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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自109年1月1日起申請工作證,可以電子公文方式送達工作許可函
1.依勞動部108年12月12日勞動發事字第1080516262號函辦理。
2.勞動部為擴大運用網路線上申辦之效益以達簡政便民,自109年1月1日起,僑外生於線上申辦系統中如約定「同意」以電子公文方式送達工作許可函,勞動部將於申請案件核准且發文後,以電子郵件通知僑外生領取電子公文,僑外生並可於發文日起8個日曆天內自行至勞動部線上申辦系統領取電子公文;逾期未領件者,系統將關閉「領取電子公文」功能,逕改以紙本公文寄發工作許可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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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輔訓班僑生在臺申請改辦就學居留簽證所持學歷文件注意事項
有關印尼輔訓班僑生在臺申請改辦就學居留簽證所持學歷證件,有以下二點事項請同學留意:
(一) 學歷證件於僑委會指定之單位核驗時應加蓋騎縫章,請勿將已核驗之文件自行拆開,致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難以確認文件之真實性,進而影響簽證作業。
(二) 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受理簽證申請時,僑生須同時繳驗經驗證之國外最高學歷正本,倘原件為中英以外之語言,應將中文 、或英文譯本,連同經驗證之正本一併繳驗。
有關公文內容可以參考附件檔案說明。