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國立政治大學優秀學生遴選-10/27(一)下午5點止
一、檢附本校「優秀學生遴選辦法」(附件1)及「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附件2)。
二、凡本校在學學生,當學制未曾獲選優秀學生且符合申請資格,得經本校各院、系(所)、學位學程、一級行政單位推薦,或教職員工生二十人以上連署參選。
三、檢附申請表、單位推薦書、連署書、師長推薦書及碩博士生成績班排名證明書如附件3至附件7,提交說明如下:
(一)申請表(附件3)
1.申請資料封面以標楷體36號字寫明「114學年度優秀學生申請資料」,個人姓名置於下一行。
2.申請資料內文限20頁以內,包含:
(1)申請表之表格使用標楷體12號字,送件資料一律以A4大小輸出並裝訂,以本頁為頁碼1,並加註所有文件頁碼於頁尾置中(頁面下方)。
(2)各項經歷及獲獎紀錄發生期間以111年11月至114年10月近3年之資料為限,且曾獲本獎項之相關資料皆不得重複提列。若活動時間超越規定期間或無相關證明,將不予採納。
(3)時間欄應依時間序排列並註明發生時間,例如:111.12.01;若為期間,則為111.12.01至112.03.01,項目欄請扼要說明,欄位不足可自行增加。
(4)獲獎之獎項應為該項競賽全名,若為團體獎項,需說明參與該競賽時擔任之工作項目。
(5)經歷及優良事蹟、獲獎紀錄之頁碼,請依資料頁碼填寫,例如:第1頁、第3-4頁。
(6)相關事蹟及紀錄應於本表格後檢附證明文件,並寫明頁碼,文件若超過A4大小,請務必縮印。
3.報名應繳交「114學年度優秀學生申請資料」紙本資料外,並檢附完整資料數位檔案。
(二)請依推薦方式提供相關資料:
1.單位推薦:應檢附單位推薦書(附件4)
2.連署推薦:應檢附連署書(附件5)、師長推薦書(附件6)
(三)資格證明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學士班成績單(含班排名)、碩博士生成績班排名證明書(附件7)
2.前一學期獎懲紀錄證明書及操行成績證明書
四、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27日(一)17時止,申請相關資料之紙本及電子檔請逕送學務處課外活動組許小姐。
五、聯絡資訊:許小姐,校內分機轉62235,信箱:yatsuen@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