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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清寒學生申請宿舍相關事宜(2/24截止)
112學年度清寒學生申請宿舍相關事宜
一、依據本校「清寒學生申請宿舍要點」(詳如附件一)。
二、受理對象:本校清寒或遭遇重大變故之在學學生。
三、申請期限:即日起至2月24日(五)17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請方式:填妥申請表(如附件二)並請導師及系主任簽註意見核章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申請期限前送至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陳哲良老師;分機62222)。
五、通過審核之同學,住宿期限為112學年(自112年9月至113年6月);碩博士班學生以提供兩人房為原則,住宿期間納入研究生住宿期限內。
六、下列身份之同學為保障住宿,無須重覆提出申請:
1. 持有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教育部核發之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書之身心障礙學生。
2. 持有各縣市社會局核發之低收入戶卡之清寒學生。
住宿輔導組
補充說明:
「國稅局開立之最新年度全國檔各類全家所得總歸戶清單」(含本人、直系血親) 檔案參考如下:
1.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2.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111學年度暑期營隊申請學生宿舍作業須知
一、本學年暑期營隊申請作業:
1.申請對象:本校行政單位及學生社團,非本校單位不予受理。
2.宿舍開放營隊住宿時間:112年7月5日至8月20日止。
3.線上申請時間:
(1)第一階段(行政單位):112年3月8日起至4月30日。
(2)第二階段(系學會、學生社團):112年3月14日起至4月30日。
4.開放營隊住宿區域為山上自強5-9舍,如遇修繕工程,須配合調整床位;欲申請自強十舍床位,請另行簽核辦理。
二、請各營隊申請單位遵照「暑期營隊住宿申請防疫措施」辦理。營隊入住後若因疫情、流行性感冒等法定疾病有群聚感染現象,將依「暑期營隊申請學生宿舍作業須知」辦理退宿。
三、暑期營隊聯繫窗口:住宿組陳哲良先生(分機62222)。
111學年第2學期新生書院同儕輔導員獎學金申請須知
一、為鼓勵同學擔任新生書院同儕輔導員,陪伴及輔導大一新生適應校園生活,帶領新生共同自主學習,故設立此獎學金。
二、本獎學金由學務長(新生書院書院長)、新生書院總導師、住宿組組長、2名新生書院導師組成委員會負責審查與核發相關事宜。
三、獎助對象:111學年第二學期擔任新生書院同儕輔導員之學生。
四、獎學金額度:以新台幣9,000元至15,000元為原則,名額若干名。
五、申請時間:112年6月15日至6月25日。
六、申請手續:
1. 填寫申請書乙份。
2. 填寫學習月誌繳交狀況自評表乙份。
上列資料備妥後,請以電子郵件送至:way1214@nccu.edu.tw信箱,並於信件標題標明:111-2獎學金申請表-(姓名)。
七、如有疑問請聯繫承辦老師:陳立威 分機75664
111學年第2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3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13床,莊敬二舍四人寢2床、莊敬三舍四人寢3床、自強九D區雙人寢3床、自強十舍雙人寢5床。
女:共21床,莊敬一舍四人寢5床(小四房3床)、莊敬九舍四人5床、三人寢1床、雙人寢1床、自強十舍雙人寢9床。。
一、資格:
候補男生序號520~537號。(紙本登記)
候補女生序號712~776號。(111.08候補申請梯次)
(為加速候補進度,候補人數將較床位數多,如床位選鑿而無法選床同學將列為下一批前候補)
二、時間:2月6日(一)9:00~15: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請注意本網頁可使用PC版本Chrome或是Firefox瀏覽器,請勿使用手機、平板、蘋果系列電腦或開啟多個視窗的方式選填床位)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若已選填到宿舍,111學年第2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請2/8(三)後再上網確認宿費是否已列入,若已繳納註冊費者,請自行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
四、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請於開學前參考住宿組最新消息公告。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五、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六、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
111學年第2學期大一新生宿舍第2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
女: 共17床,(自強七、八、九舍,均為四人房。)
二、候補資格:
候補女生序號67~100號。
※為加速候補進度,候補人數將較床位數多,如床位選鑿而無法選床同學將列為下一批優先候補。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請注意本網頁可使用PC版本Chrome或是Firefox瀏覽器,請勿使用手機、平板、蘋果系列電腦或開啟多個視窗的方式選填床位。
2、選填時間:2月3日(五)9:00~15:00止。
3、不選填志願,先於系統選填成功者即先獲得111-2學期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有住宿需求者須重新登記候補。
4、已選填到床位者,111學年第2學期宿費請先至住宿組領取繳費單,並以現金至出納組繳費,完成繳費持收據繳回住宿組後即可持學生證入住宿舍區;相關宿費金額請參考 [住宿組宿舍費用及床位尺寸資訊] 網頁。
四、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請於開學前參考住宿組最新消息公告。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五、退宿規定:
1、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