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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105學年度第1學期僑生工作許可證統一申請(第二波)
為服務105學年度新僑生,再次開放受理105學年度第1學期僑生工作許可證統一申請,
受理時間10月4日(二)至10月6日(四)中午12點,請把握時間申請。
可採用紙本或網路,所需文件與注意事項如下表-
勞動力發展署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站:https://ezwp.wda.gov.tw/(限用IE瀏覽器) ,
網站操作與注意事項請參考附件。
本次申請工作證有效期間為勞動部核准日至106年3月31日。
逾期未送件者於學期中仍可申請,但須自行寄送申請文件。
★依就業服務法50條規定,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不得超過20小時。
★未依規定申請工作許可證打工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生僑組陳老師,校內分機6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