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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106學年第1學期新生學雜費減免(9月11日至9月15日)
一、申請對象
(一)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請持新年度(106年度)有效證明或公文。
(二)軍公教遺族、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請持有效期限內證明文件,身心障礙類別另請檢附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詳細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直式;詳細記事)。
(三)原住民籍學生:請持三個月內之本人戶籍謄本正本(詳細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直式;詳細記事)。
二、申請日期
106年9月11日(一)至9月15日(五) 08:30 - 17:00。
※9月1日系統開放受理線上申請。
【僑生】106學年度第1學期僑生工作許可證統一申請
開放106學年度第1學期僑生工作許可證統一申請
受理時間8月21日(一)至9月18日(一)上午9點至下午5點,請把握時間申請。
可採用紙本或網路,所需文件與注意事項如下表
勞動力發展署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站:https://ezwp.wda.gov.tw/(限用IE瀏覽器) ,
網站操作與注意事項請參考附件。
本次申請工作證有效期間主要為106年10月1日至107年3月31日(上次工作證效期至9月底者),
上次工作證效期非9月底或未申請者,可視需求填寫許可時間(如106年9月至隔年2月),並提早送件。
逾期未送件者於學期中仍可辦理,但須自行寄送申請文件。
★依就業服務法50條規定,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不得超過20小時。
★未依規定申請工作許可證打工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生僑組陳老師,校內分機6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