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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112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計畫」
依據112年8月31日新北市政府新北教社字第1121724593號函辦理。
旨揭計畫重要調整部分摘錄如下:
依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修正甲組參賽人數以31至75人為限。
比賽時間:團體組甲組訂於112年10月25日(星期三)至10月27日(星期五)辦理;個人組及團體乙、丙組訂於112年10月30日(星期一)至11月9日(星期四)辦理,將視報名情形調整賽程。
比賽地點:團體甲組於本巿板樹體育館辦理;團體乙、丙組及個人組於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臺藝表演廳辦理。
報名方式:
請團體B組參賽單位(甲、乙、丙組)及個人於112年9月4日(星期一)至9月11日(星期一)前,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網址:https://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登錄報名資料完畢後,線上列印紙本報名表(含參賽者名冊)一式3份,團體組加蓋學校印信、個人組蓋註冊組章戳或職章後,將其中2份逕寄(送)板橋區中山國小,郵戳為憑,請務必依限完成報名;另1份由報名者自留,參加市賽及獲選參加全國決賽時,皆須攜帶該資料至比賽現場進行報到及檢錄。
團體A組不辦理初賽,請於9月20日(星期三)至9月27日(星期三)前直接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網址:https://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報名全國決賽,登錄報名資料完畢後,線上列印紙本報名表(含參賽者名冊)ㄧ式3份,加蓋學校印信後,將其中2份逕寄(送)板橋區中山國小(220096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59巷31號)學務處體育組邱郁哲組長收,郵戳為憑,請務必依限完成報名;另1份由報名者自留(須攜帶該資料至全國決賽現場進行報到及檢錄)。
團體組連續2年(110、111學年度)獲得全國決賽同類型同組別特優者,得逕行參加決賽,惟請於參賽單位初賽報名時間(9月20日至9月27日)內完成系統報名,逕行參加112年市賽而未獲得參加國賽資格者,不得參加本(112)學年度全國賽;登錄報名資料完畢後,線上列印紙本報名表(含參賽者名冊)ㄧ式3份,加蓋學校印信後,將其中2份逕寄(送)板橋區中山國小(220096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59巷31號)學務處體育組邱郁哲組長收,郵戳為憑,請務必依限完成報名;另1份由報名者自留(須攜帶該資料至全國決賽現場進行報到及檢錄)。
報名時請依系統說明上傳參賽人員相片,相片規格請以證件大頭照為原則,其寬高比為2比3,像素不得少於400X600pixels,檔案格式為jpg檔,檔案大小須小於100K,其餘相片相關規定以報名系統為準;報名後若經審查不符規定,必須於規定時間內繳交合格相片檔,不得拒絕或有異議。檢錄時若檢錄人員查核參賽者相貌與名冊上相貌有疑義時,須配合拍照存證。
比賽舞碼道具布景、音樂、舞者入場順序資料表(如旨揭計畫附件2)之紙本,請連同紙本報名表一起寄出,以利彙整製作相關資料,未登記之單位視同無道具(團體甲組無需繳交比賽舞碼道具布景、音樂、舞者入場順序資料表);無道具之學校亦須繳交紙本資料。
團體組按不同類別抽籤比賽出場序號並安排賽前走位事宜。
另檢附報名資料檢核及時程表1份供參,有關本市112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相關資訊,陸續公告於板橋區中山國小官網(網址:https://www.jshps.ntpc.edu.tw/nss/p/index),請逕自上網查詢。
本案計畫將視實際報名情形於賽前滾動調整各項細部規定,並依承辦學校(板橋區中山國小)網站實際公告為主,請轉知競賽員務必配合辦理。
112學年第1學期非社團屬性之學生團體校外服務活動補助申請(至9/28止)
一、依據「國立政治大學非社團屬性學生團體校外服務活動補助辦法」(附件一)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111學年度第1學期開設具校外服務活動之服務學習課程。
(二)本校在校生五人(含)以上、且指導老師為本校教師之學生團體。
三、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2年9月28日(星期四)17:00止,逾期歉難受理。
四、申請文件:
(一)附件二之補助申請表(核章紙本+電子檔)。
(二)校外服務活動詳細企畫書或教學計畫(電子檔)。
(三)其他有利申請補助之文件(電子檔)。
★以上文件請於申請期限內備齊送至課外組,缺件視同未於期限內繳交,不予受理。
五、獲補助活動之注意事項:
(一)需於活動結束後二週內檢據活動支出單據辦理經費結報,核銷方式依校內主計室規定辦理。
(二)結束後二週內繳交成果報告書電子檔,包含活動辦理成果、志工人數、服務地點、提供服務人次、活動照片或紀錄短片等。
六、未竟事宜請洽本案聯絡人
課外組林小姐,分機62232
Email:etherces@nccu.edu.tw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112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
一、活動目的:為加強臺北市各級學校音樂教育之實施,培養市民音樂興趣與素養,並選拔參加112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代表。
二、參賽資格:
(一)就讀臺北市各級學校具學籍之學生。
(二)大陸臺商子弟學校及海外臺灣學校之學生且 112年 4 月 30 日前設籍於臺北市者。
(三)就讀經政府立案之臺北市學校外籍學生及外僑學校之學生。
(四)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
三、報名日期:112年9月1日(週五)起至9月12日(週二)23:59截止。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登記報名,網址:https://www.tpcityart.tp.edu.tw/
五、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https://www.tpcityart.tp.edu.tw/
六、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專屬網站:http://web.arte.gov.tw/music/default.asp
七、其他比賽資訊請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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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第57屆文化盃合唱比賽工作團隊-延長至8/27(日)截止
「第57屆文化盃合唱比賽」預定於112年12月2日(六)舉辦,為使活動順利進行,擬召募「工作團隊」協助活動籌備與執行。歡迎具服務熱忱之本校在學學生報名參加!
壹、活動所需臨時人力
一、活動規劃組
(一)瞭解文化盃活動,熟悉電腦文書與雲端應用,另或具活動辦理經驗,或熟悉AI軟體操作,或擅長活動企劃行銷與宣傳,或具影片拍攝及剪輯專長。以工作期間能全程參與者擇優錄取7名,並由其中一名擔任總召。
(二)工作期程:
1.事前規劃及宣傳:9月至11月
2.活動執行:12月1日(五)彩排、12月2日(六)文化盃合唱比賽及撤場與檢討會議
* 所列時段為粗估期程,將依活動規劃與分工情形彈性調整工作時間,依時薪176元計算,至多支給14,080元(尚未扣除勞保自付額)。
二、現場服務組
(一)配合活動安排,協助全日參與12月1日(五)彩排、12月2日(六)文化盃合唱比賽現場工作及撤場與檢討會議,以工作期間能全程參與且負責盡職者擇優錄取10名。
(二)依時薪176元計算,支給2,816元(尚未扣除勞保自付額)。
貳、應繳交資料:「第57屆文化盃合唱比賽工作團隊」臨時人力應徵資料表Word檔。
參、收件截止日:延長至112年8月27日(日)前將報名表寄至課外組何麗君lana-her@nccu.edu.tw,來信請註明「應徵『第57屆文化盃合唱比賽工作團隊』臨時人力」。
肆、甄選方式:經審閱應徵資料符合資格條件者,依需要通知面談後擇優錄取。面談日期、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伍、聯絡電話:02-29393091分機6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