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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第2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3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12床,其中莊四舍4床,莊五舍4床,自十舍AC棟4床(低樓層,皆雙人房)。
女:共22床,其中莊一舍3床,莊八舍2床,莊九舍2床,自九舍交換生11床,自九舍D區2床,自十舍BD棟2床(低樓層,皆雙人房)。
第2學期因交換生女生住宿申請減少,故交換生區部份之床位將提供給大二以上之舊生女生候補,住宿舍區為自強9舍1樓。
自九舍D區為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為男女生同棟分層居住,與一般宿舍單一性別不同;目前規劃男生住1樓,女生住1~3樓,願意入住之同學不論年齡均需繳交家長同意書(見附檔),紙本家長同意書請於2/27前繳至住宿組。
一、資格:
男生紙本登記第22~31號。
女生紙本登記第25~46號。
二、時間:2月26日(一)9:00~16:00止
選填方式:直接至住宿組紙本選填空床,先來者可先選床位;並於3月1日(星期四)前至出納組完成現金繳費,繳費完成後即可入住。
◎入住日:請於上班日前來繳費,繳費後即可入住,請持學生證至舍區櫃台報到。
三、宿費繳納:選填床位後至出納組完成現金繳費,繳費完成後即可入住。相關宿費金額請參考(http://goo.gl/bPsbb0)。
四、戶籍查驗:
初次入住宿舍者:
1.請繳納戶籍謄本。
2.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2018年3月31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五、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六、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
106學年第2學期大一新生宿舍第3次候補公告
一、資格:大一新生紙本候補男生序號15~31號。
二、候補方式:由住宿組直接核配床位,候補同學可進INCCU->全人系統->多元生活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三、宿費繳納:本次候補到宿舍之同學,請於2月26日(星期一)至3月1日(星期四)間上班時間至住宿組領取繳費單並至出納組完成現金繳費,繳費完成後即可入住。
若同學未於上述時間至住宿組辦理,視同放棄候補床位,若仍需床位請重新申請候補。
四、入住須知:
1.入住新生舍區時,請記得持「學生證」及「核准入住單」向各舍區服務台報到,並繳交家長同意書。
(http://osa.nccu.edu.tw/tw/住宿輔導組/法規表單/表格下載)
2.為利日後退還住宿保證金,請同學提供個人之郵局或第一銀行之帳戶資料。
3.請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2018年3月31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住宿輔導組
106學年第2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3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
碩班男生:16床。(自強一二三舍、自強十舍AC棟雙人寢)
碩班女生:22床。(自強十舍BD棟雙人寢)
博班男生:3床。(自強三舍、自強十舍)
博班女生:1床。(自強十舍D棟)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210~227號。
碩班女生:序號337-358號。
博班男生:序號36~38號。
博班女生:序號30號。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及時間:2月22日(四)12時起至2月27日(二)16時止,請同學至學務處住宿組紙本選填床位;當日繳費完畢後,即可入住宿舍。相關宿費金額請參考 [住宿組宿舍費用及床位尺寸資訊] 網頁 。
2. 當日紙本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06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
四、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及提早入學之新生,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五、初次入住宿舍者:
1. 戶籍查驗
(一)106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7年2月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四)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2. 消防演練
請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107年3月31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輔導組敬啟
106學年度暑期營隊申請學生宿舍作業須知
1.申請對象:以本校單位辦理公務及學生社團舉辦營隊為原則,非本校單位不予受理。
2.借住期限:107年7月10日至8月20日止。
3.線上登記規定:如違反以下規定,將公告營隊與申請單位名稱,並須待所有營隊床位分配完畢後,仍有空床才協助安排。情節重大且無不可抗力因素者,將取消本學年或下學年之申請資格。
(一)依102年5月27日營隊會議決議,各系學會營隊等同學生社團活動一律在第二階段申請,除非營隊主要辦理工作人員為行政人員(例如:超政營隊、公企中心營隊…)。
(二)線上登記之床位數請盡量為四的倍數,非四的倍數之床位須與其他營隊同住。
(三)營隊會議時登記之床位與最後實際入住之床位誤差不得超出16床(含)。
(四)每個營隊梯次只能登記一筆申請資料(工人及學員可不同日期),不得同一營隊梯次分不同時段填多筆申請資料。(例如:一個營隊若有2梯次可填兩筆申請資料;一個營隊只有1梯次僅可填一筆)
4.相關作業須知及床位線上申請注意事項請詳見附件。
住宿組
2018年春節期間(2/14-2/18)留宿配寢表(Room for February 14 to 18, 2018)
有關2018年春節期間(2/14-2/18)留宿配寢之房號,請詳見附件一(attachment 1)
春節留宿注意事項:
1.2月14日(星期三)16時前,留宿同學須遷入挪移之寢室,2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5時須搬出,遷回原寢室。
I.Students who remain in the dormitory can move to an assigned room before 16:00
p.m. February 14 (Wed), 2018 and should move out of the assigned room to their
own room between 9:00 a.m. and 5:00 p.m. on February 19 (Mon),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