分證件」
2. 「戶籍謄本正本」(戶籍謄本請向戶政單位申請近3個月內之謄本且不可記事省略)
3. 「學士班核准入住單」 (確認身分及寢室房號;開放查詢床位抽籤結果時,可於系統列印核准入住單) (碩博班免繳)
4. 學士班大一生另需繳交「入住同意書」(如附件檔案,請務必下載填妥) (非大一免繳)
(二) 逕向各住宿舍區服務台報到、領取學生證、寢室鑰匙(學士班新生非集中入住日入住,請一律至位於自強十舍之宿舍服務中心辦理,其餘請至所屬舍區)。
*戶籍設於非限制區未滿2年之學生(含大一復學生及大二轉學生),因資格不符,恕不得辦理入住。若已入住者限一周內遷出宿舍,不得異議。
三、 交通訊息:
(一) 開放親友汽車進入校園協助搬遷時間為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校內停車費:前一小時免費,超過時間每半小時收費30元,出校門時以悠遊卡或現金結帳即可。提醒同學及到校協助搬遷之親友,入校請全程配戴口罩。
(二) 到校資訊:
1. 如何前往學校 https://www.nccu.edu.tw/p/426-1000-12.php?Lang=zh-tw
2. 各宿舍區位置(校園地圖) https://www.nccu.edu.tw/p/426-1000-13.php?Lang=zh-tw
3. 入住「自強宿舍區」者,請隨黃色指標沿路上山
● 從政大正校門入校:指南路二段→正校門→入校右轉依指標行駛→行政大樓→過八角亭後右轉往自強宿舍方向→藝文中心→蔣公銅像處左轉上環山道→自強宿舍區。(請一律由大門入校,東側門不開放外車進入)
● 從政大後門入校:木新路二段→恆光街→過恆光橋左轉→後校門→蔣公銅像處右轉上環山道→自強宿舍區。
(三) 集中入住二天因人車眾多,將進行校內交通管制,請配合交管人員之指揮。宿舍區因空間有限,宿舍周邊禁止停車,交通管制區僅提供臨停卸貨(詳見附件自強宿舍交通位置圖),卸貨完成後車輛請停放至環山道。
四、 校內接駁公車、行李貨車服務:
(一) 時間:9月2日(週五)、9月3日(週六),每日上午9點至下午5點。
(二) 說明:接駁公車載運新生,貨車載運行李。
(三) 班次:接駁車約20至25分鐘一班(隨貨車發車);貨車滿載即發車,個人物品請貼好姓名與連絡電話。
(四) 路線:
● 上山:行政大樓(八角亭)→蔣公銅像→自強舍區。
山上宿舍停靠「山居學習中心(自強五~八舍下車處)」及「自強服務中心(自強九~十舍下車處)」。
● 下山:自強舍區→蔣公銅像→藝文中心→行政大樓(八角亭)。
五、 其他事項:
(一) 集中入住二日舍區開放門禁時間為上午9點至下午5點止(開放時間內無需刷卡及訪客登記,但請一律由各宿舍正門進出),超過開放時間,將恢復門禁管理,訪客禁止再進入宿舍,以維護宿舍區安全。
(二) 若無法於集中入住日辦理入住之同學,亦可於9月3日後每日9:00-21:00至各宿舍區(自強五至九舍學士班新生請至自強十舍宿舍服務中心)報到後辦理入住。若親友欲協助搬遷請注意訪客時間並配合訪客登記才可進入宿舍。
(三) 如家長無法於入住日協助搬遷,亦可將行李或包裹寄至宿舍,統一由宿舍服務中心代收後,同學於入住後盡速至服務中心領取。(※注意:欲寄包裹者,請待宿舍床位分配結果公告後,確認房號,寄件時要載明地址及舍區房號,以免系統查無住宿資料將無法代收件,敬請配合。)
收件地址範例:「11605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宿舍別)(寢室號碼)(姓名)」
(四) 其他:
1. 宿舍備有床、書桌、書架、衣櫃、電扇、冷暖氣等硬體設備,其他個人日常用品,如棉被、床墊、盥洗用具等請自備,相關床墊尺寸可見住宿組網頁,若攜帶不便可至學校福利社購買(山下行政大樓旁風雩樓1樓或山上自強九舍B1安九食堂內)。
2. 建議自備常用藥品、防蚊液。
3. 寢室冷暖氣需插卡後方能使用,儲值卡請至福利社購買 (一寢一張冷氣卡)。
如有任何疑問,學士班新生可洽詢自強宿舍服務中心(自強五至十舍):(02)8237-5000;其餘可聯繫所屬宿舍區自強一二三舍 (02)8237-3243;莊敬九舍(02)8237-4328
住宿輔導組
111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2次候補公告
候補序號查詢路徑: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 愛政大→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 → 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碩博士班住宿申請 → 碩博士班申請結果查詢。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碩班男生:自強一舍(雙人房)、十舍AC棟(雙人房)共18床。
碩班女生:莊敬九舍(雙人房)、十舍BD棟(雙人房)共22床。
博班男生:自強三舍共2床。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18~35號。
碩班女生:序號26~47號。
博班男生:序號14~15號。
博班女生如有住宿需求,請聯繫住宿組。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8月29日(一)9時至15時止
3.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11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8月30日(二)後,可從以下路徑查詢:政大首頁→iNCCU→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四、宿費繳納及入住時間:
若已選填到宿舍,111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請於8月31日後上網列印新的註冊單;若同學已完成註冊單繳費,請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
舊生可於9月1日遷入宿舍(有暑宿者可於8月31日中午12時後遷入);新生可於9月2日遷入宿舍。
五、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10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六、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及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七、消防演練:
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活動,詳細流程請參閱住宿組公告。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組
111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5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12床,莊敬二舍四人寢1床、自強九D雙人寢2床、自強十舍雙人寢5床、單人寢4床。
女:共15床,莊敬一舍四人寢4床、莊敬九舍四人寢7床、雙人寢1床、自十雙人寢1床、單人寢2床。
( 為加速候補進度,候補人數會較床位數多,如床位選罄,無法選床的同學將優先於下批前另行通知候補。)
一、資格:候補男生序號140~151號,候補女生序號175~189號。
二、時間:8月30日(二)9:00~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請注意本網頁可使用PC版本Chrome或是Firefox瀏覽器,請勿使用手機、平板、蘋果系列電腦或開啟多個視窗的方式選填床位)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若已選填到宿舍,111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若已繳納註冊單,請至住宿組開立住宿繳費單,限現金繳款。
四、戶籍查驗:
(一)110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若今年已補繳戶籍資料者,無須再繳驗。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11年3月2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五、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請依郵件通知補辦。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七、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