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課外指導組」,民國69年3月更名「課外活動組」,主要業務為輔導學生社團、推動服務學習與志願服務,定期舉辦志願服務基礎訓練與特殊訓練,鼓勵同學將所學與服務結合,以終身志工為職志。另以經費補助方式,鼓勵學生參與國際活動如競賽、研習、志工等,提升學生國際移動之能力。本組主要業務包括:新生訓練校慶活動畢業典禮、各類課外活動、場地器材管理、樂活館自治管理社團與義工團體視聽服務團文化盃競賽廖風德先生公共服務獎學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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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國立政治大學優秀學生遴選-10/27(一)下午5點止

一、檢附本校「優秀學生遴選辦法」(附件1)及「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附件2)。

二、凡本校在學學生,當學制未曾獲選優秀學生且符合申請資格,得經本校各院、系(所)、學位學程、一級行政單位推薦,或教職員工生二十人以上連署參選。

三、檢附申請表、單位推薦書、連署書、師長推薦書及碩博士生成績班排名證明書如附件3至附件7,提交說明如下:

 (一)申請表(附件3)

  1.申請資料封面以標楷體36號字寫明「114學年度優秀學生申請資料」,個人姓名置於下一行。

  2.申請資料內文限20頁以內,包含:

   (1)申請表之表格使用標楷體12號字,送件資料一律以A4大小輸出並裝訂,以本頁為頁碼1,並加註所有文件頁碼於頁尾置中(頁面下方)。

   (2)各項經歷及獲獎紀錄發生期間以111年11月至114年10月近3年之資料為限,且曾獲本獎項之相關資料皆不得重複提列。若活動時間超越規定期間或無相關證明,將不予採納。

   (3)時間欄應依時間序排列並註明發生時間,例如:111.12.01;若為期間,則為111.12.01至112.03.01,項目欄請扼要說明,欄位不足可自行增加。

   (4)獲獎之獎項應為該項競賽全名,若為團體獎項,需說明參與該競賽時擔任之工作項目。

   (5)經歷及優良事蹟、獲獎紀錄之頁碼,請依資料頁碼填寫,例如:第1頁、第3-4頁。

   (6)相關事蹟及紀錄應於本表格後檢附證明文件,並寫明頁碼,文件若超過A4大小,請務必縮印。

  3.報名應繳交「114學年度優秀學生申請資料」紙本資料外,並檢附完整資料數位檔案。

 (二)請依推薦方式提供相關資料:

  1.單位推薦:應檢附單位推薦書(附件4)

  2.連署推薦:應檢附連署書(附件5)、師長推薦書(附件6)

 (三)資格證明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學士班成績單(含班排名)、碩博士生成績班排名證明書(附件7)

  2.前一學期獎懲紀錄證明書及操行成績證明書

四、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27日(一)17時止,申請相關資料之紙本及電子檔請逕送學務處課外活動組許小姐。

五、聯絡資訊:許小姐,校內分機轉62235,信箱:yatsuen@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