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111-2樂活館空間使用登記,自2/13起改為線上作業。
特別提醒
使用社團使用完各場地,務必隨手關閉電燈冷氣等能源,離開場館確認一樓大門確實關閉。
請大家共同維護彼此安全,並節能減碳打造永續能源的環境。
登記資格
111-2申請核可通過之學生社團社長、副社長及一級幹部。
登記方式
1.登記使用時間:112/2/13起至同年6/15止。
2.系統網址:https://lohasscc.nccu.edu.tw/ 。
(可從課外組的線上申請系統點選「樂活館使用登記系統」進入。)
開放時間
週一至週五:09:00 ~ 22:00(21:30準備閉館)
週六、週日:12:00 ~ 21:00(20:30準備閉館)
國定假日(含連假日)、補假不開放。
空間登記規定
【討論室】
1.每一社團單筆借用上限為「三小時」、同一時段最多借用「二間」。
2.提前借用者,各討論室每周總和至多借用「二時段」
【暫放區】
1.二樓的暫放區,由常委會依照登記情形進行審核和分配。
2.三樓及四樓的暫放區,請於期初大會前進行登記,樂活館自治委員會將於期初大會現場公告通過名單。
【111-2夜間延長開放試辦】
目前樂活館試辦開放延長時間至凌晨2點,相關規定如下:
1.請於登記使用當日中午12點前提出申請。
2.當日登記申請總量超過5人,才會開放夜間使用,故請登記者自行留意當日是否會延長開放。
3.登記使用最晚的社團幹部會收到電子郵件訊息,須進系統填寫輪值班表。
違規處理
1.空間使用請詳讀並遵守「國立政治大學樂活館自治條例」、「國立政治大學樂活館違規事項管理處分辦法」、「討論室借用規則」及「儲藏室借用規則」。
2.如有違規行為,將依據相關規定辦理,並影響將社團評鑑平時成績。
樂活館自治委員會與課外組 敬啟
【場地】綜院北棟270401等7間教室,111學年度第二學期試辦開放學生社團使用。
一、試辦至111學年度第二學期結束,未來將會評估是否適合繼續開放學生社團使用。
二、借用時間為,上課日19:00~22:00;例假日08:00~22:00。(連假及期中、期末考周不開放借用)
三、綜院北棟夜間多為上課使用,僅限申請靜態活動(如會議、講座、研討會等)。
四、課外組業管場地請參附件(含綜院北棟)。
【社團】111-2學期_學生社團成立、停社、復社等申請(至112/3/3止)
本學期評議委員會將於3月下旬召開,審議學生社團成立、學生社團懲處、社團重大爭議事項及其他有關學生社團權益事項。
如有成立新社團、停社、復社、更名或其他重大事項者,請備妥文件於112年3月3日(五)17時前,送交課外活動組,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方式
本校學生團體依性質分為自治性、學術性、藝術性、聯誼性、服務性及體適能六大屬性。申請人應於截止日前,持應繳文件洽課外活動組屬性輔導人員進行晤談。
二、社團成立應繳文件
1. 申請表(請調整格式於一張A4內)
2. 30人以上連署書
3. 組織章程草案草擬(請設定12號字,單行間距)
4. 其他可說明社團宗旨或活動規劃之文件(不得超過3頁)。
* 自治性學生團體請檢具申請表及經會員大會通過之組織章程於期限前送交課外組。
* 文件請以單面列印,依序排列,使用迴紋針固定,切勿裝訂。
三、申請復社應繳文件
1. 申請表
2. 社員名單
3. 修訂後之社團章程及復社後之運作說明
四、申請停社應繳文件
1. 申請表
2. 會員大會通過停社之會議紀錄
五、更名、變更屬性或其他重大事項申請應繳文件
1. 申請表
2. 社員名單
3. 投票之社員大會會議記錄
*以上表格若需要WORD檔,可至課外組→表格下載區存取使用。
六、其他注意事項
社團未經會議核定成立前,不得以社團名義進行活動。如需辦理活動招募社員,請先告知所屬輔導老師,並於社團名稱後加註(申請成立中)等字樣,以便區分。
經審核通過之學生社團應於公告後三週內召開成立大會,成立大會須由課外組社團輔導屬性老師與會,並於成立大會後二週內檢具組織章程、幹部及社員名冊、主要活動項目說明書等,向課外組辦理設立登記,始得開始活動。應備文件應於二週內補齊,逾期則登記不成立。
完成相關成立程序後,得開通社團編號借用場地,當學期無經費補助,成立滿一年之社團應參與社團評鑑,社團辦公室將依社團評鑑成績分發。
六大屬性輔導人員:
自治性團體-陳幼君 分機62239、
學術性社團-何麗君 分機62238、
學術性社團-許雅淳 分機62235、
藝術性社團-陳幼君 分機62239、
聯誼性社團-許程㚥 分機62233、
服務性社團-林純邑 分機62232、
體適能社團-王羽華 分機62231。
承辦人:陳幼君
校內分機:62239
mail:fisch@nccu.edu.tw
111學年第2學期非社團屬性之學生團體校外服務活動補助申請(至3/3止)
一、依據「國立政治大學非社團屬性學生團體校外服務活動補助辦法」(附件一)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111學年度第2學期開設具校外服務活動之服務學習課程。
(二)本校在校生五人(含)以上、且指導老師為本校教師之學生團體。
(三)前列補助若仍有餘額,則開放本校學生社團之校外服務活動申請。
※以上活動以無收費為優先補助之原則。
※學生社團之校外服務活動欲申請者,亦請於3/3前遞交申請資料,以利審查。
三、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1年3月3日(星期五)17:00止,逾期歉難受理。
四、申請文件:
(一)附件二之補助申請表(核章紙本+電子檔)。
(二)校外服務活動詳細企畫書或教學計畫(電子檔)。
(三)其他有利申請補助之文件(電子檔)。
※以上文件請於申請期限內備齊送至課外組,缺件視同未於期限內繳交,不予受理。
五、獲補助活動之注意事項:
(一)需於活動結束後二週內檢據活動支出單據辦理經費結報,核銷方式依校內主計室規定辦理。
(二)結束後二週內繳交成果報告書電子檔,包含活動辦理成果、志工人數、服務地點、提供服務人次、活動照片或紀錄短片等。
六、未竟事宜請洽本案聯絡人
課外組林小姐,分機62232
Email:etherces@nccu.edu.tw
111-2學期社團經費線上申請自2/6(一)起至2/24(五)截止
壹、申請期間:自2/6(一)9:00至2/24(五)17:00截止,逾期視同放棄申請並不再受理,敬請協助與配合。
貳、申請網址:http://saposter.nccu.edu.tw/league/
*請使用Chrome開啟,連結位於課外組網頁左側Menu/課外組線上申請系統/學生社團補助線上申請
參、申請注意事項(請務必詳閱再填申請系統):
1、本次補助112年4月1日至112年10月31日期間辦理之活動,申請之活動日期應在前列區間內。
請注意~
*丙等社團另停止一學期社團活動補助
*未參加年度評鑑之社團,停止二學期社團活動補助
2、社團基本資料填寫之後即可先填第一筆活動之代碼及預算等資料,確認後繼續申請第二筆,並請依活動時間先後次序填寫。
3、活動代碼:【1】一般活動;【2】大型專案;【3】一般服務;【4】服務專案。活動代碼與活動內容不符者,不予補助,補助項目請參考補助原則。
【1】一般活動:免附「活動企劃書」。
【2】大型專案:
(1)應為公演、成果展、全國性或跨校性之活動,並須附活動企劃書,未附企劃書、企劃書內容不齊全、活動性質不符大型專案者,均不予補助。
(2)企劃書內容須含:活動名稱、時間、地點、有無收費(有收費者請註明收費名稱如:售票、報名費等)、預估參加人數(不含工作人員)、預算明細、活動流程等。
【3】一般服務、【4】服務專案:須附「學生團體服務方案經費申請表」(如公告附件),未上傳者不予補助(不須附企劃書)。
【5】社團刊物或比賽報名費:不須於本系統提出申請,另依本校學生團體活動經費補原則辦理。
4、透過本系統申請之內容查詢權限限定為社長及總務。
5、待「學生團體活動經費審核會議」決議及簽核確定補助金額後,將由所屬課外組輔導老師代為列印並發給社團計畫暨預算表。請社團於活動開始前一週提出活動計畫表並於活動結束一週內,依相關規定檢據核銷。
6、各屬性社團輔導老師校內分機:
學術性社團(一) #62238
學術性社團(二) #62235
藝術性社團 #62239
聯誼性社團 #62233
服務性社團 #62232
體適能社團 #6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